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 一个二个三个……别辩诉了,小李:瞪进去!(1 / 2)
等候室内。
苏白发现自己好像被李雪珍带偏了……
望着李雪珍小脸上满是欢喜的表情,苏白深吸了口气,默念一句:“不能被带偏……”
等待着庭审开庭。
开庭。
保市中院,对于高院和高检指定他们院,针对于这场案子的相关人员进行庭审。
保市中院,也有着一定的压力。
尤其是本场庭审,本就涉及到了很多司法系统内的相关人员。
还在网上掀起了那么大的舆论,有着相应的舆论压力。
不过嘛……
既然被高检指定和认定提起公诉,那么他们保市中院,按照正常审理来就可以了。
至少在后续的话,不会牵引出来其他麻烦。
这一次的庭审,由于受到的社会舆论和社会影响力相对来说较大。
采用了公开审理。
庭审开始,庭审直播的弹幕上,出现了不少的声音。
“擦!这个案子一直在了解当中,本来以为这个案子会有大反转,但是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转!”
“好好好……”
“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看看,这场移送判决针对于这些司法系统中的犯错人员,犯罪人员,怎么判!”
“赞同,我也想看,毕竟把一个人冤枉的这么狠,这不重判,我都觉得不合理!”
“+1+1……想看看具体送进去几个人!”
……
关于本次庭审的声音有很多,主要是想要看庭审上是如何进行判决。
以及和小李有着相同的爱好者,想要知道这场庭审到底能送进去多少人。
……
在庭审场上。
针对于主要的人员进行判罚,这在保市中院已经进行过了多次的会议商讨。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让检方一一陈述控告方席位的罪行。
由于庭审分不同场进行,所以这一次在庭审上只是控告了相关的主要人员,比如方一龙,关东风等……
检方依照相关的证据事实和方一龙等人的主要口供。
进行了一一的陈述控告。
阅读起诉状以及控告罪行。推荐行期等长达半个小时。
在陈述完毕后。
方一龙等执法方的主要相关人员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为什么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因为关于他们的证据确凿,并且有着事实依据。
就算是想要从侧面进行减刑都很不容易。
只能从认罪认罚的角度请法院方面能够酌情的考虑,给一个不轻不重的判决。
因为方一龙等人也清楚,如果是硬要跟法院方顶着干的话,法院方完全可以从重进行判决。
这也就导致了,在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清晰的情况下。
一般来说律师都会告诉被告方当事人认罪认罚,从某一方面进行减刑辩护。
而不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旧选择做无罪辩护。
事实上,如果你告诉律师,还没有说具体什么情况,律师一口答应下来,可以做无罪辩护。
基本上……
这个律师是骗子。
属于拿到律师费就跑的那种,甚至来说,硬要做无罪辩护,也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被判处的更严重。
说白了。
这种律师属于拿钱不办事儿,甚至办坏事儿。
……
面对检方的指控,庭审场上大部分的被告方当事人都是认罪认罚。
当然……
在此过程中,还有两人,做无罪辩护。
分别是关东风和老张。
两个人的主张很简单。
他们认为,他们在此过程中并不构成枉法裁判和玩忽职守。
主要原因是他们不知道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他们没有义务去排查非法证据。
他们只是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检方提出了诉求进行一定的判决。
并且和方一龙之间没有着人情,或者是经济上的往来关系。
所以对于检方对他们两人提起的公诉行为并不认同。
甚至,关东风在庭审场上还表现的非常的抗议,质疑对他提起公诉的行为。
关东风沉着脸开口:“做无罪辩护是我主张的权利。”
“我不认为在审判的过程中,我有任何形式的枉法裁判和玩忽职守的行为!”
“玩法裁判和玩忽职守一般情况下指的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是我对待庭审没有用心,没有坚守自己的职责,从而导致了错误的判决。”
“可是,在针对于孟子义的案子上,我认为我判决的没有错误。”
“首先是执法方和检方提交上来的证据,所有证据都指向了孟子义。”
“并且在一审的时候,孟子义自己陈述了自己有罪,在二审上却翻供。”
“孟子义翻供,法院方虽然可以采纳,但是也可以不进行采纳,因为法院方不能够证明孟子义翻供是否属于事实。”
“在这种所有条件都指向孟子义的时候,我判决孟子义有罪,有没有什么问题?”
“压根就不存在什么问题。”
“所以我以此做无罪辩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想本次的审判长也能够理解我当时坐在审判台上的感受。”
“鉴于这种情况下,我请求检方撤销对我的指控,或者是法院判处我无罪!”
“这就是我的陈述。”
“……”
在陈述完以后,关东风还一脸严肃的认为自己无罪。
甚至坐在被告方席位上,有一种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感觉。
说白了……
在身份角度上,还没有转换过来。
关东风对于自己的辩诉,相对来说还有些满意。
只是……
庭审场上,没有人去惯着他。
检方从关东风的陈述以及做法中一一找举例进行论证。
可是关东风就是一副我不听的样子,我坐在被告方,但并不代表我有罪。
对于这种情况……
苏白:……
举手示意准备陈述。
陈述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关东风究竟有没有玩忽职守?
显然嘛!
在孟子义二审的庭审现场,苏白已经指出来了,相关的证据链不足和逻辑中存在的漏洞。
整个过程中,检方陈述的并不多。
但是在庭审上,关东风既没有询问检方的合理意见,也没有询问被告方当事人具体的事实情况。
甚至面对孟子义脱下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的伤痕,证明控告他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属于逼迫行为,想要进行翻供,却遭到了拒绝!
为什么被拒绝?
因为人家压根不想听你的,翻供人家只想对你进行判决,所以拒绝了你翻供的行为。
最重要的还有哪一点?
还有在最高院驳回二审进行重审的时候,关东风的态度是什么?
关东风的态度就是不认为凶器是非法证据,说白了就是他不听,他就要依照他的想法去判。
这种显然非常的不符合逻辑。
因为在二审上,孟子义已经提出来了,当时他在一审口供的证据是属于非法证据,并且在二审过后验证了一审口供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
这一点已经说明了,在二审庭审场上,孟子义提出来的翻供行为是正确的。
好,你二审的时候拒绝也就算了。
可是在重审的时候,你凭什么不考虑这一点,依旧不去判定凶器物证的合法性?
就算你当庭不能进行判断,为什么不能休庭进行判定?
这完全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因为检方撤诉,苏白怀疑关东风很有可能维持二审的判决!
这种行为难道不叫玩忽职守?
这TM不叫玩忽职守,枉法裁判,那这叫什么?
这种人该不该送进去?
该!
还有……关东风当时作为审判长,在庭审上的表现。
首先……
没有完整的证据链进行判决,虽然说证据是由检方提供的,但是在庭审上面不采纳被告方的陈述,一味的相信检方,并且以不完整的证据链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