第21章(2 / 2)
唯一能做的就像他恳求的一样:至少,请听完。
陈郡山反抗的力道越来越轻,渐渐地松懈了紧绷的神经,即使安音璇不再束缚住他的双手,他也没有起身把安音璇从身上推下去,而是就那么静静地、静静地趴在那里。
这首《初恋》并不太长,4分39秒,现在已经播完了四分钟,接近尾声。
安音璇看着一动不动的陈郡山,突然心里一阵恐慌。
糟糕!不会是没气儿了吧。
他赶紧从他身上跳下来,戳了戳那裸露一半的后背——没反应。他吞了口口水,又摇晃了一下那条被自己攥出红印子的胳膊,还是没反应。
完蛋。
“陈老师?”他轻声问道:“陈郡山?”
没人应他。
他深吸一口气,内心已经想象出了自己被逮捕的社会新闻。
[音乐鬼才与过气歌手玩窒息死亡]
这个标题在脑中闪过,他想了108种可能,唯独没有想过可能会发生命案,到时候安鋆可怎么办。
他小心翼翼地扶住陈郡山一侧肩膀和腰间,用力一拉,把人翻过来。他以前看法制栏目说,被憋死的人面部是相当狰狞的,于是做好了心理建设,狠狠心仔细一看。
“……?”
这画面比憋死的惨状更令他吃惊:陈郡山满脸通红,眼里和两颊竟都是泪水!
安音璇呆住了。
半晌,曲子已经停了许久,陈郡山起身摘下耳机扔给他,又使劲抹了把脸,穿好了身上的浴袍,还紧了紧系着的带子跳下床,光着脚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吸气呼气好几个回合,都未发一语。
安音璇不知所措地坐在床上,把耳机线整齐地缠绕在手机上。对方不说话,他也不敢说什么,刚刚陈郡山那张哭花的脸实在太有冲击力。不管是电视上还是接触的过程中,他从未见过陈老师这个样子。
陈郡山平复了一下心情,从外衣兜里摸出一根烟和打火机,刚要点上,他走出来指了一下茶几上那个小立牌“禁烟楼层”。
大制作人轻声骂了一句什么,烟就这么叼在嘴里,他能感受到那种难耐的心情,便说道:
“我给您调杯酒吧?”
陈郡山欲言又止,最后皱着眉点了点头。
他在迷你吧台忙了一会儿,端了一杯爱尔兰咖啡出来,递了过去。
陈郡山一饮而尽,声音略有沙哑地问道:“谁教你唱的歌?”
安音璇道:“沈美茗。”
陈郡山叹口气,说道:“猜到了。”又问:“都是她跟你说的?”
安音璇默认了。
“所以你特意选的今天?”陈郡山看着他,神情凝重。
他靠在了迷你吧台上,承认道:“是。”
陈郡山颓然地往沙发上一仰,像是被抽掉了骨头,软瘫瘫的,已然没有了刚进门时那股子中气,几次动了动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
安音璇听Switch歌的时候,段殇已经去世许久了,他并没有特别了解这个人。沈美茗跟他讲了段殇和陈郡山以前的交情后,他就搜罗了些关于段殇的信息,这些并不难查,当时的新闻或者是百科里都有。
今天正是这位巨星的忌日,十年前,段殇走完了他短暂而辉煌的一生。
安音璇并不是会安慰人的性格,但当下的情形需要他说点什么来勾起陈郡山的话头才行,他思考了一会儿,轻声问道:“您今天去看他了?”
他给陈郡山换衣服的时候闻到的正是烧纸祭奠的味道,还有两片黑色的飞沫藏在领子里。
陈郡山没有看他,头放松地仰靠在沙发背上,眼神似乎透过天花板在看别的地方,一个他感知不到的地方,感叹道:“十年了,真快。”
段殇去世后的每一年,陈郡山都会在忌日这一天准时出现在市郊的人民公墓——段殇就长眠于此。刚出事的那两年,忌日特别隆重,粉丝们会赶来祭奠逝去的偶像。后来渐渐地,记得他的人越来越少,墓前也越来越冷清,他觉得这是好事,说明大部分人都已经走出了失去段殇的悲痛。
他不是段殇第一个粉丝,却可以当最后一个粉丝。只要他还在,段殇就一直不会被忘记。
陈郡山的声音在安静空荡的房间中飘散开来:“跟他认识的时候,我十八岁,刚刚从我们那个偏远小镇考到燕城的音乐学院上学。你知道我老家多么闭塞吗?在那个网络不发达的年代,我是镇上唯一一个会弹钢琴的人,甚至我想我是唯一一个知道钢琴是什么的人。”
陈郡山出生在北方的边陲小镇,来音乐学院艺考之前从没有出过镇子中心方圆五公里,父亲是电焊工,母亲没有正式工作,只是在家帮着种地。母亲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却有一颗文艺的心,在他五岁的时候,她偷着拿家里的钱,给他到城里报了一个电子琴兴趣课。
即使一开始父亲不同意,但先斩后奏把钱都交了,父亲也就妥协了,于是他开始了每个周末跟母亲跋山涉水去县城上课的日子。
因为家里没有买钢琴的条件,母亲就托老师给他拿了一张键盘纸回家,每当夜幕降临,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坐在饭桌前,无声地练习着。
初中之前他都断断续续地上课,之所以没有放弃,只是因为不想让父亲有机会指责母亲:早就说过咱娃不是这块料!
