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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这就是潮流(2 / 2)

老孙的代工厂,规模只有东海制鞋厂的四分之一,所以平时只能接一些小的订单。

对于吴有为而言,2000双运动鞋的订单,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

但是对于孙廷山而言,蚊子腿再小也是一块肉。

于是孙廷山欣然接下了这一批订单,按照詹姆斯-邦德的设计,做了2000双复古鞋。

隋经理那边也火速联系外贸公司,在感恩节之前,将这一批鞋子送到了洛杉矶的飞跃旗舰店。

……

洛杉矶,飞跃旗舰店,复古的飞跃小白鞋,已经摆在了货架上。

一位身穿休闲西装的男性走进了店内。

詹姆斯-邦德微微一愣,心中暗道这种打扮的人,不像是潮品的买家。

不过来者都是客,所以店员还是热情的招待起来。

西装男望着货架上的鞋子,指了指其中几双:“这双,这双,这双,还有这双,都给我抱起来,要9码的!”

店员下意识的看了看西装男子的脚,开口说道;“先生,您的鞋子,好像不止9码!”

“我是给别人买的。”西装男子开口答道。

美国人的鞋码,是专门的美制单位,美国9码鞋,相当于是英国标准的8.5码,欧洲标准的43码,中国标准的27码。

詹姆斯-邦德则好奇的打量起这个西装男子,毕竟买鞋这种事情,往往都是自己亲自试穿后,才会购买,向这种试都不试便直接买,而且还会买好几双的,可不多见。

“大概是那个有钱人的助理吧!”詹姆斯-邦德意识到,这可能是个大客户,于是亲自走了过去。

“先生,我是这家店的店长,很高兴为您服务!”詹姆斯-邦德礼貌性的笑了笑,随后指了指货架上的一款鞋,接着说道:

“先生,我建议你看看这一双鞋,这是我们刚刚推出的潮流新品,采用的是玛雅金字塔的风格……

这一款鞋的纹路,借鉴了波西米亚的服饰,波西米亚特有的蜡染印花和刺绣,处处充满着神秘感……

还有这款鞋,这是源自于三十年代的设计理念,是一款复古的运动鞋,当然虽然设计是复古的,但是材料还是使用的现代材料,穿起来十分透气……”

詹姆斯-邦德一通介绍之下,西装男果然又买下了好几双鞋。

“还真是个有钱的大客户啊!”詹姆斯-邦德心中窃喜,随后他开口说道;“先生,您可以留下一个名片,我们将鞋打包之后,给您送过去。以后我们有了新款,也可以直接送到您的家中,让您挑选!”

为这有钱的VIP客户提供上门服务,是小众品牌店生存的方式之一。

当然这种上门服务,商品的价格跟店里的售价,也是不一样的。

上门的价格要更贵一些,有钱人大概也不会在乎一双鞋或者一套衣服,多个几成的差价。

然而西装男却拒绝了詹姆斯-邦德:“这些鞋子,我自己可以带回去。如果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再来的。”

这西装男开了一辆大号的雪佛兰萨博班,就是美国总统出行时,保镖常用的那种大号的SUV。

1995年是第八代的萨博班,基础版的都是5.7升V8发动机,高配版则是7.4升发动机。这么大的排量,车体自然也很大,里面的空间当然也十分充裕,当货车用绝对没问题。

詹姆斯-邦德亲自将这西装男送到门口,然后目送他离开。

“有钱人,都是神神秘秘的。”詹姆斯-邦德喃喃自语道。

……

西装男开着萨博班,来到了洛杉矶一栋豪华公寓楼前,随后西装男找了辆小推车,推着采买到的各种衣服鞋子,走进电梯,直达顶楼。

这栋豪华公寓楼的顶楼复式两层,再加上楼顶天台,是一整户的住宅。其中天台上有个空中花园,还有个户外的泳池。

能住在这种房子里的,必然是个有钱人。

只见西装男推着车,走进了房间,然后开口喊道;“约翰尼,我回来了!”

片刻后,脚步声响起,一个穿着睡袍的男子,手里拿着红酒杯,出现在西装男面前。

“这是你要的衣服和鞋子。”西装男指了指车上的东西。

“让我看看亲爱的山姆都给我买了些什么东西!”约翰尼一口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随后直接将红酒杯扔到了旁边的地毯上,走了过去。

“拆开这些包装,就像是在拆盲盒,总会让我感受到期待!”约翰尼说着打开了其中一个袋子,拿出了里面的衣服。

“然而不幸的是,盲盒里装的却是一件垃圾,真让人沮丧!”约翰尼说着,将那件衣服扔到了地上,接着道:“山姆,你的品味该提升一下了!

紧接着,约翰尼又开始拆其他的包装,十几件衣服当中,最终只有两件,入得了约翰的法眼,其他的全都被约翰当垃圾扔到了一边。

然后约翰尼开始拆鞋盒,然后一边拆,一边说:“垃圾,垃圾,这个也是垃圾,山姆,你真让我失望!”

“这些可都是潮流新款,只是你看不上而已。”西装男山姆辩解道。

“潮流?呵呵,在洛杉矶,有几个人能比我更懂潮流!我说这些是垃圾,这些就是垃圾!”约翰尼不屑的撇了撇嘴,然后打开了放有飞跃复古鞋的鞋盒。

下一秒,约翰尼突然惊呼道:“我的天哪!山姆,你从哪里弄来了这东西!”

“这双鞋,我本来不想买的,但是那个店长说,这款写有着很悠久的历史!现在仔细一看,老板并没有骗我,我爷爷就有一双类似鞋。”山姆开口说道。

约翰尼却迫不及待的将这双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然后一脸炫耀的说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潮?”

“潮?”山姆愣了愣,接着问;“你值得是这种爷爷年轻时穿的古董?你别开玩笑了!我虽然不懂潮流,但我知道古董可不是潮流!”

“你果然还是不懂潮流!”约翰尼将鞋子脱下,捧在手中,接着说道;“我告诉你,这才是真正的潮流!”

……

帕克是一名狗仔,此时他正拿着照相机,在好莱坞一处知名的夜店门口蹲守。

有很多好莱坞明星都很喜欢来这家夜店消费,如果能够拍到一些刺激劲爆的照片,卖给报社的话,便能赚一大笔钱。

就算是拍不到刺激劲爆的照片,拍一些好莱坞当红炸子鸡的照片,也能够换上几天的生活开支。

不过,今天的帕克运气并不太好,他在夜店门口蹲了大半天,也没有见到明星大腕,只有几个想要钓凯子的小模特。

这种小模特,好莱坞多的是,根本没有拍摄的价值,除非她们身边能有一个大明星。

正当帕克打算收工的时候,一个潮男出现在帕克的视线当中,潮男一身顶级的潮流打扮,脚上则是一双复古小白鞋。

“那是约翰尼-德普!”帕克兴奋举起了相机。

约翰-尼德普可是好莱坞当红炸子鸡,这些年来绯闻不断,而且对象还都是漂亮小姐姐。

对于狗仔队而言,这家伙可是一条大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