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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行政违法?你是真敢说呀!(2 / 2)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这一次诉讼的关键来了!

从诉讼材料中,取出来早就已经拟好的诉讼请求,苏白缓缓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为(三):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多次,对此,我方提出质疑。”

“即,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二: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我方认为,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即,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一次的诉讼申请,仅仅只是两条。

第一条还算是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毕竟是做无罪辩护。

可是这第二条闹哪样?

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

啧啧啧。

你是真敢说啊!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打量着苏白。

只是心里思考着苏白说的行政违法是哪一点……

……

审判台席位上。

白安微微皱了皱眉,随即,看向了被诉讼方席位。

“现在请被诉讼方检方,陈述发言。”

莫晓稍微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张来冬无罪,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我方提出异议。”

“我方认为,张来冬在此案当中,非法建设,涉嫌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根据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意义上对于寻衅滋事的定义,确认张来冬已经构成了严重情节的寻衅滋事。”

“我方认为,在诉讼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是不允许亵渎的!”

“我方陈述完毕。”

在莫晓陈述完以后。

苏白嘴角微扬,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

你嘴咋这么硬呢!

我说的诉讼申请,你说我妄下结论,你说是法律是严谨的?

行行行!

法律严不严谨,等一会你就知道了!

苏白目光落在莫晓的身上。

同样,莫晓得目光与苏白的目光进行着对碰。

两个人谁都不退让。

苏白嘴角微扬,没有说话。

在苏白和莫晓两个人陈述完毕以后。

审判长白安对于诉讼方,也就是苏白一方,提交的证据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总结。

紧接着。

将目光放在了苏白的身上。

“诉讼方,针对于检方和你方提交的证据,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询问……”

“第一,你如何证明,张来春不是强拿硬要……”

“第二,你方认定的事实的依据是什么?”

“第三,你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设,私自收费的事项是否有异议……?”

白安一连询问了三个问题,苏白知道这三个问题都非常的关键。

审判长既然点出来了,这三个问题,那说明在审判长的心里,这三个问题是他意向性的关键。

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材料,接着微微抬头开口道:

“审判长,我方对于张来冬非法建设,私自收费没有异议……”

这个问题证据确凿,不可能有异议。

但是!

另外两个问题才是审判长询问的关键。

只是……

这两个问题关键点的界限都很模糊……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开口道:

“审判长,在我方提交的证据中,张来冬并没有强制的收取费用,而是大部分都采取自愿的方式,来进行收费。”

“没有检方控告中提到的多次强拿硬要……”

“而且,检方控告我方拦截收费,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

“因为我方是自己出力出钱,拦截收费是为了补偿我方的损失,我方因此获利,但是在主观方面并没有故意犯罪的事实依据,在客观方面也没有扰乱社会秩序。”

“根据刑法上面,对于犯罪的定义是,侵害了他人的法律权益。”

“可是我方收费,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

“并没有!”

“从另一方面来讲的话,我方是方便了他人的利益。”

“是一件好事情,不存在侵害他人法律权益的情况!”

“判定我方寻衅滋事,那是不是就说明,从法定的意义上说明了我方侵害了他人法律的权益,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破坏。”

“那我请问一下检方,我方的目的,如果是为了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那么我方为什么要建设方便他人?”

“到目前为止,张来冬所收取的费用不占据建造成本的1/3……并且还向一些困难人员和一些有急事的人员免去了费用,在这些事情上,我方有侵害他人的法律权益吗?”

“再谈主观方面。”

“在一审判决执行中,张来冬被判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返还。”

“在返还以后。”

“其中有一姓李,李某,将返还的财物再次交给了张来冬家。”

“在这一过程中,张来冬全程不在,也不存在强行索要的情况。”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原因就在于张来冬这件事情,对于附近的村民本身来说是一件好事。”

“全凭自愿,没有强制性,难道说别人自愿给的,也算是强拿硬要?!”

“这完全没有道理,不符合法律对于强拿硬要的解释!”

“以上,就是我方对于申请撤销张来冬一审判决的事实依据。”

“并且已经全部提交相应的证据,审判长可以进行查阅证实。”

说白了。

这场辩论,检方的辩诉是在于张来冬,是否是强拿硬要进行辩诉。

本来应该是质问他的,但是通过苏白的这几个问题,他反倒把问题重新抛给了检方。

这个问题本来就是模糊性的。

谁占据主动权那么谁就拥有话语权。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显然,他占据一定的主动权。

检方辩诉输了,张来冬改判,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如果说辩诉赢了……嗯,检方赢是不可能赢的!

莫晓在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这……这是直接给他扣帽子了?

并且还把问题抛给他了?

这……

扣大帽子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