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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新皇登基!云中鹤天上人间!(2 / 2)

此时是三月二十六,距离十月初六还有十天,他就可以换精神病人了。

……

接下来,云中鹤扮成了乞丐的样子,一路北上。

他扮演乞丐,真是没有任何破绽的。只不过乞丐是这个世界上最黑暗环境,充满了杀戮凶残。

所以一路上,云中鹤遭受了无数底层的恶意。

有的乞丐想要拉拢他,有的乞丐想要谋杀他,还有一些帮派分子等等。

但是,云中鹤都游刃有余。

别忘了,他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就是在乞丐堆里面长大的。

接着有一个消息传来,让云中鹤感觉到悲伤,但也感觉到一丝庆幸。

大夏永启皇帝禅让,太子夏决,登基为皇,大夏帝国迎来了新皇帝。

至此,意味着大夏帝国的彻底沦陷,这个身上拥有一半大咸魔国血统的太子,早就暗中投靠了大咸魔国。

消息还不仅仅这一个。

还有一个更加遥远的消息,大赢帝国对大西帝国的战争结束了。

大西帝国皇帝驾崩,太子李纣登基为皇,并且和大赢帝国签订了停战协定。

这意味着……太子李纣也暗中投降了。

大西帝国沦陷。

好快啊!

东方四大帝国,全部落入大咸魔国手中。

本以为这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没有想到如同雪崩一般,越来越快,东方几大帝国的秩序,瞬间就崩塌了。

当然,大咸魔国为这一天已经准备了几百年。

对东方四国渗透了几百年时间,就是为了这一刻。

接下来,就是大赢皇帝和白云城主的比武了,获胜者成为大赢帝国黑暗君王。

这让云中鹤想到了在海面上的一幕。

当时云中鹤和李华梅的舰队刚刚击败史卞舰队,白云城主率领着怒帝舰队,环绕一圈离去,这支强大的舰队给云中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就仿佛是从地狱深处冒出来末日舰队一般。

当时云中鹤问李华梅,这白古是黑暗君王吗?

李华梅说他还不是。

如今整个世界成为了一颗沉甸甸的果实,就等着黑暗君王去采摘了。

不知道这两个人何时比武?

如果是大赢皇帝赢了,他会以何等方式君临天下?

是依旧欺骗民众自己是东方文明的皇帝,还是直接揭开面具,宣称自己是大咸魔国皇帝?

……

云中鹤一路北上,几天之后,他来到了黑水城。

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啊,好像在哪本书里看过,不过不是一回事,这是大夏帝国最北边的一座城市了,距离京城足足有五千里。

云中鹤走了一个多月,终于来到了大夏帝国的北边尽头,也是东方文明帝国的尽头。

这里已经非常冷了,尽管此时已经五月份了,但还是白雪皑皑,大约在零下十度左右。

越往北就越冷。

四月初六的时候,云中鹤也再一次进入了X精神病院的梦境,成功地换了一个精神病人。

果然是二十五号,海的儿子。

黑水城也有城墙,这里的戒备也很森严,因为再往北就是一个野蛮民族了。

算是生长在黑水密林中的野人部落了,这群人以狩猎为生,抗拒文明,偶尔也会来劫掠大夏帝国。

不过大夏帝国太强大了,所谓的劫掠,也基本上是自寻死路。

大部分情形下,这群北地野人是靠狩猎,用毛皮来换取盐巴和布匹。

丐帮真是哪里都有啊,哪怕到了黑水城,也依旧有丐帮的踪影。

云中鹤以乞丐打扮,每到一处地方,都会被当地丐帮盯上,不过他知道规矩,献上孝敬便是了,算是买路钱。

而且这个买路钱不能太多,否则会有性命之危。

这一次云中鹤准备的买路钱就是一匹布,算是来历不明的赃物,这样才正常。

“跟我们去见帮主吧。”两个乞丐道。

云中鹤也不抗拒,跟着这两个乞丐去见了黑水城丐帮之主。

这个丐帮在地下通道内,因为暖和一些。

里面拥挤了上百号人,不敢想象这种地方都有这么多乞丐,每一个人都衣衫褴褛,就算这么冷的天气,也臭不可闻。

“拜见帮主。”云中鹤躬身拜下,然后直接就唱曲:

看看爷娘不是亲,有钱且去敬别人。

三年乳哺成何用,娶了媳妇就要分。

好酒好肉老婆吃,不怕爷娘饿断筋。

生前不曾见碗米,死后谁人来上坟?

