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 失去母亲,自己被判,换回的公道,不属于好结果!(2 / 2)
是综合着各个方面来进行考量的。
话说回来。
现在这个案子有了舆论,有了那么高的热度。
已经对于相关人员进行了抓捕,那么涉及到的抓捕人员,想要逃是肯定逃不掉的。
肯定会接受相应的法律的审判。
想到这里。
苏白深吸一口气,这个消息还是要通知一下张寇的。
看守所内。
在二审宣布判决死缓以后,张寇暂时被羁押在看守所内,还没有移交到监狱。
在得知了张传成等人杀害自己母亲李素珍的行为,被执法机关立案调查,并且正在进行审讯,案件推展的速度较快的时候。
张寇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而后又开怀大笑:
“没想到这个案子竟然在我被判刑以后,得到了公平的对待!”
“哈哈哈……”
张寇无奈的笑了笑,不过很快,笑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郑重。
“话说回来……如果不是苏律师你在庭审上扩大影响。”
“说不定这个案件的推进速度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的进展。”
“说到这里,我需要好好的谢一谢苏律师,如果不是有苏律师,说不定现在的我判了死刑,那些伤害我母亲的凶手还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惩罚。”
“哦对了苏律师……”
“现在张传成只是被执法部门逮捕,审查,并没有直接性的指证张传成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那么这个案子到最后会不会,判不了张传成?”
听到这个问题,苏白笑了笑。
根据现代刑侦的手段,已经确定了一个人有着确凿的犯罪事实。
可能这个案件过了不少年,但是这个案子是个团伙案件。
只要这个案件中,有一个人供述出了相应的情况,那么就有了确凿的事实证据,其他人都可以完全被判定为犯罪人员。
所以……
从这一点上来讲,张寇的担心,无疑是过多的。
苏白缓缓开口:“放心吧。”
“只要已经确定了张传成是犯罪嫌疑人,并且张传成真的做过这些犯罪事实。”
“那么最后,证据链肯定能够完整的判定张传成有着杀人的行为。”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用过多的去担心这些。”
面对苏白的安慰,张寇脸上忧虑的神色,缓缓退散。
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喜悦,紧接着又抱头痛哭起来。
能够看得出来,张寇多年的坚持,在这一刻得到了应有的结果。
心里的委屈一泄而空,所以导致了,有现在激动的哭泣。
注意到张寇在看守所内的表现,等到走出看守所后。
李雪珍深吸口气,扭头看向一旁的苏白:
“苏律师……这个案子,我总觉得有点不太好。”
“结局有点不太好。”
苏白看向李雪珍:“什么结局有些不太好?”
“就是现在的结局……”
“张寇作为原有的受害人,原本不用遭受任何的刑事处罚,也不用被判决死缓。”
“只要当时伤害张寇母亲李素珍的凶手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可能现在的结果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张寇作为看着自己母亲被害的一名受害者。”
“现在为了让伤害自己母亲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受到应有的惩罚,自己还被判了一个死缓。”
“我觉得这种结果,非常的不好。”
呼……
不得不说,李雪珍从这个角度来进行考虑。
足以看得出来李雪珍在这方面考量的非常深。
张寇在整个案件的过程中来讲是不是受害人?
这个答案非常的明显,张寇明显就是一名受害人。
亲眼目睹着自己的母亲被害,面对当时执法人员的不作为,自己又无能为力只能被迫的接受自己母亲被害。
而且看着那些犯罪人员仍旧在逍遥法外,而自己没有任何办法没有任何能力的时候,那种无力感是非常的令人绝望的。
张寇在亲自决定进行复仇报复的时候,以上的原因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主观原因。
如果当初那些犯罪人员不是逍遥法外,而是被逮捕被判刑,还会有今天的一幕吗?
张寇还会被判死缓吗?
他还需要用自己生命为代价来为自己的母亲报仇吗?!
不会!
完全不会!
所以这一切的原因都是什么?除了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外,行为人的客观事实外。
还有着的是,当初的不作为行为,这一点也是造成了现在情况的一个重大的因素。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讲,李雪珍说的没有错。
张寇这个案件,即使最终判决了杀害张寇母亲的被告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可是对于张寇个人来讲,这个结果依旧是非常的不好的。
只是……
现在所有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结果既定,苏白也不好多说什么。
只能在现有的条件下努力的为张寇争取更多的法律权益。
呼……
苏白深吸口气,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毕竟……这个案子目前还有事情等待着他要处理。
而另一边,执法部门在对张传成等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时候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这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高达五人,除去死去的一人,还剩四人。
除了张传成外,剩下的三人,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最后……
在工作人员拿着其他三人的指证和口供下,前去审查张传成。
可是……
张传成依旧不认罪,依旧坚持不是自己带人,去杀害的李素珍。
而是把责任都推给了那名死亡的人员身上。
对于这种情况,执法的工作人员见的多,并没有理会张传成的陈述。
直接将案件的相应情况,和犯罪经过犯罪经历,犯罪证据,移交给了检察部门。
检察部门和执法部门在对这个案子上的态度是完全统一的。
很快就确认了几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
向法院,提出了对几人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