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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疯狂大胜!惊艳绝伦(1 / 2)

或许所有人都没有发现。

当莫幽公子念出这首聪明绝顶的诗时,澹台浮萍目光深处闪过一点点失望。

莫幽公子的诗很聪明,也很不错。

但就是太聪明了,太玩弄词句了。

诗是什么?

它不是文字和词语的堆砌。

诗人是伟大的艺术家,而不是文字工匠。

诗要写出来一种胸怀,一种境界。

莫幽这首诗,虽然把三个人的名字都写进去了,而且还表现自己的效忠之意。

但在澹台浮萍这种人眼中,诗是非常纯粹的。

一首诗,只能表达一种情怀。

多了,就不纯了。

而莫幽这首诗,很聪明,很厉害。

但……失了境界。

而站在楼上暗处的澹台灭明,听了莫幽的诗之后,更是脸色一变。

我是有野心不假,我是想要统一整个无主之地,我是想要称王。

但是……需要你写诗专门指出来吗?

有些事能做不能说。

你这首诗写出来,岂不是众目睽睽告诉所有人,我澹台灭明要征服所有的诸侯?我要所有诸侯对我伏首称臣?

你这不是逼迫我站到所有诸侯对立面去吗?

但是,不管澹台浮萍和澹台灭明再不高兴,莫幽这首诗终究是写得很好的。

眼下有几百宾客,都是见证者。

输就是输,赢就是赢。

井无边这个不学无术的废物,想要在诗词上赢得莫幽,实在是太难了。

完全是不可能的。

……

澹台浮萍继续道:“井无边公子,你如果再做不出诗来,时间便结束了,我便判定你输了。”

井无边睁开眼睛,道:“浮萍小姐,我没有莫幽公子那么聪明,我不会把三个名字放在一首诗里面。但是我愿意做三首诗,把我们三个人的名字放进去。”

“第一首: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不解藏踪迹,浮萍一道开。”

众人一听,觉得一般般。

反而澹台浮萍觉得写得很好,因为画面感非常强,充满了童趣,大俗大雅。

她觉得这一首,就比莫幽的更好。

但是在场所有宾客显然不这么认为。

这是公开的比文招亲,需要征服的不仅仅是澹台浮萍一个人,还有在场近二百人。

井无边继续张嘴道:“接下来是第二首诗,带有莫幽公子的名字。”

《别太阿先生》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忧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

“丈夫贫践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

这第二首诗一出,全场静寂无声,澹台浮萍更是汗毛竖起。

如果说第一首诗品不出好坏,那第二首诗只要有些文化的人,都知道是何等之出色了。

莫幽(忧)二字在诗中,毫无造作,甚至有画龙点睛之神效。

这首诗的境界立意,比莫幽那一首高出得太多太多了。

尤其那两句莫忧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简直是百年不遇的佳句啊。

李太阿先生作为天下文学大师,当年因为太子造反被牵连,大夏皇帝将他贬到极西边陲十年。归来之时,李太阿一贫如洗。

然而,太阿先生并没有销声匿迹,依旧名扬天下。

澹台浮萍道:“井无边公子,你这第二首诗绝好,但可惜没有对应我的题目。我的题目是用你自己的名字井无边作诗,而不是用对方的名字作诗。”

井无边朗声道:“第三首,《太阿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

井无边第三首诗一出,全场死一般的静寂。

澹台浮萍何止是汗毛竖起,全身鸡皮疙瘩全部都冒了起来。

头皮一阵阵发麻。

简直把人震得浑身酥麻。

真正百年不遇的名篇。

太惊人了,太震撼了。

李太阿先生作为天下的文坛泰斗,又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人物,所以这几十年来写给李太阿的诗不计其数。

然而今天这两首诗之后,歌颂李太阿的诗算是绝唱了。

因为已经写到了极致,不会再有更好的了。

这首诗能不好吗?杜甫先生的最高杰作,甚至被誉为中国古代千古第一律诗。

关键这首诗用在太阿先生身上,完全吻合,甚至更加吻合。

因为李太阿很显然是一个更加悲剧的人物。

而且这首诗中也含有井无边三字,尽管尽只是井的谐音而已。

但依旧毫无匠气,每一个字都是如此之完美。

当然这个世界也没有长江,只有天江,直接把整个大陆分为南北。

但就是一字不易,因为太经典了。

至于井无边和莫幽谁赢了?

那还需要答案吗?

只有耳朵没有聋掉的人,只要还认识字的人,都谁能判断得出来,井无边的诗比莫幽高出得太多太多了。

甚至,把这两个人的诗放在一起比较,完全是一个耻辱。

莫幽的那首诗虽然很聪明,但是在井无边这两首诗面前,连提鞋都不配。

很显然,莫幽自己也知道了结果。

他的脸色苍白,脚步虚浮,嘴里念念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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