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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责任分配(2 / 2)

检控官越三尺道:“现在很流行学生贷款,学生拿身份证不穿衣服拍照,有些学生还不起钱,照片被放到了网上。极个别的学生因为父母责怪等原因,羞愤自杀。我想请问三号律师,警方抓捕了非法贷款的首犯,会不会因为有学生自杀,而加大对首犯的惩罚?”

司徒岩想了好久,终于点头:“会,法庭会酌情考虑犯罪的后果。”

越三尺道:“放款的人是不可能想到学生会自杀,但是因为他的行为,导致了学生的自杀,他必须接受更严厉的惩罚。这里要特别注意,影后是在暴力逼迫下无奈被拍摄了照片,学生是自愿拍摄照片,两者本就有天壤之别。既然自愿拍摄照片者自杀会加重刑期,那被迫拍摄照片者自杀难道就不需要考虑量刑吗?这里,我还要对三号律师提出的沈冰罪行微乎其微进行反驳,绑架案导致照片的出现,照片是导致影后死亡的原因。我同意将流出照片者定为首犯,同时我认为沈冰必须担负次于流出照片者的责任。”

越三尺补充:“我同意三号律师的看法,父债子还,债还清楚了,不要再为难沈家人。只是不同意三号律师微乎其微的说法。”

一号法官道:“我们以简单百分百为基准,请检控官和律师对被告进行裁定,沈冰到底要负多少责任。至于100%的责任怎么处罚,1%的责任怎么处罚,这是法官的事。你们要辩论的是责任分配,而不是够不够还债。”

法官说明了规则后,两人都坐下来静静思考,最后司徒岩道:“我认为沈冰担负10%的责任。”

越三尺道:“按照我的分析,赵燕是流出照片者,应该承担60%的责任,那沈冰和李胜各担负20%的责任。”

司马落插口:“现在没有定赵燕是照片流出者。”

一号法官提醒:“没错,我们都同意沈冰不是照片流出者。”

越三尺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南宫腾飞道:“大家同意照片流出者责任为60%,三名参与绑架案的主要人员平分40%,每人13%的责任。”

曹云道:“我不同意李胜有13%的责任,原因是李胜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交代给了王守,王守既然坐牢十年,司法进行了惩罚,我想已经足够了。李胜最多5%的责任。”

一号法官问:“不考虑60%情况下,赵燕律师是不是同意13%责任分配?”

司马落道:“不同意,我认为赵燕在本案的作用小于李胜,赵燕是最低从犯,最多5%。”

南宫腾飞道:“首先我们先排除流出照片的60%责任,绑架案的40%责任怎么分配呢?首先,绑架案是沈冰策划的,是沈冰邀约赵燕,请赵燕约出影后,也是沈冰找李胜绑架影后。从这点来说,沈冰承担20%的责任并不为过。”

一号法官道:“我同意检控官的说法,谁流出照片先不管,先把绑架案责任划分清楚,这样才能定怎么处置没有流出照片的沈冰罪名。”

南宫腾飞道:“本案是因为沈冰追求金钱利益而引发,我现在给3号律师一个机会,沈冰愿意承担20%我就不说了,不愿意,我们还要继续辩论下去。”

司徒岩沉默许久问:“20%的责任需要死几个人?”

法官道:“需要如何处罚是法官的事。”

沈冰突然道:“我认这20%。”他是聪明人,知道再辩下去,自己超过30%也不是不可能。

司徒岩坐了回去,南宫腾飞也不再说什么。

一号法官道:“三名被告都参与绑架案,排除父母后,三名被告加直系亲属一共13人,也就是说,40%责任总数为13,每3%一条命。20%责任算你沈家六条命,沈适一条,接下去还有沈冰,沈冰妻子,沈冰孙子三条命,沈家一共只有四条命可以还债。所以,本庭宣判,沈家所有人全部处死。”

众人一片哗然,这也太狠了。

一号法官不理会,继续道:“但是本法庭不会这么死板,如果接下去的庭审沈冰配合法庭,法庭同意留沈家一条命,至于是留谁,就由沈冰你自己考虑。”

麻痹,这刀子杀人才狠。如同触电,不小心触电就触了,和明知道有电去触电完全是两种心态。沈家被灭门和沈冰选择活一人,既给了沈冰希望,又残忍的要求沈冰做出抉择,同时还彰显了法庭的大气。

没错,正常都选孙子,这就逼迫沈冰要杀死自己和杀死与自己风雨同舟几十年的老婆。就曹云来看,如果自己是沈冰,自己宁可玉碎,不求瓦全了。人到了绝境,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当然,只是随便想想,法庭确实给了希望,这个希望就让沈冰在接下去的庭审中如同孙子一般的听话。

会玩,真会玩。你有枪,你想怎么玩都可以。

不过,有枪只能玩阴的,你本可以偷摸的进村,打枪的不要。但又想着立牌坊,那就有得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