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北京(七)(1 / 2)
网上动静闹这么大,莘野自然也知道了。
他敲开门,靠着门框,插着胳膊,说:“那个女人……”
“嗯,”谢兰生把脚一盘,向后靠在皮椅背上,苦笑,“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一部电影首周收入至少能占一半的总票房,《一见钟情》两三天就澄清谣言都来不及。”
顿顿,谢兰生又道:“我大概能猜出过程。我跟周景长期合作的导演们通过气儿,于是,周景几人在咱们这搞潜规则传了出去,被澎湃给知道了。周景应该不会主动跳出来说黑历史,澎湃可能联系到了周景那时候的助理。我记得房里当时一共是有三个人的,另外两个都是助理,他们口味还挺重的。我在房间干了什么没人知道、没人能作证,他们就说我潜规则,当事人再泼泼脏水,助理手里正好还有可以剪辑的视频,齐活儿了。反正,就算拿出解约合同水军也能说是假的,毕竟当事人都出来说话了,挺过五一就可以了……不过我想,澎湃并不知道当时咱们就报警了。”
莘野同意:“他们本来应该只想说《一见钟情》有潜规则,在见到了视频以后才突然决定拉你下水的。通过助理找到当事人,问一问有无证据,不管是跟一见钟情的,还是跟演员副导的,这不难办。而且,那个女人自己开贴,周景本人无法否认,这很有利。”
“嗯。”
说完,兰生站起身来,在保险柜挖地三尺,把回执单挖出来了。报完警后他就把回执单小心地收好了。
“我这还有一样东西。”莘野走到兰生身边,轻轻地把一张光盘放在了兰生的面前,道:“这是那天酒店录像。”
“……嗯?”谢兰生坐直身子,对着光盘有些发怔,“酒店录像?”
“对,酒店录像一般来说三个月被覆盖一次,所以,周景那天离开以后我向酒店要了这段。”
“酒店录像能要到的?”
“能。”莘野说,“只要具备正当理由,比如东西被偷窃了,客人可以向保安部申请调取监控录像。再说了,你定的是五星酒店,我请XYZ的总经理跟那边儿的总经理说说就好。”
“哦……”上回是过消防检查,这回是拿监控录像,谢兰生觉得,莘野这个XYZ继承人的身份还真是好用。
“监控录像是整段的,从周景等四人进屋,到谢导您砸门进去,到那女的哭着出来,再到你们先后离开,全有。您自己用剪辑软件把前面的压缩一下,就可以发了。”
“我知道。”谢兰生道,“我跟会计也联系下,查一查当时退款。”
“嗯。”
谢兰生还挺冷静的。
一个人在这世界想清清白白就是很难。其他人的名誉等等在利益前算什么呢。
他21岁那年,被想留京的女同学说他是她的未婚夫时,就知道这点了。也是21岁那年,被关厂长命令着当《江湖女儿》执行导演时,被录音师张继先说爱财如命不让挂账时,就知道这点了。还是21岁那年,被“大导”们举报说他影响中国形象传播时,再次知道这一点。此后,只是越来越习惯而已。
幸好,在那一年,他也遇到了张富贵、莘野、囡囡、祁勇、岑晨、Nathan、Hunter、森田、送胶片的乐凯工人……等等等等,让他并未失去自己。
他还是在热爱电影。被人看到作品时,他才是真正活着的。
会计想想当时状况,回谢兰生,语速缓慢:“谢导您说要退款时大部分人还在现场,收了500块,签了名字。另几十个人已经走了,其中有些折了回来,剩下的则给了卡号。我给最后这部分人填汇款单时写了备注,好像是‘退款’,这就去拉银行流水。”
“可以,”谢兰生说,“谢谢。请尽快发来签字照片、银行流水这些东西,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
做完这些,谢兰生又陷入思索。
只要发出这些证据“潜规则”是可以澄清的。可,“咱们谢导巴着日本才卖掉了《生根》版权”,要怎么解释呢?
这句抹黑的诉求是感性诉求,而不是理性诉求,更难处理,更棘手。
也不知道澎湃影业是在哪看到这张照片的。难道,他们特意回头查了各国大刊对那一年《生根》获得最佳影片的报道吗?
“……”
他再一次挖地三尺,这一回,把声明书挖出来了——他1994年带着《山坎》退出戛纳电影节的声明(第38章 )。
那个时候,在电话里与新主席吵架之后,组委会说,如果退赛,需要提交各出品方签字、盖章的声明书。谢兰生写了。在第一段中,谢兰生明明白白地写出了“导演本人无法理解组委会的换片要求,无法接受组委会的严重误解,对组委会对电影的过分解读感到失望,同时,对电影节的艺术总值产生动摇,因此决定退出参展”这样的话。
谢兰生想,幸亏还有这个事情、这个东西。它可以证明,他只想用摄影机拍一个故事、拍几个人,他在保持独立思考、独立制作,从来没迎合于谁,也从来没屈服于谁,不管是戛纳、是名、是利,还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