他真正打心底里认真对待弹琴这件事,是因为想通过艺考走出这个方寸之间的镇子,再也不回来。
陈郡山艺考的成绩是擦着线低空飞过的,有运气的成分,也有少数民族的加分,他如愿以偿一个人来到了首都。
可想而知,一个十八年都只见过黄土地拖拉机的年轻人,刚一到繁华的都市是多么惊讶,他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尝试。同系的室友带他去酒吧玩,别人都热衷于把妹撩汉,他却一下子被台上的驻唱乐队吸引了。
那个主唱留着略长一点的发型,把嘴唇贴在麦克风上,闭着双眼,全情投入地演绎,那声音浑厚嘹亮,后来他才知道,这就是摇滚,这就是Switch乐队,这就是段殇。
陈郡山头歪向安音璇,看着他问道:“你在荷花池唱了四年,你觉得长吗?”
他点点头,四年,对于一个歌手而言,已经有可能从一文不名到受人瞩目,再到人气陨落了。
陈郡山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他在荷花池唱了八年。”
安音璇在网上没有查到段殇出道之前的事情,原来那个人也在荷花池唱过歌!
“我们认识的第二年他就签了唱片公司,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当时东华国的摇滚第一人,我认为他是走在音乐前沿的天才,这不意外,红与不红只是时间问题。”陈郡山继续道:“签约之后他在音乐学院读了一个学位,导师就是沈美茗,我改专业也是那时候的事。一个是因为他说我弹得实在太难听,还不如他乐队里的键盘手;另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想给他写歌。”
“段殇是创作型歌手,从没唱过别人写的歌,也从不会唱别人写的歌,但只有我,他说只要我写出来,他就会唱。”陈郡山惨淡一笑,说道:“只可惜,等我曲子写出来了,他却永远都唱不出来了。”
所以《初恋》这首歌带着他对段殇的思念被隐藏至今。
陈郡山有些哽咽道:“沈老师是不是说我们是恋人?”
安音璇确实问过沈美茗这个问题,沈老师的沉默让他以为这是默认,所以他内心也是这么认为。但他必须实事求是回答道:“沈老师什么都没说。”
“不管你信与不信,我们不是那个关系,我单方面地仰慕他,而他也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这首歌是我给他写的,在他还没遭遇不测的时候,只可惜他连听都没听过。后来也没心情写完了,直到最近你管我要一首歌,我才把词填上。我不想再让自己停留在十年前了,所以我填的词把过去抛得一干二净。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果然沈美茗的感觉没错。安音璇说道:“对不起陈老师,我不该……”
陈郡山摆摆手道:“谁知道你发现了词与曲的违和感,填上了符合这个旋律的歌词,让我回到了那个时候。听你唱出来的一刹那,我知道自己永远都走不出来了。”
他想起了校刊那张照片上段殇的眼神,也许旁观者才能看出,陈郡山在那个人的眼里一定不只是朋友,但他却什么都不能说出口。
有些遗憾是终生无法被弥补的,有些猜测是永远无法被证实的。
陈郡山生在了一个最好的时代,遇上了最好的歌手,但这样的幸运却成为他日后莫大痛苦的来源。他再也遇不上段殇那样完美的人,所以内心深处的沟壑也再也无法被填补。
“我真的很抱歉。”
安音璇原本只是想着这样的歌词能打动陈郡山,却不知这会让陈郡山永远被困在以前的痛苦里,而正是他堵死了这条出路。
“不,你的歌词是最适合的,我写的只是为了忘却而忘却,让这首歌没有了灵魂,不该是这样。”
“我太鲁莽了。”他站直身体,向前走了几步半蹲在陈郡山面前,说道:“是我自作主张勾起了你不开心的回忆。”
“不开心?”陈郡山也坐直了身体,小臂撑在大腿上,轻轻向前俯身,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与刚刚空洞的眼神不同,现在,他眼中似有一团燃烧的火焰,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那一年的盛夏时节,他在荷花池初见段殇的眼神。他喝着手中加了一瓣柠檬的啤酒,一阵酸涩感从喉咙漫开,耳朵被那惑人的声音填满,就犹如今天听到的一样。
陈郡山缓缓地说:“我当然开心。”
安音璇一愣,陈郡山认真的表情有一丝笑意,说道:“因为这首《初恋》迎来了迟到十年的歌词和……
“——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