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质问!防卫?你满嘴胡扯是吧!(1 / 2)
检方席位上,唐亮的目光落在被告方席位上。
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反驳。
苏白同样将目光落在检方席位上,一言不发。
在唐亮沉默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后。
苏白知道唐亮不可能也绝对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于是将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审判长,我还没有陈述完毕,不知道能不能够继续补充内容?”
秦勇开口:“可以继续陈述。”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继续开口:“我接下来的陈述是根据检方的陈述来进行分析的。”
“检方陈述,王强也可以完全看作是正当防卫行为。”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检方,检方,你知道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中的必要条件有一点是,是处在正在被不法侵害的时间点,而不是预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后做出的攻击行为,处在预想被侵害和被侵害后的这些行为不能被称作是正当防卫。”
“在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当中,王强是在实施不法侵害还是被不法侵害?”
“按照检方的说法。”
“王强仗着自己有身份,有地位,欺负弱小,被人阻止,是被不法侵害,所以进行正当防卫是吧?”
“正当防卫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无限制的,我不理解检方陈述王强正当防卫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想请问检方能不能够解释解释以上几个问题?”
“我想详细的听一听检方是如何认定,王强是正当防卫的。”
单从刑事责任的划分上来讲。
广有志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需要从他的行为第一点看来。
他对王强的第一次攻击属于什么性质?
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这一点才是真正的首要关键。
按照唐亮说的,如果判定广有志第一时间为正当防卫,那么王强是不是也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王强属于正当防卫吗?
当然不是!
从这一点能够看出来检方就是满嘴的胡扯!
为什么?!
从正当防卫的解释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具体的情况。
在正当防卫的法律解释中,有着时间限制。
那就是,一定要在不法侵害时进行的反击行为才是正当防卫行为。
如果按照检方的陈述,王强是正当防卫行为,那么王强是不是在不法侵害时进行的反击行为?
从总体的事件来看,当然不是!
王强当时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而不是被不法侵害的当事人。
这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基于这一点来看,那么王强就不可能是防卫行为!
再有。
如果按照检方陈述的那样,抛开对于正当防卫的解释。
那还真是抛开事实不谈的话,王强的确属于正当防卫。
苏白的质问也是从这一点进行出发的。
他不知道公诉人为什么会提出来这么一个说法,但是这是漏洞。
公诉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都不清,还提出来了王强是属于正当防卫。
这不纯纯搞笑吗?
不依照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来进行举例,列举王强属于正当防卫这一观点。
不是菜就是坏!
……
与此同时。
本次庭审是直播庭审进行公开审理,并且苏白已经让李雪珍进行过预热了。
本次公开庭审关注的人数本来就多,在听到苏白的这一串反问之后,当即就有人提出来对检方的质疑。
“对啊!说什么王强是正当防卫,咋滴?恶人先告状是吧?”
“真的是纯纯大无语了,真的不理解这种行为,我感觉公诉人问的有些着急了,一时之间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脱口而出了!”
“对啊!如果苏律师不提出来的话,我还没有想到这一点,可是现在提出来了,对方怎么说?”
“苏律师这一质问,必须无罪释放啊!见义勇为还要被判刑是吧?对方还正当防卫,正当防卫TM!”
……
直播庭审中的评论非常的激烈。
全是针对公诉人言行的不满。
唐亮在听到苏白提出来的问题以后,整个人有些发愣。
他刚才只是想要进行辩证,一不小心说出来了,这种话完全没有经过思考……
现在导致了被苏白抓住了这么大的一个问题。
作为一名公诉人,指证被告方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用错了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
这一点他应该怎么解释?
只能够继续保持沉默,默默的低着头,看着诉讼材料一言不发。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不能回答。
审判长席位上,秦勇在听到苏白的两个问题以后眉头紧皱。
刚才唐亮陈述的的确有问题,说王强正当防卫,可是正当防卫是有限制条件的!
作为一名公诉人,难道对这一点都不清楚吗?
秦勇不由得抬头看了一眼公诉人席位,心里产生了一丝的不满。
开口询问:“公诉人知不知道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唐亮不得不回答:“知道。”
“嗯!既然公诉人知道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那么,驳回公诉人刚才的陈述。”
“公诉人,有意见吗?”
唐亮心里也非常的清楚,刚才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公诉人在这种直播公开的庭审当中,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不清,并且遭到了对方辩护律师的质问。
这在庭审场上,属于严重的失职行为。
审判长驳回他刚才的陈述,没有任何的问题。
唐亮低着头开口:“审判长,我没有任何意见。”
“嗯!”
秦勇点了点头,没有意见就好。
如果有意见的话,在庭审场上陈述出来:
被告方只要稍微一进行反驳,就会显露出公诉人的法律水平。
这妥妥的打检方的脸。
秦勇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唐亮,心中默念:“这个检察官的水平有点低……”
“就算是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也不能在庭审场上瞎说……”
事件影响力低了还好,可是如果事件影响力高了。
回头来说,这场庭审对于审判人员和公诉人都是严重的污点。
说不定还会被打上其他的标签,钉在法律界的耻辱柱上,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秦勇深吸了口气,没有再去管公诉人,敲响法槌,看了一眼控告方席位: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补充的?”
王强听到审判长的询问,不停的暗示着张硕。
快说快说,快点回答……
张硕注意到了王强,但是并没有理会,深吸了口气:
“审判长,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陈述的正当防卫。”
秦勇开口:“仔细陈述你方的理由。”
“不过记住!”
“陈述需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能脱离事实和法律条文。”
有了刚才唐亮的表现,秦勇特意提醒了一句。
“好的审判长。”
张硕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继续开口:
“我方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根据正当防卫的条件来讲,我方并没有对于广有志实施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是在实施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产生的。”
“既然我方没有对广有之实施不法侵害,那么广有志就没有正当防卫的理由。”
“同样,在案件的整个过程当中,广有志也没有紧急避险的条件。”
“综上所述……广有志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所以需要对于我方当事人造成的重伤负应有的法律责任。”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
法锤敲响。
从这一点可以明显的看出来,控告方委托律师的水准。相对于公诉人来说较高。
张硕的答辩思路,相对来说更精准一些。
为什么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