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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罗裙 “虽然军功彪炳,也少了几分教养……(1 / 2)

河南府于氏,自前唐便是关中豪族,唐灭之后,关中被几路兵马犁了个细碎,好在于氏见机将全族迁入了洛阳,又在高祖举兵横扫中原之时主动依附,避过了战火纷乱。

康俗坊于府如今住的光禄寺卿于崇也是河南于氏嫡枝,执一族牛耳。

天色未暗,于府上下已经张灯结彩,热闹不堪。

于崇身形高大,四方正脸,看面相绝难想到是从三品文官,坐在堂前,望向院中来往使女,他一抹长须,差点又笑出声来。

“诸公今日是没看到那姜家老狗的脸色,哈哈哈哈,那定远公果如陈相所言乃天下第一凶兵,一刀下去,便砍掉了一条狗腿,痛快!实在是痛快!”

于家在两京十三世家中称不上是豪富,却因未经战火,留了不少前唐时的好东西,每到宴时,案几坐垫无不精美,牙箸碗盘也是华贵非常,加上于府的牡丹养得极好,于崇又是极爱排场之人,所以于府每次宴请,也是洛阳世家权贵欢聚之时。

要请定远公,是于崇临时起意,因为他实在是高兴,巴不得全洛阳都来和他一通欢饮达旦,喝了一杯酒,他有些遗憾地说道:

“可惜陈相不肯来,不然今日,就是我们两京世家给那姜老狗送葬的好日子!”

坐在左下首的是礼部侍郎郑裘,他出身河阴郑氏,年过半百,可谓是年高权重且身宽,虽不像于崇那般喜形于色,郑裘也是饶有兴致地取了一朵艳红的牡丹簪在了头上。

“兵部之事不过一皮毛,不过皇后从此不可擅专,实乃大幸事也。”

于崇又哈哈大笑,看向郑裘的斜后方,他大声道:“林贤弟,之前我也觉得定远公这把刀着实昂贵,没想到竟然如此快利,你也莫要再作扭捏情态。”

那姓林之人自然是来自被卫蔷扒过地皮的鄜州林家,前几日他收到家中兄长来信,还来和于崇诉苦了一番,那时他们言辞中不乏埋怨陈伯横引狼匪入世家之意,谁能想到才过了短短三日,那“狼匪”就成了世家眼里天大的功臣?那于崇当初还妄言陈伯横昏聩,现在一口一个定远公叫得倒是亲近。

郑裘摇摇头,头上红花也跟着轻甩:“她沿路从世家收取钱粮,终非体面之事,说起来,定远公年少失怙,虽然军功彪炳,也少了几分教养,偏偏得圣人青眼,让她去协管禁军,天天穿着大袍出入,毫无女子模样。”

听了他的话,席间几人的神色像是被风吹了一通,乱成了一团。

他们与太原、定州等地多有往来,比这些安居东都的世家之人更知道卫臻这“天下第一凶兵”究竟的如何的成色,郑裘这话在他们听来,与“那虎长得不错,让我去摸摸胡子”别无二致,“活腻了”三个字仿佛与那牡丹一起被他顶在了头上。

坐在郑裘对面那人转身向后,看向自己的儿子,低声说:“你若觉得那红花猪说得有理,立时便回家去。”

他儿子掐了一下大腿,才忍住了笑:“阿爹,您放心。”

男人点点头,又转了回去。

明明还没到掌灯之时,于家为了以示豪奢,已经将堂中的灯都点了起来。

天空中赤云万里,如火烧一般。

镇国定远公恰是此时来的,堂中灯火辉煌,天下赤红如烧。

卫蔷来赴宴,没有穿她那身快被东都上下记在心里的黑色锦袍,而是穿了红色长裙,外面是绣大团花的绫罗大袖衫,另有一条黑色绣金的披帛,见了她的装扮,堂中不少人轻轻动了动身子。

他们突然不舒服,十分的不舒服。

红裙之下是木屐,紫衫之上是极简单的单螺髻,而手中,握着她那柄长刀。

卫蔷只有一个人,一步一步走进正厅,看着她的所有人只觉得越来越不舒服。

这种仿佛在五内都被人放了蚂蚁的不适感,在卫蔷带着她的长刀坐在于崇身旁主位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偏偏卫蔷毫无所觉,“来的有些晚,实在不好意思,我家中的婢女梳头太慢了。”

堂中一时竟静默了下来,连杯盏之声都没有。

有婢女上前为卫蔷斟酒,她手指一扶酒杯,轻声道了谢,那婢女退后的时候差点摔倒,又被她托了一下手臂。

经历了这一点小插曲,堂上众人仿佛回了魂,这时,卫蔷下首一人突然站了起来:

“在下裴道真,忝为吏部侍郎,自国公回朝便有意拜访,今与国公同席而坐,实乃莫大幸事。”

说完,他便和他身后的年轻人一起对着定远公躬身行礼。

不能说其余一干人等因为卫蔷穿了女子衣裙就有省去行礼之心,只能说,他们在裴道真的真情实意之下纷纷受到感召,起身行礼。

起身,行礼,下坐,闹哄哄中有两个人特别显眼。

一个是于崇,一个是郑裘。

卫蔷还是坐着的,只挥手说:“各位不必多礼,今日是借了于大卿之便与各位打声招呼,大家同朝为官,当以一心事君为要,什么一品国公,什么协管禁军,什么领五地节度,什么郡主,都不过是得陛下信重,当不得什么。”

她言语随意,不过轻数了自己的部分品级职衔,人们又开始不舒服了。

郑裘格外不舒服,虽然他说定远公没有女子模样,那不过是借机贬低她而已,却没有想过有人穿着罗裙坐在主座受众人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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