这种乞丐唱词也是一个职业乞丐的标准技能了,只要唱出来,大家就会认同你的身份。

唱完之后,云中鹤献上了一匹布,道:“帮主,路经宝地,行个方便。”

“师兄这是要去哪里啊?”这个丐帮帮主问道。

云中鹤道:“日子过不下去,要去野人那里讨个媳妇。”

这话一出,众多乞丐哄然大笑,取笑云中鹤没有出息。

这样的乞丐有很多,在大夏帝国被人瞧不起,根本娶不上媳妇,但是去了北边的野人部落,倒是成为体面人了,能够娶个媳妇。

不过在主流舆论中,这些乞丐宁愿做帝国的乞丐,也不愿意成为野人的员外。

这大概也是他们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吧,东方三大帝国,代表着先进和文明,哪怕是做乞丐也是光荣的,也可以高高在上成为天朝上国的子民。

“那野人女子一辈子不洗澡,那里比茅坑还臭,亏你下得去鸟。”一群乞丐讥笑不已。

“我们天朝上国的男人,怎么可以去娶野人女子呢?”

听到这些乞丐的言语,云中鹤心乱如麻。

很快这种自豪感也要荡然无存了,因为东方文明帝国已经沦陷了,大咸魔国的黑暗已经笼罩整个东方世界了。

那个帮主反而笑道:“人各有志,不必强求,祝师兄一路顺风,顺利娶个野人婆娘,开枝散叶。”

云中鹤躬身道:“多谢帮主。”

然后,他就告辞而出了,这是一个还算讲规矩的帮主。

之前路过一些地方,当地的丐帮就很不要脸了,献上买路钱后,想要脱身,还要完成任务。

这种任务要么是偷窃,要么是杀人,总之没有一件好事。

就这样,云中鹤离开了黑水城,离开了大夏帝国最边缘的一座城池。

离开了最后一座文明之城。

城头上,黑水城的丐帮帮主望着云中鹤的身影,眼圈已经红了,抹着眼泪。

日你大爷啊,云中鹤。

我的易容就这么成功吗?!

当年在大周帝国,你没有把我认出来,现在你还没有把我认出来,真是狗日的啊。

没错,这个丐帮之主就是燕蹁跹。

他见到云中鹤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哪怕云中鹤已经面目全非,完全改头换面了。

但……云中鹤依旧没有把他认出来。

所以,他的内心又激动,又欣喜,又无奈。

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小时候和别的孩子玩捉迷藏,他藏得太好,别人找不到,直接就把他给忘记了。

难道我燕蹁跹,就真的是一只老鼠,一只蟑螂,躲在臭水沟就没有半点异样吗?

但燕蹁跹终究是欢喜的。

云中鹤还活着,这就好,这就好。

他不知道云中鹤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要扮作乞丐离开大夏帝国,前往野人区域。

他也有过一股冲动,跟着云中鹤一起去。

但很快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已经没有目标和方向了。

这样做乞丐挺好的,得过且过,逍遥快活,或许他天生就应该做乞丐,就不该去什么黑冰台做密探,就不该遇到井中月,就不该遇到……周离。

人一旦有了感情,就会痛苦。

看着云中鹤消失的背影,燕蹁跹唱道:

看看兄弟不是亲,三窝两块说不均。

同胞也要分彼此,争多争少要理论。

有酒只和旁人吃,自家骨肉作仇人。

他也唱上一曲乞丐词,就算是为云中鹤送行了。

他燕蹁跹又要重新过上醉生梦死的生活了。

这黑水城极好,常年都是冷的,也没有什么春夏秋冬,会让人忘记了时光。

一躺下去,就是浑浑噩噩,不分昼夜。

而且作为帮主,也不需要自己乞讨,有吃有喝,妙哉妙哉。

神仙都不换啊,哈哈哈哈!

……

云中鹤一路向北,先进入了野人深山。

遇到了一头巨狼。

二十五号精神病人上身,果然有奇效。

他和动物有天生的亲近感,哪怕是恶狼,也不会伤害他。

这条恶狼在身边,这里的原始部落野人也就不会伤害他了。

因为,只有一种人能够驯化野兽,那就是野人部落的萨满。

而萨满在野人部落的地位是相当高的。

所以经过几个野人部落,云中鹤非但没有被伤害,反而被奉为上宾。

那些部落首领奉上了酒肉,好不快活。

甚至有些部落的女人,还自荐枕席。

不过……真的有些下不了嘴啊,因为常年不洗澡的,实在是臭烘烘。

这条巨狼陪着云中鹤走了三百里,然后它就离开了,因为这是它的最大活动范围,离开了这里,就等于离开了它熟悉的地盘了。

接下来,云中鹤又驯化了一头白色老虎。

这里的积雪已经非常深了,靠着他的双腿,已经走不动路了,只能骑在老虎上行走。

而且实在是太冷了,云中鹤穿着好几层貂皮都不管用,每天都要喝鹿血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