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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 庭审结束,该调查调查,该处理处理!(1 / 2)

审判台席位上。

魏国明在听完双方的法庭陈述后进行了简单的总结。

总体来说。

医院席位上周伟的法庭陈述,对于该案件判决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力。

这场庭审审判的是李栋的犯罪行为。

肯定会考虑到客观事实因素的。

周伟陈述的是什么内容?

周伟陈述的同样是提醒审判元考虑客观现实因素。

这一部分是重叠了的。

所以其陈述内容对于判决的最终结果影响不大。

甚至来说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公诉人的陈述也是从客观方面进行出发,对于庭审的影响情况同样不大。

重要和关键的是上诉方委托律师苏白的陈述。

这一次是公开庭审。

并且苏白所陈述的内容,都符合减刑的条件。

可以说是将减刑的条件给拉满了。

例如说主观性,犯罪性质,犯罪意图和犯罪最终造成的损伤结果。

这些都是苏白所陈述的关键点,也是减刑的关键点。

而同样,在这些内容上,苏白陈述的都具有客观的法律因素。

在魏国明的倾向性中,同样认可苏白所陈述的内容。

但是……

具体的减刑情况,如何做减刑刑期规划。

这一点是需要和另外两名审判员进行商议的。

想到这里。

魏国明敲响法槌:“现各方的法庭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完毕。”

“关于本次判决结果,合议庭还需要进行商讨。”

“休庭!”

“一个小时后开庭宣布判决结果!”

法槌落下。

进入休庭阶段。

听到审判长宣布休庭,苏白深吸口气。

根据刚才的法庭陈述来看。

公诉人和医院方面的陈述都不能够达到对一审维持判决的目的。

他的陈述有很大的几率能够达到减刑的目的。

在这种时间进入休庭,大概率会是商议减刑减到什么程度。

苏白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场庭审对李栋的判罚不会太严重。

为什么这么确定?

因为无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还是从情理情感的角度上来讲。

苏白所陈述的内容都有着一定减刑的必要条件。

“现在只需要等待着合议庭商讨后就能知道减刑的结果了。”

苏白在心中默念。

一旁,李雪珍也是轻呼口气,扭过头:

“苏律师……你觉得这个刑期会怎么判啊?”

苏白笑了笑开口:“这一点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怎么样,肯定会判一个缓刑!”

李雪珍在听到苏白的回复后,小脸上满是笑意:

“缓刑……如果真是缓刑那对于肖春梅和李栋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苏白笑着点点头,没有说话。

因为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判缓,的确都是一件好事!

另一边,公开庭审直播间内有不少观众在听完三方的陈述后都对这一次案件的结果进行了一定的猜测。

甚至还有人分析起了整个案子的减刑年限。

不过每个人在分析后,都会加上一句,这只是个人的分析结果做一个大致的推测,并不是实际结果。

毕竟……

无论他们怎么分析,最后的结果都是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进行商讨得出的结果。

他们并不知道,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的主观性,所以所有的推测都仅仅是推测。

法院内。

合议庭商讨室内。

魏国明在和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商讨着,对于李栋的刑期应该如何进行判罚。

魏国明首先主动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于这个案子对于李栋的判决结果,我的倾向性是不维持一审的判定结果,但是我没有考虑好这个减缓刑期的具体情况。”

“你们两个的看法呢?”

另外两名审判员对于这个案子也有各自的看法。

坐在魏国明右侧方的王董,在魏国明,陈述完其看法后。

作为本次的审判员,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我的看法和魏审判长的一致。”

“同样是减刑的看法。”

“在这个案子当中,我认为李栋涉及到了多方面的减刑情况。”

“一来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所以才行使的诈骗情况。”

“二来的确没有对他人个人主体造成严重损失。”

“但是不管怎么说,李栋的确是涉及到了诈骗,并且诈骗的金额超过了轻微的情况。”

“超过10万元的,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要判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支持轻判,但是咱们的判罚结果肯定也不能低于三年吧?”

这时候,另外一个审判员同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同样支持轻判。”

“法律规定是不支持低于三年,但是也没有说不能等于三年。”

“我的想法是判个缓刑,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样应该是合理的吧?再说了,像李栋的这种情况特殊,咱们国家的法律是支持判决缓刑的,我认为判个缓刑没有什么问题。”

在听完其他两名审判员的陈述,魏国明作为审判长微微点头。

“你们两个的陈述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诈骗罪在10万以上的确是不能低于三年有期徒刑。”

“但是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然后再给一个缓刑。”

“判三年有期徒刑,缓4年,我认为这个可以。”

“如果你们两个没有什么意见,那么我们就按照判三缓四来进行判定。”

另外两名审判员开口:“没有意见。”

在得到了两人的同意后,三人对于判三缓四这一最终的判定结果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随后。

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

魏国明作为审判长,坐在审判台席位上敲响法锤。

“休庭结束,现在重新开庭!”

“合议庭已经经过商讨,现进行宣布判决结果!”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下,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审判台席位。

只听审判长缓缓开口:“本案案由。”

“上诉人李栋认为一审判决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上诉二审请求减刑。”

“由本院阳城中级法院对于本案进行审理。”

“现判决结果如下:”

“第一:推翻一审判决结果。”

“判决犯罪嫌疑人李栋三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第二:判决李栋应归还诈骗款项16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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