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庭审公开打脸现场,进行深入调查!(1 / 2)
段召作为吴小洁案件的检察官。
在陈述刑期方面对于被告四人的认定是非常严重的。
并且也阐述了两点客观的事实——
第一:有团伙作案行为。
第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这两点,都是加重情节的重要条件!
所以从段召的角度来讲,这个刑期的推荐和判决非常的合理。
而审判长席位上。
曹川在听到段召的陈述内容,表情平淡,并没有太多的表态。
而后又让被告人开始描述其犯罪场景和犯罪主观意愿。
以及具体的犯罪经过。
被告人,也就是林龙等人,开始详细的描述犯罪经过和犯罪细节。
不过……
林龙等人所描述的犯罪经过和犯罪细节都是经过了对口供等行为的。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在先前,他们已经整理出来了一套详细的作案经过和详细的作案细节。
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
每个人都有对应的身份,只需要将其代入即可。
所以在这一点的陈述,上四人的口径完全一致,在逻辑上也不存在任何的问题。
在陈述完相应的犯罪经过和情况等,四人也都进行了认罪认罚。
虽然说……
刚才在公诉人的陈述中推荐他们的刑期都非常的重。
但是……被告的几人,也都是相信李小果的家人有能力把他们给捞出去。
或者说,有能力,并且会把答应给他们的事情都承诺办到。
所以在刚才的陈述过程当中,林龙等四人,依旧按照原先定的方案进行着认罪认罚。
在关于询问案发经过和案发细节的过程当中,一切都进展得非常的顺利。
审查完毕。
曹川微微点点头,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
在犯罪的客观事实陈述上,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的。
那么接下来可能就是定刑事的事情了。
不过……
从目前的角度来看,还需要咨询受害人家属和受害人的意见。
本次庭审,由于受害人不能出庭。
所以是受害人家属及其委托律师进行的出庭。
所以……
想到这一点,曹川将目光放在了受害人席位上。
“现公诉人以及被告人对于该案件的整体细节,都已经陈述完毕。”
“受害人委托律师或受害人家属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内容?”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当即开口:“有的,审判长。”
“好的,请陈述。”
听到审判长让其陈述,苏白整理好诉讼材料,微微点点头。
本次庭审是不公开审理。
所以在陈述方面,苏白也放心大胆的开始了进行陈述。
“审判长,对于本次庭审,我方认为被告人对于我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非常的大。”
“不管是从未成年的角度,还是从主观恶意以及团体作案的角度来讲,都具有非常严重的结果。”
“从这方面来陈述……我方认为,应当对于本案中的主犯判决死刑!”
“在刑事方面,我方认可公诉人推荐的刑期。”
“另外。”
“对于本案涉及到的情况我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想要陈述,并且想要询问公诉人。”
“受害人委托律师可以询问公诉人。”
得到审判长的同意,苏白看向段召:
“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
“在本案的调查和跟踪过程当中,公诉人是从哪个阶段开始接手本案的调查的?”
“?”
段召有些不太理解苏白的问题,但还是开口进行了回复:
“按照法律程序,是执法方将本案移交给了检察部门。”
“我是从执法方移交到检察部门开始着手调查处理的。”
“那么在执法方移交到检察部门的时候,被告人四人都已经认罪认罚了吗?”
“是的。”段召开口:
“我在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执法部门已经将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处理的差不多了。”
“在当时四人都已经认罪认罚。”
“那在这个过程当中,公诉人接触受害人家属了吗?”
段召:“没有。”
“我向执法部门提出过接触受害人家属,但是并没有得到具体的回应。”
“而且这个案件,事实清晰,证据清楚,犯罪人员认罪认罚,也没有过多的必要去必须接触受害人家属。”
苏白点了点头开口:“好的谢谢。”
他之所以开口询问这种问题。
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想要进一步的确认,公诉人在接手这个案子前,知不知道李小果也参与到了犯罪的事实当中。
现在通过公诉人的回答,苏白也能够确认,作为公诉人的段召的确是不知道李小果也参与到了犯罪。
于是……
面对这种情况,苏白直接开口:
“审判长,关于这个案子我方认为,执法方在提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有一定的遗漏。”
“我方申请进行延期庭审开庭审理。”
申请延期审理?
认为执法方在提交的时候有一定的遗漏?
前者的话,庭审这样的其他人还能够理解。
延期庭审嘛。
可能是认为在本案当中有其他的补充证据,能够判被告人更重的刑期。
或者是认为审判长判定不了死刑。
寻求能判定死刑的严重情节。
要求进行延期庭审。
如果是以上那么都可以理解。
可是……苏白要求延期庭审的理由就有一点相对炸裂了!
理由竟然是认为执法部门在提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有漏洞!
这……
等同于直接质疑这场庭审了!
审判台席,曹川作为审判长微微皱了皱眉。
这件事情苏白直接在庭审上提出来了?
这不是相当于公开打执法部门的脸吗?
不过曹川对于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忌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