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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一章:还剑(1 / 2)

圆慈说话半真半假,让人难以琢磨,说他是神棍,却背着神僧的肉身佛,传说能预知未来,知晓过去,对他的话起了不少的说服力。

我和李破晓都互相救过对方,同时也是对手关系,甚至和圆慈说的那样:纠缠不休,同根相杀。

救他不救?不救他这次颓废下去,给九剑活杀会逮到,那就是死路一条。可救来了,就是一个麻烦的对手呀。

圆慈洒然离去,我深吸一口气,他何尝比我好了?

妹妹全婵妤入了魔道,他自己却是佛门的灵佛转世,背负普渡众生的责任,可连妹妹都渡不了,这实在太过讽刺了。

全婵妤体内的魔已经是悟道级别,实力差距极大,见妹妹如见死神,然而他却未曾放弃,光是这一点确实让人尊重。

借道回了阴间。我从洞府的墙上取下了乾坤道剑,出鞘又归鞘,看了又看,心中颇感不舍,本来想挂在洞府当战利品的,现在要还回去了。

好在除了乾坤道剑。剩下一把颇为不错的剑,这把剑通体都是红色的,叫"红嫣",是李剑臣的武器,剑穗的包边上密密麻麻的写着一些文字,大意说的是这把剑由一位自称李红嫣的乾坤道传人所铸,剑长三尺三,锋利无比,剑身细而轻盈,一般人用来斩妖除魔,是极不错的,比乾坤道剑都不知道好多少。

我自己不会用剑,只能瞅机会把它送给赵茜,说来倒是有趣,李破晓的千年桃木,给我缴了送给赵茜,现在连师祖的红嫣也给我缴了。

把乾坤道剑包好,借道上去后,我驱车前往了食街,这里肯定能找到李破晓。

食街在夜晚的时间段很是喧嚣,小县城这地方,村里的青年上来玩都往这聚集,猜拳声不到半夜三四点都不会静下来,常有住客投诉,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身穿道袍的人很好找,很快,就在一家烧烤店外,看到了坐在那边独自喝着酒的李破晓。

"你除的是什么魔……卫道,卫的是什么道……"李破晓喝酒有点古怪,纯生啤酒送二锅头。这东西难道喝着就不恶心?

这家伙自斟自饮,前面点的菜一口都没夹起来,应该是为了应付店家而点的。

小卖部都有酒卖,这小子倒是古怪,跑这人声鼎沸的地方来,或者是愁苦得不行了吧。

他在纠结自己门派存在的意义了吧?

一人一个道门,一师一个弟子,乾坤道不出师则以,一入世便是悟道,对道门来说,却是牛到不行了,除魔卫道,也就成了他们的口头禅,也是行为准则的延伸。

然而正因为如此简单的信条,不圆滑的处事办法,带来的副作用也是极大的,李剑臣和李牧凡的行径,让李破晓开始怀疑长辈的教导,甚至对乾坤道行为准则产生了疑问。

玄门事玄门的办法,警察办不了的事,总要玄门的人去做,好比是魔道,鬼道,一般警察根本拿他们没办法,因此除魔卫道就成了乾坤道的职责,可经过这次扛龙村的事情,李破晓有些迷惑,道门行事超出了范畴,魔成了自己定的魔,杀。也成了杀自己认为是该杀的人,大家并没有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

或许换成是其他人,就没有什么好纠结的了,两方势力死磕,胜者为王,败者流寇,胜利的一方才能谈正义。

可他李破晓不是别人,这就导致了他现在的局面。

看着时间还早,我走去了隔壁空着的包间里,叫老板上了几个烧烤,坐在那也喝了点啤酒,我位置后面是帐篷布,隔着李破晓。

"夏一天……你就来看我笑话吧。"李破晓忽然的说道。

"有什么好笑的,随便定义别人才好笑。"我表情一愣,摸着那张白日匿迹的蓝符,按说自己是不是给发现了,这家伙是异类呀。

"你胡说,魔就是魔,不是随便定义的,是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界定……这才是魔,所以夏一天已经是魔了!"李破晓砰的一下,就把二锅头的酒瓶摔在了台上。

"呵呵,既然是魔。那就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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