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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毛笔(2 / 2)

秦思沅搂着兄长的腰,自信地说:“我喜欢他,我就是要让他知道。只要我坚持下去,哪怕他是冰山也会被我融化的。”

秦斯阳还想说什么,但感受着女孩自信而阳光的情绪,最后也只是温柔地回了一句:“你说得对。”

自卑的人才会伪装。

秦思沅自幼万千宠爱于一身,她开朗乐观,生命中全是阳光,和那些在角落阴影里踽踽独行的女孩截然不同。

他要好好守护她,不让她受一星半点的伤害。

闲云堂在这附近很有名,是专业售卖毛笔宣纸的店铺,民国时期的老牌子了,店内也收藏了不少书法墨宝。

苏渺一进店门,就被悬挂在最显眼位置、装裱精美的一副墨宝吸引了。

这字极有骨气,笔走龙蛇,笔锋遒劲又洒脱,一看就是大手一挥、一蹴而就写成的。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苏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恣意不羁的大字,赞赏道,“好一个送我上青云!”

“小姑娘有眼光啊。”店主见她对这副书法感兴趣,笑意吟吟地走过来,“这副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

“这多少钱啊?”

“这副字已经预售出去了,不然您再看看别的?”

“我不买。”苏渺抱歉地说,“只是感兴趣,问一问,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店主倒也客气,说道:“这副字,预售价少说五位数吧,如果有多位客人挑中竞价,还能更高。”

“写字…也能这么赚钱吗?”

“写得好,当然赚钱了。”店主欣赏地看着面前这副字,“练书法的人这么多,能到这种程度的,万里挑一吧。别说,这笔墨的作者年纪也不大,将来啊…无可限量。”

苏渺点点头,她也知道,书法这东西,还真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功力,而且很考验心境。

像她,因为家里的条件,她一心只有高考,都没有时间练书法了。

艺术…都是富人的闲情,不是穷人的谋生之路。

苏渺也不再多问,来到笔墨区,挑选着毛笔。

果然如秦斯阳所说,这闲云堂的毛笔都是品质绝佳的好玩意儿,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还有上千的。

最便宜的基础款羊毫笔,都要一百二。

秦斯阳对这次语文作业完成的质量要求很高,但苏渺绝不会买这么昂贵的毛笔。

一切都要量力而行。

还是…去校门口的文具店看看吧,她那支羊毫笔用了一年多呢,也才30块而已。

这时,店主恭敬礼貌的声音传来:“您来了,这不就巧了,刚刚还有客人看中了您的墨宝,正和我说着呢。”

苏渺好奇地踮脚望去,隔着参差的笔排架,她和迟鹰锐利的黑眸撞了个正着。

是他?

那副极有风骨的“好风凭借力”,竟然是他写的!

少年侧脸轮廓犀利如削,骨相近乎完美,眸子如崖上孤绝的顽石绝壁,黑而亮。

苏渺的心跳顿时慢了半拍。

迟鹰见小姑娘像只土拨鼠似的,一看到他,赶紧将脑袋缩回去。

还真是重度社恐症患者。

他溜达到了笔排架边,和她并肩站立着,挑选着排架上的毛笔。

苏渺用余光也能感受到这男人挺拔的身影,在狭小的空间里,特别能给人一种极致的压迫感。

周遭气温在升高,她不由得加快了呼吸的频率。

“写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少年漫不经心地说着,抽出一只狼毫笔,递到她手里,“试试这支。”

苏渺一言不发地接过笔,试了试笔尖,比她平时用的羊毫韧度强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惯这种,我用的都是羊…”

话音未落,少年竟然翻过她的手背,掀开了袖子,在她纹身的鹰翅处,轻轻用笔尖软毛勾勒轮廓。

他全然未曾察觉女孩绯红的耳垂,自顾自道:“行楷草,都以飘逸为主,简洁遒劲,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飘逸恣意。羊毫太软,撑不起这份气度。”

说罢,他又用羊毫笔在她柔软白皙的皮肤上勾勒着,“能感觉到区别?”

柔软的笔毛如电流般在她皮肤表层掠过,酥酥痒痒,漫入肌骨。

的确,只有细腻的皮肤才能最真切地感受到两者间细微的差异。

练了这么多年的羊毫,想要精进,她应该试试更有难度和挑战性的狼毫笔了。

只是……

“谢谢推荐。”

苏渺矜持地抽回手,摘下袖子,瞥了眼他手里狼毫笔的价格,低声道,“就逛逛而已,我不在这家买。”

迟鹰不再多说,手里的毛笔挂回了排架。

这时候,店主走了过来,将装着毛笔的丝绒盒递到了迟鹰面前:“您看看,这是您定制的闲云堂毛笔,要不要试试墨。”

“不用,你这里我放心。”

“得,有您这份信赖,我肯定给您挑最好的。”

迟鹰接了丝绒盒,直接放进了黑书包里。

“走好嘞,欢迎下次再来。”

走出了闲云堂,俩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下坡路。

他背着黑书包,校服外套悬在山地车头,单薄白衬衣下,隐约可见他挺拔的骨型。

路过垃圾箱,迟鹰按下刹车,从书包里抽出一只用旧的毛笔,随手便要丢进去。

苏渺眼尖,赶紧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腕:“别、别忙扔!”

他的手背体温比她高一些,微烫,皮肤也很紧实,隐约能感觉到皮下骨骼的硬度。

迟鹰轻佻地看着她:“怎么,刚刚摸了你,你还要摸回来?”

“才不是。”苏渺脸颊泛起盛夏特有的潮红,赶紧松开手,“我只是想问,这笔是不要了吗?”

“用了很久,该置换了。”

“能给我看看?”

迟鹰递给了她。

这只狼毫笔同样也是顶级毛笔品牌闲云堂的定制款,笔杆子虽然看得出有岁月的痕迹,是使用了很多年的,但笔尖仍旧锐利有韧性。

“还能用,扔了浪费。”

迟鹰看出了女孩眼底的心动,淡笑道:“你怎么总爱捡我不要的。”

苏渺知道他在影射那天蛋糕的事,脸颊微烫,从书包里掏出小钱包:“你出个价吧,别太高,都用这么旧了。”

迟鹰将书包挂在了自行车把上,挑眉道:“说说你的心理价位。”

苏渺想了想:“最多…”

他看到女孩对他比出了三根手指头,指骨秀气又小巧。

“这笔我买成六千,闲云堂的上乘货,就算用了很久,你出三百是不是过分了。”

苏渺迟疑几秒,咽了口唾沫:“我只能出到三十。”

“……”

她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太过分了,但这就是她能承受的最高价位了。

少年嘴角勾了勾:“这笔……我私人用过,多少钱也不会卖。”

苏渺心头一阵失落,却见他爽快地将毛笔插进了她的书包侧兜:“请我吃饭。”

苏渺感受到少年炽热的呼吸拍在她耳畔,某种深深压抑的情绪,呼之欲出了。

“迟鹰,有的是人想请你吃饭。”

迟鹰附在她耳畔,意味深长道:“那要看…我想跟谁吃。”

他收敛了嘴角的笑意,骑上了车,一路驶下了缓坡。

挂在车把手上的校服鼓了风,猎猎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