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卢老七(1 / 2)
韩老四只是小人物,就算是锄“奸”,能不能上军统的“制裁”名单都还一说呢,但是也不排除,有人针对他而对韩老四下手。
“卢苇,韩老四平时还喜欢去哪儿,你应该比较清楚,咱们再去找找?”
“三哥,我知道有一个人……”
“什么人,吞吞吐吐的,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情?”陈淼一看卢苇也说话犹豫,不由的焦急的呵斥一声。
“他在白玫瑰歌舞厅认识了一个舞女,叫沅秋,跟他在大水中淹死的媳妇儿很像,这两天像着了魔似的,总是在念叨这个女人……”
“你不早说,走,去白玫瑰歌舞厅。”陈淼瞪了卢苇一眼,这么重要的情况,他到现在才说出来。
一般的舞厅,半夜十一二点就关门了,客人要是在这个点儿还没回去,那就走不了了,万一路上碰到劫道,那可就惨了。
苏州河里的淤泥为什么肥了,就是从来不缺那被绑石头扔下去的尸体,河面浮尸都是正常想象,那捞尸人每天的工作都做不完。
就算碰不上劫道的,碰上巡逻的租界巡捕,晚上形迹可疑,抓进去,先毒打一顿,然后叫家里来人担保,交钱赎人,那破财免灾是免不了的。
要是落到76号手里,那更惨,不死也得脱成皮。
虽然在沪西,虽然也有宵禁,但基本上形同虚设,不过晚上十点以后出门,这是很危险的,对一般人而言。
白玫瑰舞厅,比起百乐门,仙乐斯之流的,那自然是差远了,不过,在沪西那也是小有名气。
消费档次略低,舞女的质量也算不错,还有一支不错的乐队,不少社会人士还比较喜欢去的。
这个点儿,还开门营业的舞厅,那足以说明的生意是相当不错的了。
陈淼的穿着打扮虽然比较随意了些,但那门童看人也是有几分眼力的,一看陈淼走路的气势和气质,连忙伸手帮他拉开了舞厅的大门。
“先生,里面请。”
陈淼过去在跑马场工作,舞厅这种地方,他也是常客,不过,他去的多数是仙乐斯这样的大舞厅,南京路、霞飞路上的歌舞厅去的比较多。
沪西地区,因为治安比较混乱的原因,他很少涉足,尤其是歌舞厅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
何况收集情报是情报小组的干的活儿,他一个情报编审,还不至于亲自出马。
舞厅内客人还有不少,上座率有个三四成的样子,这个时间点,还有这么多的客人,那已经是很不错了。
如果是百乐门的话,应该要比这里更热闹一些,当然,舞女也更加年轻漂亮。
每一个舞厅,都有自己力捧的角儿,早些年,还有竞选花国皇后的活动,自从日本人进了上海,娱乐事业遭到重创,早已不复当日的盛况了。
角儿不光是长的漂亮,还得有才艺,最重要的是,背后还得有人捧她才行,想红,就要付出代价。
这听起来很公平,可很多时候,这些衣衫光鲜亮丽的年轻女子,一旦做了舞女,那就是身不由己了。
陈淼和卢苇一进来,就有一名三十多岁,穿旗袍,浓妆艳抹的女子迎了上来,应该是领班之类的。
这种女人一般很有眼力劲儿,一眼就能看出客人是生客还是熟客,还能根据客人的穿着品味,给客人推荐适合的舞伴儿。
能当上舞厅的舞女领班,那基本上也都是舞女出身,而且还是其中的佼佼者,有些年纪大了的,色衰的,没能够找个人嫁了的,慢慢的就做上这个,上海话讲“白相人”,其实,就是女流氓。
吴云甫的老婆于爱珍过去就是这种人。
“这位先生,有些面生,是第一次来我们白玫瑰歌舞厅白相(上海话的意思,玩耍)吗?”女人看上去长的还算可以,就是眼角的鱼尾纹彻底暴露了她的年龄,还有,涂脂抹红的,妆太浓了,倒是很符合当下的流行审美,就是陈淼对这种浓妆很是不喜欢,他喜欢梁雪琴那种自然的淡妆,让人看上去觉得很舒服。
这张脸一看就觉得有一种腻了,更别说,那一股浓烈的香水的味道,香水倒是不差,就是喷的太多了。
陈淼伸手微微掩了一下鼻端:“嗯,第一次。”
“第一次来,那需要什么样的姑娘作陪呢,我们这里环肥燕瘦,什么样的都有,您是喜欢小家碧玉,还是知书达理,还是冷艳高贵……”
陈淼直接从口袋里掏出十个大洋来:“我想找一个人,她叫沅秋,就在你这家舞厅上班?”
那领班闻言,瞬间脸色一变:“沅秋病了,好几天来没来上班了,先生,要不你找别人把,我们这里有文君,晓彤,菲菲,珂珂……”
“我只想见沅秋姑娘,你要么把人给我叫过来,要么告诉我她人在哪儿?”陈淼将手里的大洋颠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无论你给我哪一个,这大洋都是你的。”
那舞女领班眼神之中闪过一丝贪婪之色,十块大洋,就换一个消息,这太值了。
“这位老板,沅秋今天的确没来上班,不过,我知道她住在哪儿。”舞女领班伸手就要去拿钱,但陈淼手一缩,对方一下子落了个空。
“老板,你这是……”
“我怎么知道你给的地址是真是假,你有一个选择,带我们去,等我们到地方,见到沅秋后,我再给二十大洋,否则,这十块大洋只有等我们确认之后,以后再给你。”陈淼嘿嘿一笑。
“我若是带你们过去,你们真的肯再给我二十大洋?”财帛动人心,三十大洋,在过去的话,卢老七可能不屑一顾,但在如今的租界,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纸币不断的贬值的情况下,只有银元和黄金是硬通货,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