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苏白:难道走诉讼算非法恶意?法官:判定!郭小军无罪!(1 / 2)
面对苏白提出来的诉讼请求,被诉讼方三方都展现出来了不同的反应。
同时。
庭审场外。
董成听到苏白的诉讼请求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这场官司不能输……
输了的话,不仅仅他的企业会出现大问题,他自己也会出现大问题!
法务部部长张长力小心打量着董成的表情,自信开口:“董总,你就放心吧!”
“你放一百个心,这个案子,就算是对方胜诉了,咱们也最多只赔几十万,不会对咱们企业造成太大的影响的。”
董成一听到对方胜诉……顿时不开心了!
这是对方胜不胜诉的问题嘛!?
不是!
这是他想让对方蹲进去的问题,几十万块钱,相比较其他影响,算个屁啊!
当初要不是郭小军非要告他,他怕郭小军闹大了,对于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他也不会收买马丽了!
万一……
万一郭小军胜诉了,那么他先前的功夫,全都白费了!
“这场官司,一定要赢,不要讲什么对方胜诉的话!听到了嘛!”
面对董成的咆哮,张长力面色尴尬的点了点头:“好的董总……明白了。”
“嗯,继续看吧。”
董成微微点了点头,继续看向庭审直播现场。
庭审场中,审判长席位上,审判长徐春星在听完苏白的诉讼请求以后,简单的翻看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抬头在庭审现场扫过一圈。
目前来看的话……
一告三……
显然,这场诉讼对于诉讼方来说占据着不好的劣势。
这场案子首先要确定的是一点。
第一,郭小军的行为是不是敲诈勒索,只要确认是敲诈勒索了,其他的什么就不用再讲了!
理清楚思路以后,审判长徐春星敲响了法槌。
咚咚咚!
“诉讼方诉讼申请已经陈述完毕。”
“针对于诉讼方陈诉的申请理由,本庭有一个需要询问的点。”
“诉讼方,对于你方申请认定郭小军没有敲诈勒索的理由是什么,请你方进行详细的论述。”
“好的审判长。”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紧接着从材料中取出相应的材料以后,缓缓开口道:
“审判长,我想先请我方当事人陈述一下事情的经过……起因,并且询问几个有关与本案相关的问题。”
咚咚咚!
“申请通过!”
“郭小军,你可以开始陈述事情的经过起因,诉讼方律师可以提问。”
“但需要注意,你们的一言一行都被法庭记录,不允许有违规行为。”
“好的审判长。”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郭小军身上,示意他进行陈述。
郭小军长呼了一口气,想起来苏白问过自己,想不想胜大诉,自己回答的想。
苏白告诉自己在庭审上他问自己什么自己就回答什么,但是有一点不允许说谎。
看来,这个回答很关键啊!
想到这一点以后。
郭小军紧接着心平气和的描述出来了事情的起因,经过……
“审判长,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当初我是看了国内的一些销售排名,然后选择购买了我认为比较不错的,也就是被告方的产品。”
“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遭受了这么多。”
“我当初购买了该产品,可是我的孩子在服用该产品后,在身体上出现了严重的不适。”
“接着我就对这产品进行了检验,可是谁能够想到,真有问题!”
郭小军越说越生气,脸色通红,语气激动。
“……”
“咳咳……”
见到郭小军的情绪有些激动,苏白干咳了两声示意可以到此为止了。
情绪这么激动,再说下去就容易说错话了。
郭小军在听到苏白干咳的声音以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情绪有些激动,于是立刻停止了诉说。
这时候,马丽的辩护律师,王满亭,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老律师,举手:
“审判长,诉讼方律师刚才干咳,打断了郭小军的话,我认为有故意嫌疑,申请中止当事人陈述和诉讼方律师的提问。”
苏白:“?”
不是,你一大把年纪了,出来当讼棍啊?
我干咳两声怎么了?
嗓子疼不让是吧?
好在,审判长徐春星看向王满亭的律师席位,只是简单的提醒了一句:“申请回绝!”
“不过对于诉讼方律师,进行提醒一次,不得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
“好的,审判长。”
苏白说完,注意到李雪珍把目光紧紧的放在王满亭身上以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个老讼棍!
还想打断他!
小李,瞪他!
郭小军的陈述询问还没有中止,苏白继续开口询问:
“郭先生,我想请问你,为什么会增加索赔的额度?”
“因为,当时一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打算要这么多,可是我妻子,也就是马丽说……”
“说我的年薪将近百万,我女儿遭受到那么大的伤害,就只要求对方赔那么少的钱,不合适。”
“再有就是,爱宝奶粉暗示我说,赔偿金额可以进行商谈,于是我就提出来了五百万的诉讼索赔金额。”
“好的,谢谢郭先生你的配合。”
紧接着,苏白又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的提问完毕。”
“那开始你的辩诉吧。”
审判长徐春星低头看了一眼材料,缓缓开口。
“好的审判长。”
苏白从材料中整理出来几张材料以后,陈述:
“这个案子。”
“是爱宝奶粉控告我方敲诈勒索,而认定我方敲诈勒索的缘由是:”
“我方当事人,申请的诉讼赔偿远远超出了赔偿法食品法中的有关规定。
对方的控告是,食品安全和医疗费用,共计五万元,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十倍赔偿,应赔偿五十万元。”
“但是我方却提出来了五百万的赔偿金额。”
“远远超出来了法律的规定界限,由此认定我方的索赔是敲诈勒索,对于我方提出异议。”
“异议有一下几点:”
“一:我方提出来的索赔方式文明,并不具备敲诈勒索,对于其进行威胁恐吓的条件。”
“二:我方在主观上进行的索赔,不具有恶意主观,而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去进行索赔,不构成恶意索赔。”
“三: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方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我方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我方索赔的方式是进行起诉!”
“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
“别说是500万,就算是我方索赔1000万,那也是合理的进行索赔,也不应该判定我方为敲诈勒索!”
“判定我方敲诈勒索,难道说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索赔,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
“如果通过起诉,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话!”
“那么就认定我方为敲诈勒索,我方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