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榜 收藏榜 推荐榜 完结榜 足迹 书架

第107章:他去哪了(2 / 2)

> 看来杀手很可能是商场仇杀。

江岭科技一步步壮大,少不了要蚕食很多小企业,有仇家很正常。

这也让每个叶家人快速陷入了惶恐之中。

但警察也信誓旦旦的表示了,近期会安排人手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保护他们的。

这让叶朝歌松了口气,但心里也有了另一个疑惑:沈欢去哪了?

老太太前天晚上动完手术,将体内的子弹取出,昨天昏迷了一整天。

今早,老太太才颤巍巍的醒来,睁开眼环视四周,没看到沈欢后立马就问起了他的事。

老太太真把沈欢当成了亲孙子,见不着,想得慌。

当时沈欢已经失踪了一整晚,叶朝歌怕老太太担心,特意撒了个谎:“奶奶,因为我要留在家照顾你,沈欢心疼我,主动去公司帮忙了。”

弥天大谎。

沈欢啥时候心疼过叶朝歌?

他一个废物更没可能去公司帮忙——他就算去了公司,也只能泡泡茶、泡泡秘书啥的。

可老太太却很相信,更高兴。

孙女婿知道心疼孙女了,这就是俩人感情升温的表现啊!

老太太还笑呵呵的说:“我这颗子弹没白挨,还能促进你们两口的表情。”

当时,叶朝歌笑在脸上,却恨在心里:沈欢,又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今天一天,她不知道给沈欢打了多少个电话,对方始终都提示关机。去问陈千娇的经纪人王芙,对方也表示不知道他去哪了。

就连一直在住院部大楼提防杀手,二十四小时值班的警察,都说没见过沈欢这号人。

他还能凭空蒸发了不成?!

看来事情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沈欢被杀手吓到了,主动逃离了叶家。

除此之外,叶朝歌想不到别的理由。

懦夫!

如果此刻沈欢站在她面前,叶朝歌一定狠狠给他一耳光,要他好看!

不过,叶朝歌现在还是打算先听听菲尔斯有什么新产品。

菲尔斯绅士的打开门后,叶朝歌说了声谢谢正要下车,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却好像一阵狂风、从叶朝歌身边疾驰而过。

也就是交错的瞬间,叶朝歌眼角余光看到了大众车的驾驶座。

呼——

黑色大众驶远,但叶朝歌却僵住了,随即红着眼瞪向车的背影。

她看到开车的,正是沈欢。

还有身材好像很好的女人,就坐在沈欢旁边。

叶朝歌发誓,她没有看错。

登时,一股怒火从心口冲了上来,叶朝歌猛地跳上车,转头对菲尔斯说了句“下次聊”后,就狠狠踩下了油门。

她非要看看,沈欢抛下疼他的奶奶,跟那个女人去干嘛了!

菲尔斯留在原地,看着一路的车痕舔了下嘴唇。

突兀的,一个穿着运动衫的男人从后面小区里走出,缓缓走了出来。

他的相貌和菲尔斯天差地别,却好像和对方很自来熟一样凑了过去,点上一根烟说:“菲尔斯,你这次看上的妞,和咱们的目标有关啊,我劝你可不要动什么私人感情,不然……”

“闭嘴。”

菲尔斯冷声打断,转头看着男人的眼睛冷冰冰的说:“灰狼,你什么时候有资格对我的事情指手画脚了?”

男人眼角一抽,果真不敢开口了。

如果让黄滨来这,一眼就能认出,这个相貌普通的男人,正是昔日的杀手朋友,灰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