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皇太伯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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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安皇后到!”就在这个时候,宫外太监宣旨。
即便是做了太上皇的崇祯,也得和周太后跟着起身一起迎接,朱慈烺也跟着起身。只见懿安皇后张嫣,在侍女的搀扶下走了进来。
懿安皇后的尊号,实际上她的称呼确实有些麻烦。按理说崇祯的妻子成了周太后,那么天启皇帝朱由校和崇祯朱由检是亲兄弟。懿安皇后并不是朱慈烺的奶奶,不能称之为皇祖母也不能称之为太皇太后。
朱慈烺之前称呼懿安皇后为皇伯母,而今,则称呼皇太伯母。称呼虽然有些拗口,总算是合乎礼仪了。
崇祯一脉的帝位,乃是人家张嫣送的。当初若不是懿安皇后张嫣主持大局,极力劝谏天启皇帝传位于朱由检,如今那里还有崇祯皇帝的帝位。
是以,崇祯皇帝和周太后,对这个懿安皇后张嫣都极为尊敬。朱慈烺对这个皇太伯母,也是非常敬重。
懿安皇后张嫣一来,朱慈烺稍稍松了口气。可是,懿安皇后一开口,朱慈烺头又大了起来。
“慈烺,我听说你把国丈关了大狱,可有此事。”张嫣一来,崇祯便让出了座位。而张嫣也不客气,直接就坐了上去。
朱慈烺“嗯”了一声,随即施礼:“回皇太伯母的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国丈周奎贪赃枉法买官卖官,儿臣,只是依法办案。”
历代皇帝都鼓吹自己是“上天派遣到人间,掌管天下的第一负责人,拥有绝对的权力”——这就是所谓的“君权神授”。
天子的含义也由此而来,即:“上天之子”!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表面上是在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实际上,这不过是一种理想状态而已。历朝历代,都没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记载。试想一下,皇帝犯了法怎么可能会被定罪,毕竟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所在。
清《大红袍》二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今汝既已获罪,奉旨前来,尚敢如此矫强,我且打你一个藐法欺旨!”
《绣戈袍全传》二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据他状词,句句有理。又明是顺天府尹大人刘俊长女出头,宁不怕他说知父亲,奏明圣上?
这些只是书中戏曲的演义,实际上这句话的本意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也就是说,亲王犯了法,也要和百姓同罪,这其中,并没有包涵天子。
朱慈烺这么说,意思就是表明一个态度。周奎虽然是自己的姥爷,一样按照大明律法来处置。
真要是按照大明律,周奎死定了,贪赃枉法涉案巨大,诛九族的罪名。周太后一听,登时大惊失色的看向崇祯:“陛下您听听,这是说的什么话!”
崇祯怒火冲天,可是他看了懿安皇后张嫣一眼,终究还是没敢说出口。
懿安皇后倒是冷着脸:“胡闹!你是不是要说诛了国丈的九族。”
朱慈烺一怔,随即施礼道:“孩儿不敢,孩儿只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