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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当庭质问!(1 / 2)

王明轩这个案子。

再审是向沙都高级法院申请。

苏白很快就王明轩这个案子中一审判决的问题,提交了相关的材料。

由于这个案件。

本身具有争议性。

再有就是这个案件的本身,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所以在苏白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据申请再审以后。

沙都高院方面很快做出来了回应,接受并审理此案。

王明轩二审的申请庭审请求通过。

二审通过以后,法院方面也很快的对于各方发放了传票。

这个案子苏白也进行了一定的总结和了解。

王明轩之所以被判的这么重的原因。

一审中给出来的定罪是:

过失致人死亡罪。

并且……

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没有预见女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过失。

从而判定:重大过失,顶格处罚。

啧……

这不扯淡嘛……

在缺乏强有力证据和绝对的法律条文解释的前提下,凭借审判成员和检方控告的主观因素,怎么去判定林秀具有恐慌心里?

再说。

王明轩预见……

他预见的是什么?是林秀恐慌还是林秀的危险行为……?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这两件事情在刑法上没有完全的因果关系!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判罚就完全的不合理。

苏白推测,这个一审的审判长可能是名女性。

从女性的角度去出发,来对这起案件进行判定。

导致了王明轩被顶格处罚,直接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而不是从证据和理性的角度出发去考虑这个案子。

等到苏白去查看一审合议庭成员的时候……

三名女性审判员……

好吧,的确是女性审判长……

揉了揉太阳穴。

苏白长呼了一口气,现在只等二审开庭就好了……

等一下……

二审开庭……

苏白回过神,看了一眼审判人员,还好,审判长是一名男性。

只要不是审判长,从主观上去进行判定的话……

那么这个案子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

在开庭前夕。

苏白再次询问过夏雪,关于林秀的父母索要百万和解费的事情。

是在法院方面的调解下进行的。

不构成敲诈勒索。

虽然说要的多,但是实际上的性质和郭小军那个案子差不多。

这个案子,只有一个委托,那就是对抗检方的控诉。

……

时间很快,就到了高院开庭的时间。

等候室内。

苏白和李雪珍在等候室内等待着开庭。

没过十分钟的时间。

就有工作人员进入等候室,通知苏白和李雪珍进入庭审现场。

……

庭审上。

在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一句:“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唰唰唰。

全体起立。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员:冯茜,审判长:江河涛,审判员:张莹莹。

等待审判长站在审判台上以后。

咚咚咚。

敲响了法槌。

“全体请坐。”

接下来就是核实身份的阶段。

控诉方只有苏白和李雪珍两个人。

而检方则是两名女性公诉律师,分别是许青,吕红梅。

其中吕红梅是作为主公诉律师发言。

苏白记得,一审的时候,吕红梅作为公诉律师,在庭审上,对于王明轩的指控非常的激烈。

都有一种想让王明轩被判死刑的感觉……

也不知道吕红梅为什么对于男性的敌意这么大……

可能是婚姻上的主观因素?

苏白摇了摇头,已经开庭,就没有继续想下去。

吕红梅注意到苏白的目光以后,眼神冷淡的扫过一眼。

李雪珍小声开口:“苏律师,那个吕律师的目光好凶啊……”

苏白笑了笑:“不用管她,等一会就凶不起来了。”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认真的点了点头,紧接着把目光放在了吕红梅的身上。

吕红梅:???

……

咚咚咚!

身份信息核实完毕。

审判长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人员信息的身份核实完毕。”

咚!

“本案由沙都高级法院代为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员冯茜,审判长江河涛,审判员张莹莹。”

“以下为本案案由。”

“本案为诉讼方认为一审判决判决不合理,提出二审,做无罪辩护,案由是否属实……?”

“审判长,案由属实。”

咚咚咚!

江河涛敲响法槌,继续开口:

“案由属实,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申请和事实或法律依据,作为庭审补充。”

“好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将自己面前的庭审材料简单的整理过后,缓缓开口:

“审判长。”

“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一:我方认为一审判决判处我方七年有期徒刑,不合理,这判决完全违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权益,侵害了我方的法律权益,我方不服从一审判决,请求二审撤销一审判决。”

嘶……

苏白的第一句话一出来,庭审现场静了数秒。

不是……你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

申请无罪,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你后面这话是什么意思。

完全违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权益……?

这话说的……有点大了哈……

你这就算是先前把审判员送进去了……

但是也不能当庭说这种话吧……?

审判台上的江河涛眉头微皱,没有说话。

苏白注意到了庭审上的变化,不过不是太在意,他这么说,当然有着自己的打算了……

这只是为了后面做铺垫而已。

审判长没有喊停。

那么说明这么说问题不大。

苏白继续开口:“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个案子说白了。

委托只有一个。

那就是做无罪辩护。

法律一般在庭审上,会偏袒于死者一方。

这也是做无罪辩护的难点……

但实际上,如果真的要根据法律的严谨性来说的话,王明轩只有人道主义上的赔偿。

连法律意义上的赔偿,都可以申请判定不存在。

并且。

这人道主义上的赔偿,也还是主要看王明轩的个人意愿。

咚咚咚!

在苏白陈述完以后。

江河涛敲响了法槌,看向了检方席位:“现在请检方进行陈述,诉讼申请。”

吕红梅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紧接着声音平淡开口:

“审判长,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诉讼申请。”

“我方认为,在这起案件当中,王明轩有明显的过错。”

“根据案件的整体过程来看。”

“王明轩在拉货过程中,偏离航线,并且在预见受害人林秀有跳车行为的时候,没有及时的进行阻止。”

“已经明显的构成了过失犯罪。”

“我方认为,一审的判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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