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榜 收藏榜 推荐榜 完结榜 足迹 书架

第4章 别看我小,辈份可高(2 / 2)

“不知道。”南冥摇头,“我只知道今天你是请客的人。”

“对,对,我请客。”陆老又是哈哈大笑。

旁边陆振国无语,这种呆萌的对话,哪里好笑了?不过爸今天心情好象不错啊。

一般人前后两天经历了心脏病突发差点猝死,又被人挟持差点被杀掉的险境,不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就不错了,也就陆老这种人物,还能开怀大笑。

不过这样也好,最近爸心思越来越重,整日愁眉不展,找个开心果逗逗他也好。

家里的孙子辈,见到他就像是老鼠见到猫一般,都绕着道走,哪个敢和他这般说笑了?

“伯伯我叫陆思贤,这个是我儿子陆振国,你叫他二哥就好。”陆老指着身边的中年人陆振国道。

“二哥。”南冥老实不客气地叫了一句。

陈伟差点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你你你小子知道这是谁吗?

陆振国倒是想开了,思考角度一变,顿时觉得也没什么,笑着应了。

“既然你叫了我一声二哥……”陆振国摸了摸身上,还真是身无长物。

现在风气正清,别说没有什么奢侈品在身上,就算是有也不敢显摆出来,陆振国摸了摸,倒是摸出来一杆钢笔,蓝色笔身,银色笔帽,箭形笔夹,看起来和学校门口十块钱一个的钢笔没有什么不同。

钢笔拿出来,陆振国又有些犹豫了,这杆笔还是很多年前父亲送他的,陪着他走过了好多年的风风雨雨,对他来说极为珍贵,却没想到,今天将此拿了出来。

此物虽重,但与南冥对老爷子的救命之恩相比,就又算不得什么。

南冥和陈伟各自救了陆老一次,陈伟的救命之恩其实很好报答,大家都身在官场职场,不需多说。

而南冥现在不过是个孩子,怎么感谢南冥却极难思量。

若说一顿饭就将这救命之恩揭过去了,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心思瞬间转了一遍,陆振国将那钢笔双手送了过去,道:“小冥你现在还是学生吧,那我就送你一杆笔吧。”

南冥看向那笔,愣住了:“这个……我不能要。”

“给你你就拿着。”陆老道。

陈伟看看那笔,再看看南冥,心道送笔也不错,礼轻情意重,有点寄思在里面。而且如果送笔不要的话,人家还要寻思更重的礼物,这也不好,便道:“小冥,既然陆书记给你了,你就收着吧。”

“哥,你不懂,这是派克51。”南冥摇头,“这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陆振国刚想解释一下这笔,想要叮嘱一下,让南冥好好珍惜这杆笔,别轻易就摔坏或者弄丢了,闻言却愣住了。

“你知道?”陆振国这才真正打量眼前的少年。

帅帅气气的小伙子,有一种异样的清爽与明澈,笑容干净,眼神真诚。

难怪老爷子愿意和这小伙子结交。

“派克51?”陈伟完全不明白,但他至少知道派克是个大牌子,可能真的挺珍贵的吧。

“谢谢二哥,这笔太珍贵了,我真不能收。”南冥双手将笔推过去,真心实意道,又转头对陈伟解释道:“哥,这笔至少有五六十年了,这太珍贵了……”

“五六十年?”陈伟张大嘴巴,看向了那杆笔。

五六十年风风雨雨,留在笔上的,只是那淡淡一层包浆,不被说破的时候,它似乎和路边摊上的钢笔没什么不同。

一把普普通通的旧钢笔而已。

但凝聚其上的,又何止是岁月?

陆振国凝望着南冥,心中突然明白,为什么会有“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绝唱,为什么会有“宝剑赠英雄”的情怀。

赠人礼物,对方一口便说出这礼物的珍贵之处时,送礼的人,反而比收礼的人还开心,还高兴。

就算是千里送鹅毛,也要送给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