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当庭解除委托!去最高检讨说法(1 / 2)
审判台席位上。
林凤如在注意到苏白的目光后,眉头更皱几分。
在刚刚,她已经和苏白详细的解释了,为什么要这么判定的原因。
可是……
对方依旧揪着这一个观点。
说实话,在审判场上,审判长有着绝对的判决。
可以依照自己对于法律的理解进行判定。
至少在这个案子当中,林凤如并不认为自己的法律解释和判定有任何的问题。
在法律解释当中有些时候没有必要去依照着条框去进行判。
再者。
同为女性,她能够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去考虑这个案子该怎么样去进行判决。
一个家庭,女人出轨了,作为男方肯定是忍受不了。
有种种轨迹证实,男方有故意杀人的嫌疑。
以犯罪预备罪,进行处理这件事情。
有问题吗?至少在她看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至于苏白所说的客观事实证据,在她刚才的解释中,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
可以用“搜索内容”来作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对于苏白的抗议,林凤如直接忽视,继续开口:
“关于上诉人方如风的相关判定已经完成,现在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法庭陈述,直接就是相当于在表明,对于刑期的判定。
确定判定量刑时间。
可是苏白本身就对这个案子原有的判定不满,再次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方继续抗议。”
“我方再次表明,我方不认同对于我方当事人的相关判定。”
“请求审判长能够从方如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从方如风的角度来讲,他做错什么了呢?”
“什么都没有做错!”
“只是一次冲动的脱口而出的行为,导致了现在被提起公诉。”
“站在我方当事人的角度来讲,他是否愿意这么被进行判决吗?”
“这种判决又是否合理呢?”
“所以我想请审判长能够多站在我方的角度去思考这个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
“谢谢……”
对于苏白多次提出抗议,林凤如心里面也闪过了一丝的不耐烦。
苏白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说她没有站在公平的角度去判决这个案子?
还是说……她刻意的去倾向于谢婷婷?
林凤如没有回答苏白的问题,平静开口:
“对于上诉方委托律师的多次抗议,我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解释。”
“既然上诉方委托律师继续提出抗议,那么现在进行休庭。”
“等到合议庭商讨出相应结果后,给予相关判定!”
“休庭!”
法槌落下,进入休庭阶段。
等到合议庭离席后。
受害方席位上的谢婷婷和其委托律师徐霞,心里面是最高兴。
通过目前现在的阶段,审判长是倾向于她们这一方的。
既然现在是倾向他们这一方的,就算是合议庭进行合议了。
那么最主要的还是要倾向于审判长的判定。
稳了!
在徐霞看来,这个案子最终也就是判方如风一个缓刑。
判缓刑……那么也是证明了方如风有罪的,就算是减轻刑罚。
但是根据方如风的犯罪动机以及判定有罪的主观条件。
离婚官司就绝对能打赢!
更稳了!
徐霞表情轻松的看着谢婷婷:“这场官司咱们也是稳赢的。”
“谢谢徐律师了,如果不是徐律师这么帮我……我可能还在这场婚姻当中脱身不了。”
徐霞笑着开口:“不是说我这么帮你,而是咱们根据实事求是来。”
“你看吴检察对于这个罪名的认定条件都没有太大的反驳。”
“这说明这个案子就应该是方如风有罪。”
说完,徐霞还朝着上诉方委托律师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大律师?
大律师在庭审场上还是要听审判长的。
苏白:……
???
行行行,这么搞是吧?
这不是逼人犯罪吗?
原本方如风应该判决一个无罪。
可是如果判了有罪。
那么谢婷婷以此拿到大部分财产。
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方如风就算是判了能判多久?
等他出来以后,会不会对谢婷婷怀恨在心,会不会觉得谢婷婷联合出轨的人来谋夺他家的财产?
这么一来方如风的整个人生都毁了,有没有可能会做出真的犯罪行为?
有可能!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完全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正常思维。
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说实话……从审判员的角度来出发,这也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现在就是需要看合议庭对于这个案子,是怎么认定的。
……
合议庭商讨室内。
本次组成合议庭成员的除了林凤如,还有一名女性审判员和一名男性审判员。
林凤如首先对这个案子在刚才的答辩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这个案子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商讨一下上网搜索的线索证据能不能作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动。”
“我想听一下你们两个人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另一名女审判员开口:“这个案子咱们之前不是已经进行过商讨吗?我觉得判个缓刑就好。”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着犯罪预备的风险。”
“至于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证据。”
“其实将搜索和一开始方如风的表态结合在一起,完全可以当做证据来进行判决了。”
“这一点没有什么好继续商讨的吧?”
在那名女审判员回答完后,一旁久不出声的男审判员开口反驳: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
“审判长,我是不赞同这个观点的。”
林凤如:“说说怎么不赞同这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