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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后续爆黑料,滥用职权!(1 / 2)

对于这一次的判决结果,杨耀东心里是憋着一肚子火。

可是这场庭审,证据链不足,的确没有办法判。

庭审直播如果出现错误的判罚。

那么对于公信力的影响是巨大的,他判错了,明知判错了,还继续判。

这场庭审不仅会被撤销,他这个审判长也可能当不了了。

所以对于这场庭审,他虽然判的非常憋屈,非常愤怒,但也不能不判王博无罪!

只不过……

他和苏白的这个小过节算是结下来了。

对于这一点儿。

苏白完全不介意。

一个审判长,主观意向于检方,这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你的判决要合情合理,遵循法律。

不能在对方有证据的情况下,依旧偏向检方,或者是在问询的时候刻意偏向检方。

再说了,就算是被杨耀东针对了,又怎么样?

依法判决。

就算是下一次依旧在上都中院进行代理诉讼。

你没证据链,你判我个试试……?

啧啧……

还能怕?

……

而另一边,在判决结果出来后,沈翔没有太多的表示。

沈翔在中午的时候,就已经预测到了判决的结果。

判决下来后。

沈翔深吸了口气:“李林,我觉得这场庭审抗诉。”

李林:“???”

抗诉?

“你真的有这种想法?”

“嗯!”

面对沈翔的开口,李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抗诉是检方认为法院方面的判决,不符合实际情况。

可是这场庭审……

思考了片刻,李林一边整理着诉讼材料,一边开口:“抗诉,你有新的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吗?”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形成证据链的话,法院方面不会受理抗诉的。”

沈翔淡淡开口:“再找找吧。”

再找找……

说出来只是容易的三个字,可是想要去搜寻证据,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再者,就算是找出来间接证据了。

那么……被告方也会对于这一点的证据链补充,准备充足的反驳证据。

在心里,李林对于王博的“放任和故意”其实并不认同。

第一:检方能够拿出来的有效证据是动播公司员工的口供,口供并不代表着实际的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

员工的自认为口供和公司负责人的主观并没有任何因果上的关系。

想要判定王博的犯罪,需要从王博的观点进行判定“放任和故意”的行为。

其中。

这中间最重要的一点判定是。

王博对于相关部门的裁定和下达通知,动播有没有放任行为。

“故意”的观点,应当是从这一点进行出发。

实际上,李林从相关部门下达的通知上,注意动播的行为,没有放任的行为。

那也就意味着,就算是沈翔能够找到新的间接性证据,也会被对方从这一点进行驳回。

对于双方提交的论点和证据。

法院方面怎么认定?

认定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动播没有照做?

可是人家实际上照做了,检方没有直接的证据,再加上对方有直接的证据表明。

取证和驳回涉及到方方面面。

法院方面肯定会采纳被告方的证据。

对于沈翔的观点,李林摇了摇头没有继续说话。

提起抗诉,不是他们说了算的。

而是要看上一级认不认可提诉上去,他觉得沈翔想要提起抗诉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这些话,说出来有些伤感情,李林心里清楚明白,上级清楚明白就行,没有必要和沈翔说那么多。

……

与此同时。

在宣布判决结束几天后。

舆论开始发酵。

网络上出现了各种支持王博的声音。

甚至还有一些声音说的是,动播倒闭还会有另外一个动播站起来。

动播这个软件是没有了。

可是口碑却立起来了,庭审场上提及到的其他播放器,口碑直线下滑。

……

另外……

舆论的方向不仅仅如此。

最重要的是,公诉人和法院方面在庭审上的表现,让很多人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偏袒性”。

有些人针对这些偏袒。

开始深挖合议庭成员以及公诉人成员的背后黑料。

挖了几天以后。

没想到,还真挖出来了!

……

白君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内。

望着最近几天关于王博案的风波,苏白看着网络上的舆论笑了笑。

黑料?

还真的有黑料呢?

目光落在坐在沙发对面的王博和其妻子孙涵,苏白笑了笑:“王先生,孙女士……”

“王先生这是你的手机,其中的舆论我已经看过和了解了。”

“没有什么问题的。”

王博接过自己的手机笑了笑:“这一次的庭审,谢谢苏律师了。”

“不过……苏律师,按照目前网络上的舆论,我想问的是,检方还会不会进行二审?”

“这个,不会的。”

“一审无罪,想要进行二审,一般需要的是间接证据,补充证据链的完整。”

“可是这个案子,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直接证据补充证据链完整,检方想要提供直接证据,几乎不可能,并且就算是提供直接证据了,时间拉长,其他证据点说不定也会出现问题。”

“基于以上考虑,检察部门不会再提起二次公诉。”

“好的。”

王博点了点头,示意让孙涵说话。

一旁的孙涵笑着开口:“苏律师,这一次你帮了我们大忙,律师费用我现在转到你们指定的账户……”

苏白笑着点了点头。

这一次的律师费用,三百万。

相比较其他顶尖刑事律师为企业负责人的辩护律师费用,算是少的。

但是……

这场庭审,律师费是小头!

庭审的律师费用相比较打开的法律资源来说,有些不足为道。

按照王博说的,他现在已经有了投资人与他投资合办的公司。

新成立的法务合作问题,全权交给白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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