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被顶替的人生,推动国内司法重要案件!(1 / 2)
办公室内,李雪珍把案件整理好之后交给了苏白。
嘴角微微带着笑意,眼睛biubiu放光。
直直的望着正在对该案件进行审查的苏白身上。
那眼神……
有一种呼之欲出的表达感,大致意思就是说,苏律师,你赶紧把这个案子接了!
咱们一起去出差!
苏白虽然在对案件的内容进行着审查。
但是能够感觉到李雪珍的目光,很灼热。
“???”
这个案子,李雪珍很想承接嘛?
可是这也不对呀,李雪珍的目光灼热,好像不是对这个案子产生的。
而是对他产生的!
深呼口气,苏白没有继续想下去。
而是对这个案子的内容产生了一定的兴趣。
这个案子……
不算是复杂。
但是所涉及到的内容,很麻烦。
案件中当事委托人称,她现在是一名家庭主妇,生活在农村。
想要委托案件的具体情况是——
她当初在高考期间,和同村村支书的女儿,一起高考。
原本成绩优异的她落榜,但是……成绩更差一些的村支书的女儿,上榜。
考上了她心仪的学校。
委托当事人,由于当年落榜,父母没有精力和金钱支持其继续高考。
让其回家相亲,结婚。
现在成为了生活在农村的一名家庭主妇。
而同村的村支书的女儿,在考上大学以后,留在城市工作。
找到了一份非常好的工作,并且找到了一个城市的男朋友,结婚生子。
委托人和其同村的村支书的女儿,两个人过上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事情到这里只是陈述双方当初的境遇和现在的情况。
后续这名委托人还陈述了。
最近一段时间。
她经过同村的人还有现在村支书女儿所透露的情况,了解到了。
其实当年她并不是没有考上大学,而是被人顶替了!
而顶替的那个人,就是村支书的女儿,叶美珍!
当事委托人刘文雅,将整个案件的细节都陈述了出来。
并且表明了自己的委托诉求。
刘文雅的委托诉求就是——她希望,顶替了自己人生的叶美珍,能够得到法律的惩罚。
并且对于自己的现状,叶美珍应当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就是刘文雅的诉求。
苏白在整理完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后,微微抬头。
李学珍灼热的目光,暂时收敛了许多,开口:
“苏律师……”
“我觉得这个案子非常的经典,并且所涉及到的问题也很多。”
“能够产生的舆论影响力也很大。”
“就比如说——刘文雅在当年高考的时候被叶美珍顶替了。”
“她现在成了一个农村家庭主妇,这对于她的人生非常的不公平。”
“并且这种顶替的事情……很让人联想到会有不同的人生结果。”
“所以……”
“这个案子咱们要不要接受委托啊?”
李雪珍心里面充满了小期待希望苏白能够答应下来。
如果苏白不同意,那她也只能去找其他的案件了。
可能会多花费一些时间。
但是不管怎么说……
这个差还是必须要出的!
苏白将案件材料整理了一下,点了点头:
“这个案件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有点麻烦。”
“因为根据案件的详细信息来讲。”
“第一:叶美珍侵犯了刘文雅的姓名权。”
“姓名权这个好说,属于民事纠纷。”
“重要的问题是在第二点,第二点是叶美珍侵犯了刘文雅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属于宪法。”
“根据这一点来看,这个案件所涉及到的问题还是比较有意义性的。”
听到有意义性这三个字,李雪珍眼睛一亮:
“那苏律师你的意思是这个案子,咱们可以委托了?”
“好!”
“那我现在就去联系当事人,说这个案子咱们白君律师事务所可以委托!”
说着,李雪珍哒哒哒的小跑出办公室门。
苏白:不是,他还没有说完话呢,小李是怎么回事?
是担心他不接受这个委托吗?
但是只是这么一个案子,就算是不接受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吧?
啧啧……
小李不是看重这个案子,是另有所图啊!
……
李雪珍在走出苏白办公室后长呼口气,小脸上写满了兴奋和激动。
不管怎么说,这个案件只要接受了委托,那么就需要出差!
只要能出差……
按照王可欣给出的方法,一定可以成功的!
李雪珍心里默念。
随即,准备联系一下当事人。
……
与此同时。
南省,周市,某村庄内。
刘文雅家中。
刘文雅这几天时间,一直在期待着网上能有大律所向自己回复。
回复她这个案子可以委托,或者说让她能得到自己应有的法律权益。
实际上,前一段时间。
刘文雅在得知了自己被顶替以后,报过案,找过教育部门。
但是被回复的都是,这个案子的管辖并不属于执法部门。
同样由于时间年限过久,教育部门对于这件事情,也没有过多的干涉权。
关于这一点,并不属于行政不作为,而是每个部门的确有着每个部门的职责。
就像是执法部门。
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调解时,不能参与到经济纠纷当中。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涉嫌,被亲属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