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血染剃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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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凛好奇的把玩,只听他又道:“你拥有如此名贵的雪茄,且将它们收在你的口袋里,就像给一个绝色美女套个破麻袋那样,要知道,雪茄是有生命的东西,它需要呼吸、需要特定的温度和湿度给养,而且,只有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中享受,才会感受到它特有的乐趣,一样的,漂亮女人必须在豪华房间和床上才能领受她的风情。”
孟凛砸砸嘴,形容敲到好处,还能说啥,牛逼完事,看来老头年轻时候绝对只是风流种子。
“这是两只装的。”老头熟练的拆开夹层,“例如去户外活动,你就可以把雪茄盛进雪茄套了。”
孟凛大大方方揣进兜里,他知道这东东,值数万美元!
瞅着老头准备吸雪茄的相关用具,想起自己在汽车上用那种廉价打火机烧燃一只雪茄,如何的暴殄天物。
老头并非炫耀,显然在告诉孟凛一些常识,“一只数百美元左右的雪茄,只有用数万美金的系列用品来供养和享用,才能获得最完美的意境,可惜这不是香港,不然我的雪茄室更为专业。”
准备好雪茄,老头方才打开他的音箱,房间里开始溢满美妙的音乐,老头又取来两只球形的大肚杯,然后再拿出一瓶轩尼诗XO,道:“抽雪茄不可以没有酒,你想得到享受雪茄的真正乐趣,就不能忽略意境和过程。”
酒被他倒入杯中,轻轻摇晃,屋里溢满著名洋酒的醇香。
老头坐近桌前,拿起一个有黄澄澄把柄的剪刀来,由这刀具造型特殊,专门用来剪雪茄的剪刀。
孟凛发现他剪的那只且不是赠于他的雪茄,这两只雪茄较之更为细小,老头笑容可掬,解释出声,“白天适合抽比较温和的雪茄,而你送的,更适合在晚上享受。”
孟凛默默嘀咕几声,眼巴巴瞅着,老头小心翼翼的将雪茄的一头剪掉之后,拿起一盒长只的火柴划燃,茄头于火焰之间大概隔有半寸距离,老头慢慢旋转着雪茄,以便它能充分的燃烧。
将雪茄递给孟凛,老头笑眯眯道:“先喝一口酒,感受一下XO的醇香,然后再吸雪茄。”
孟凛听了这话,端起酒杯,先喝了一口酒,味道很怪,度数也不高,还算顶得住。
抬起头来,孟凛发觉老头己经点燃了自己那只雪茄,他开始把身体埋进真皮沙华,神态很专注,半眯着眼睛,一只夹着雪茄的手微微抬起,一只手端过酒杯,缓缓的把酒杯凑近嘴边,轻轻扪了口酒,在感受了酒的浓醇,方才把雪茄凑近嘴边,深深的吸了一口。
姿势、神态,要多享受就有多享受,甚至看似有些销魂的感觉。
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头在吸大麻呢!
孟凛呆呆的瞅着,只觉得老头与周围所有一切,都形成了一种典邪意境,这一刻,孟凛才明悟过来,真正的贵族人士,品味、成熟、应该如何去营造和享受生活,娴熟的贵族绅士气息。
女护士不在,孟凛抽完一根雪茄就找借口离开了,不然,他只会敲键盘的气息,实在与老头高贵气质下,隐隐卑微。
气质这玄乎的玩意,不是一两天能养成的。
…
秋风时节,空气凉风习习,隔着很远都能感受到那来自工人湖畔的怡心清爽,湖面的翠绿柳枝在和风中动荡,不时有柳叶飘落湖面,和着湖面上的波纹轻轻地漾来漾去。
一阵微风吹起,霎时间,鳞光闪闪,晃动的光影交相辉映,千变万化,美不胜收。
咯吱…
钥匙打开门,子鸢与她的同学,整理衣服与仪容,应该是准备离开,回学校。
孟凛在楼道口转角处,斜靠护栏,瞅了瞅子鸢带来的女生,竟然有模有样,果然是物以类聚,叫沅玉,连名字也挺诱人。
沅玉与子鸢年纪相仿,皮肤雪白,一张完美无缺的娃娃脸,眼波流转,属于很会撒娇的小女人类型,因为初次看到孟凛,显得有些紧张,但对孟凛更是极为好奇,只是目光一接触到孟凛,连忙就闪开。
孟凛?
子鸢眼神焦距凝聚,快活小碎步跑到他面前,凑着小脑袋:“以后我就与沅玉住这儿,你要是有时间可要常常来看我们喔,还有,什么时候给我家用呀?”
孟凛笑嘻嘻在兜里攥出一叠钞票,“拿去。”
接过二千元,子鸢噘着粉嘴,埋怨开了:“我们等你好久了呐,都以为你不会来了,这个时候才回来,害得我们想去买东西都不行…你跑哪儿去了?人家好着急的!”
孟凛捏了捏子鸢鼓起地包子脸,“我跟舅舅一起抽雪茄了,以后寻思我也要搞一个雪茄室!”
“哦哦。”子鸢诧异的应声,显然不懂孟凛在说些什么。
这时,时间不早了,孟凛提议道:“我们去学校,不然会迟到了,东西明天再买也不迟。”
子鸢身为可爱的贪财鬼,只要有钱就高兴,蹦蹦跳跳挽他胳膊,三人一起出来,准备搭车去上学,沅玉歪着脑袋打量俩人,显然对俩人亲密狗粮有些费解。
小区离大街有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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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孟凛与子鸢还有沅玉边走边说着话儿,不一会来到了十字路街道,由于所剩的时间不多,三人要是搭同一辆车的话,会有一个大的迂回。
孟凛先给子鸢还有沅玉拦了辆计程车,让她们先走,他便另外找一辆车直接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