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二 回忆有点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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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这行字,他又仔细思索,看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然而细细的想了好久,却发现自己似乎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人了。萧凯华是家中的独生子,萧剑扬还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不在了,至于外公外婆……见都没见过,萧凯华去世之后,他的长辈就都不在了。至于朋友……他回到老家之后因为是单亲家庭,而且父亲残疾,几乎所有同龄的孩子都嘲笑他,看不起他,哪怕到高中了也是一样,他虽然不会跟他们计较什么,但也不会跟他们成为朋友,所以在老家呆了快十年,他居然没有交下一个值得牵挂的朋友。
除了那个留了一级,像大姐姐一样关心他的女孩子,
郁璇……
想到这个名字,他原本空荡荡的心泛起一股暖流。
那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子,到现在他都还记得第一次认识她的情景。那是在高二升高三的第一天,班干部选举,这种无聊的活动萧剑扬才不会参加,他不会选谁,同样也不会有谁选他,看书就是了。结果在老师公布选举结果后,班干部挨个上台作自我介绍的时候,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留着披肩长发的新任文娱委员引起了他的注意。她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高,一米六五到一米六七的个子,真够高挑的。第二印象就是长得漂亮,明眸皓齿,黛眉琼鼻,樱桃小嘴,微微一笑中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当笑容从她的脸上一点点的绽放开来的时候,他竟然有种整个世界都亮了的感觉。最让他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自我介绍:
“同学们好,我叫郁璇,你们当中应该有一些人认识我的……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文娱委员了,如果有什么活动我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办得热热闹闹,让大家开开心心的,不过也请大家多多配合哦!还有,以前给我写过信的小屁孩们就不要再写了,专心学习,不然你们也像我这样因为一两分之差考不上大学而留级可就惨了!”
萧剑扬注意到,当她笑着说出让以前给她写信的小屁孩们不要再给她写信了的时候,班主任的脸有点儿黑。好奇之下,他向班里的同学打听了一下,才惊愕地得知,班里居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男生给她递过情书……她大他们一届,所以那帮臭男生愣是从高一追到了高三,犹记得高二那年应届高考,全班一半的男同学唉声叹气说再也见不着校花了,当时他只顾着学习,没留意,原来是因为她!
不过,管她校花校草,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只想读好书,考个好的学校,然后找份好工作,让父亲过上好日子而已。
然后是编座位,一通调整之后,郁璇坐到了他前面。当时她还一脸惊讶的看着他:“你就是那个读起书来不要命,打起架来更不要命的闷葫芦是吧?以后请多多关照。”
当时他眉毛挑了挑,想要反驳,却不知道怎么反驳。他读起书来确实不要命,每天都是全班男生里第一个早早爬起来走进教室,又是最后一个回到宿舍的,有同学说,这家伙就是个怪物,不用吃不用喝不用呼吸,扔给他一训四库全书他能头也不抬的看到世界末日!至于打架不要命……那是因为那些年受的苦太多,也被欺负得太多,心里压着一股戾气,不爆发则已,一旦爆发就两眼血红,不管招惹他的人是一两个还是一大帮都敢冲上去用拳脚狠命的揍,完全是以命相搏,跟野兽似的,久而久之,整个县城都没人敢招惹他了。
然后他就有伴了,每天当他天蒙蒙亮就走下宿舍楼走向教室的时候,肯定会在楼梯口遇见她,而每天晚上当休息铃声响起的时候,她和他一起走出教室。她学习同样刻苦,甚至可以说是比他还要刻苦,为了提高一两分成绩都会玩命的攻读,那个狠劲令他自叹弗如。她经常会帮他讲解难题,毕竟是留过一级,很多东西掌握得比绝大多数同学要透彻。他问她为什么要这么玩命的攻读,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我想走出这片大山,在外面那广阔的世界翱翔……为了走到这一步,我们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所以,我绝对不能松懈,我一定要成功!”
她把自己变成了学习机器,却反过来训他:“萧剑扬同学,你这样一味的苦读是没用的,到头来还是读死书!你应该多跟同学们交流,多一点参加班级的活动,让自己在高中最后一年过得丰富多彩一些,而不是一味的往自己脑子里塞习题……哪,这届校运会我帮你报了男子一百米短跑、七百米、一千五百米长跑以及跳远,你做好准备,一定要拿金牌回来,不准丢我们高三一班的脸,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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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着白眼说:“你不是文娱委员吗,怎么管起体育委员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