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有一个算一个,都判!涉嫌二十九人!(2 / 2)
“请检方开始陈述事实依据和罪行。”
徐浩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缓缓开口,看向检方席位。
中院方面,在开庭之前就对本案进行了了解,他作为副院长和主审判人员。
了解的更清楚,考虑到的东西也更多。
由于高院和省检对这个案子都比较重视。
压力给到了中院。
所以院长让他这名副院长主持开庭审理,以保证在司法审判中不出现任何的问题。
而检方面临的指控的压力同样不小。
这个案件受到各界关注,他们检方必须要做好指控工作。
此次的检方主要公诉人曹雪,在听到审判长开口后。
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清脆的声音响彻在庭审场上:
“审判长。”
“关于被告方数人,检方经过事实的查证和调查确认提起公诉,分别涉嫌的罪名:”
“以下为公诉方起诉的条件:”
“原安市初级法院工作人员杜明,涉嫌枉法裁判以及滥用职权。”
“在进行判决当中,没有做到依照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采用非法证据,拒绝听取被告人意见。”
“完全依照主观进行判决,不根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检方认为这种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的司法规定和刑事责任。”
“并——”
“原安市公诉人员马武,采用非法证据,并依照非法证据上交庭审,属于严重的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重触犯了刑事责任。”
“并——”
“原执法人员方世军,冯向两人,涉嫌严重违规,在没有相关手续,滥用职权,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后果,并造成了巨大的人民损失。”
“申请法院进行裁决判定其罪名。”
“以上数位,涉嫌严重非法行为,犯罪行为。”
“基于以上行为,检方分别推荐刑期为:”
“杜明:推荐刑期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马武:推荐行期两年有期徒刑。”
“方世军,冯向两人分别为: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关于以上人员的罪行和罪名都已陈述完毕。”
“我方申请批准。”
曹雪将诉讼材料上面的内容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徐浩微微点了点头,看向苏白:“控告方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低头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
补充?
肯定是有补充的。
这场庭审最关键的一点是什么?
该受到惩罚的人受到更严重的惩罚。
什么意思?
加刑!
申请追加刑期!
这是他作为控告方出庭最主要的任务。
“审判长,我方有想要补充的内容,我方想要补充的是在被告人的几位当中,我认为检方提出来的刑期不是太合理。”
……
曹雪在听到苏白的补充内容后,微微皱了皱眉。
提出来的刑期不太合理?
什么意思?
曹雪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到苏白继续开口。
“首先从杜明和马武来说,一个作为前审判长,一个作为前公诉人,根据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中的规定。”
“职能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民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对于检方认定的情节有异议。”
“根据检方的说法,和推荐的刑期显然是认为杜明,马武等人造成的情节较轻。”
“在本案当中,杜明和马武以及方世军和冯向等人是作为司法人员知法犯法,在明显知道证据为非法证据时,还刻意进行庭审。”
“并有意的制造冤家错案。”
“造成了巨大且恶劣的社会影响力,基于以上,我方认为检方应当认定情节特别严重,来对杜明马武等人的刑期进行判决。”
“这是我方的意见。”
在苏白陈述完后,庭审场上,不少人都愣了一下。
尤其是被告方席位上。
这是啥意思?
你在庭审场上当活阎王是吧?
杜明:“……”
马武:“……”
其他人:“……”
这是嫌他们判的不够重,再来添上一把火,认定一下情节过重是吧?
审判长席位上,徐浩好奇的打量着苏白。
认定情节过重?
这一点儿,怎么说呢,倒不是不可以。
不过他倒想听听苏白是怎么来认定情节过重的。
要知道,本场庭审的主要庭审内容是对于杜明等人进行判罪判处。
控告方不以此为目的,而以加刑为主要补充。
这种情况很少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