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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学习(下)(2 / 2)

王律师想了一会:“曹律师是大律师,人称曹百万。不要为难我们混口饭吃的小律师好不好?”

曹云:“你说……”

王律师:“十万,立刻转账。”

曹云无奈,伸手和王律师握手:“你不应该是小律师。”

王律师和曹云握手,笑道:“曹律师见笑。我是银河的专座律师,出版社老板是我姐夫。”

曹云呵呵笑:“我就说嘛……衣美,你过来。”

王律师商议很客气,但是曹云能知道王律师退让了。王律师多次看向司马落,这是曹云一个麻烦点。成也司马,败也司马。王律师通过看司马落给曹云施加了压力,同时在态度和言语上丝毫没给曹云压力,把台阶完全放好等曹云下来。

这是一个弱势律师的正常协商态度,王律师作为银河专座律师。他知道一旦立案,不仅是石梅和一河,就连高尚出版社都会牵扯进去,加上对手是曹云,王律师也没有太多信心。但同时王律师是以退为进,他保留有反击的能力,也就是曹云一时疏忽的司马落。律师和检察官一起办案,可以做很多文章。

这时候就应该下台阶,没必要你死我活。王律师特别说明,出版社老板是他姐夫,代表了私人关系。一来是承曹云的情,二来表达自己底线。为了自己姐夫,他可以一战。

于是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曹云和王律师成为了职业上的朋友。说不准以后有什么需要对方帮助的,先加上联系方式再说。

……

“先送她回去。”办完事后,曹云交代司机司马落。

司马落没有什么不满,今天跟曹云半天学到很多东西。衣美正在用手机和扇美联系,他心情非常好。听曹云这么说,道:“我姐请你们到家里吃饭。”

司马落立刻回答:“好。”

“……”曹云看司马落,司马落不在乎,不去扇美家吃饭,那自己就要大出血。现在想想,脸有时候真的可以不要的。司马落边开车边想着以前办的不是很满意的案子,他发现如果自己可以不要脸一些,说不定结果会不一样。

不要脸属于低俗的,庸俗的一种缺乏道德观的行为。但是不可否认,不要脸是一种人自我能力增长的一件法宝。纸上谈兵比较简单,实际上要让普通人不要脸,他们还是做不到的。

比如某人在地铁上看见一位自己喜欢的小姐姐,他明白一个道理,自己上去搭讪,十有八九是不成的。但自己不上去搭讪,十成十没有机会。这时候他可以厚起脸皮上去搭讪,最少还有一点机会,万一小姐姐正巧需要人帮助,正巧失恋想报复前男友……当然,更可能会被鄙视和臭骂一顿。

道理是:被鄙视和臭骂一顿,他有损失吗?当然没有。他明白这些道理,但是就是做不到。

这就是想的,说的和做的之间存在的区别。

作为一位单身检察官,薪水让司马落衣食无忧,但也没几个闲钱。面对晚上要请自助餐的情况下,他毫不犹豫的舍弃了脸,勇敢选择了蹭饭。人的性格有时候是被后天塑造而成,也就是被逼的。当人这次从不要脸中尝到甜头后,再遇见难以处理的事,他就会顺理成章的不要脸了。

性格因为环境而变化。

江湖险恶,适者生存。

……

扇美和衣美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生,扇美说话待人非常轻柔。扇美厨艺不错,虽然是临时来吃饭,但是还是弄出几个漂亮的菜色。

这饭没有意义,就是一顿饭。晚饭结束后,大家一起喝杯热茶,再聊了一会,看时间快到九点,曹云和司马落告辞。

不说饭,曹云认为今天的工作也没有什么意义。

司马落对曹云这个看法有看法:“帮助了一对需要帮助的姐妹,怎么就没有意义呢?难道有进账才算有意义?”

曹云道:“你觉得我们今天是在主持正义,对吧?”

司马落:“差不多。”

曹云道:“我不喜欢主持正义,我不喜欢为了正义而战。因为每个人对正义都有自己的理解。我更喜欢把正义当成工具。比如你们检控官是很吃这一套的,很多人很吃这一套。就本案来说,你有没有想过,魔力系统和世界观是扇美抄袭的呢?”

司马落一惊:“有吗?”

曹云道:“未必有,未必没有。你现在认为扇美是正义的。万一出现更为弱小的倒霉蛋,你又会认为扇美是邪恶的……我接电话,哈罗……”

曹云愣了数秒:“你们最近还要开庭?这我肯定没办法参加,而且我还得报警……没办法,你们现在被列为犯罪团伙……哦?答辩会……我不知道……好的,再见。”

曹云挂断电话,司马落问:“烈焰法庭?”

曹云点头:“烈焰法庭准备开一个答辩会,他们说检控官太弱,完全按照法庭模式运行非常不公平。于是准备一个正反方的答辩会。”

司马落道:“烈焰法庭是大联盟的商户,你参与烈焰法庭的活动,等同为烈焰法庭工作。”

曹云道:“我知道,对方说他们是知会我一声,希望我能参加。合法和不合法的问题,他们会先处理好。司马落,如果烈焰法庭改名烈焰答辩会,你们是不是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司马落无奈点点头:“没错,烈焰答辩会不属于国刑认定的犯罪团伙,在国刑认定书上,清楚写了烈焰法庭,知更鸟等隶属大联盟。”

曹云道:“答辩会开完,国刑加上了烈焰答辩会。烈焰答辩会变成烈焰答辩会2.0。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