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开始审查!调查事实真相!(1 / 2)
与此同时,关于刘学伟被害一案,原本就有一定的热度。
讨论的焦点在于,谢丽蓉的父亲谢安杀害了自己的女婿,出示了谅解书,让谢安免于遭受死刑的审判。
这算不算是一种卡法律bug的行为。
毕竟……从主观上面来讲,作为受害人的妻子,代替自己被自己父亲杀害的丈夫出示谅解书。
这一点就非常的具有争议。
也是一个热门的讨论话题。
但是……
在二审结束以后,讨论的焦点就在中止庭审与案件的真实经过的讨论上了。
毕竟……
苏白在庭审上陈述的内容,与案件调查的结果,完全都不一致。
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讲,相比于一开始大家讨论的重点。
苏白在庭审上陈述的,这起案件是一起合谋性案件。
谢丽荣可能也参与到了谋划杀害刘学伟的事件当中了。
如果谢丽蓉真的参与了杀害刘学伟的计划当中。
说实话……
这个案子相对来说就比较炸裂了。
谢丽蓉的做法就相当于什么?
相当于,故意以夫妻之间的感情不和,妻子来设计,让自己的亲人将自己的丈夫杀害。
同时出具谅解书,让自己的亲人减轻刑事上的处罚。
并且自己还能够获取自己与丈夫的财产。
这纯纯的是把自己的丈夫当做,一个供输财产的事物。
完全违背了夫妻之间,在法律上定义的关系行为。
换句话说,这种案例如果扩大化,极端化,那么会大大的影响,法治的稳定。
为什么这么说?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说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数额过多。
且占据主要优势经济权的那一方,被害以后,那么所得的共同财产是不是其中大部分给予了另一方?
在法律的规定意义上,是这样的。
尤其是,还在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占比分配的财产就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有了歹意或者是被另一方,抓住了把柄,抓住了重大过错,要离婚,是不是要分离共同财产?
并且没有过错的一方,要分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
就会存在有重大过错的一方不愿意,而导致买凶杀人。
或者是与自己的亲人合谋,为了财产而将另一方杀死,来获取财产上收益的可能性。
如果这个财产的金额足够大,是会导致有很多人愿意承担杀人的风险来获取财产的收益的。
那么就会严重的影响法治的稳定。
而很多人讨论刘学伟这个案子的原因就在这一点。
讨论这个案子究竟是不是属于,谢丽蓉为了谋划刘学伟的财产,而让谢安去杀害了刘学伟。
不过……
这个观点是苏白提出来的,在庭审公开画面被媒体传播后。
网上有很多人对于苏白有一定的质疑。
公开的质疑苏白提出来这一论点的专业性。
毕竟从正常人的角度来看,刘学伟那一份的财产并不多,哪有人为了那么一些钱而去杀人的?
所以……
这个案子,在网络上引起了两极分化的观点。
讨论的双方也都在等待着相关部门的具体调查结果。
等待着公布结果的那一刻,啪啪啪打对方的脸。
……
在二审法院省高院,决定对这个案子进行延期审理后。
陈冰作为这次案子的主要刑事负责人,联合着检察部门的检察官。
对于谢安,谢丽蓉,谢丽蓉的母亲,还有梁兴龙。
都展开了调查,以及相应的审查。
谢安的调查室内。
陈冰对谢安展开着询问和调查。
白炽的灯光照射在谢安的脸上,映射出了谢安脸上略微有些焦躁的神情。
审查桌前,陈冰表情严肃的看着谢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材料,然后开口:
“好好交代吧……”
“现在我们已经将你的情况已经理清楚了,你认罪认罚,可能对于你身边的涉及人员会有一个较轻的处理。”
“如果不好好交代,你们是如何谋害刘学伟的,那么很有可能会加重处罚。”
谢安心里面非常清楚陈冰问的是什么,但是还是装作一副不知道的样子。
“交代什么?人是我杀的,现在我都认罪认罚了,还让我交代什么?”
“这完全没有交代的必要了吧?”
“如果想要判我,那就判我,如果不想要判我,那就放了我。”
“我知道我杀人了这是事实,肯定不能放了我,那能给我判轻一点也行啊。”
“我知道我自己杀人了有罪,但是你让我交代,我真的不知道交代什么。”
“该交代的我都已经交代了,剩下的我也没什么好交代的了。”
“这个问题我是真的不清楚,你们肯定是弄错了。”
面对着谢安的拒绝否认,陈冰没有再说话,而是直接拿出了一沓材料。
“这是你的体检报告。”
“还有你到医院的诊断证明。”
“我们已经联系到医院方面了,医院方面确认你知道你身患疾病。”
“通过这一点然后再根据整个案件的详细细节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