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接手(2 / 2)
王磊:“我申请主治医生石英出庭作证。”
……
石英说明了当时的情况,他首先承认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全面的检查,但是他说明已经对手术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是,当时小石有没有必须动手术的必要,医生是否存在过错。
石英道:“我当时会见了小石的父母,给出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先观察患者情况,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包含了血检、尿检等等几十项检查后,再给患者动手术。但是需要数天的时间,我最担心是小石伤情在夜晚时候恶化,那时候缺乏紧急动手术的条件,有可能会造成一些家属不想看见的后果。”
石英道:“诚然检查报告中认为当时颅内出血不会危害小石生命。但颅内出血是很危险的。脑部是人类最复杂的器官,无法保证情况会不会恶化。另外小石的血压的低压和高压都偏高15%,也是治疗颅内出血患者必须考虑的重点。”
石英道:“第二个方案,针对手术需求进行部分检查,当天下午就可以动手术。必须要说明,小石脑部有两个血管瘤,因为血压等并发症一起发作,有可能导致血管瘤破裂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在我仔细,详细说明之后,小石的父母选择了签字动手术。”
石英道:“开颅手术很复杂,在业内也很有争议,主要是后遗症而不是存活率,死亡率不代表手术失败率,有些病人是在无法抢救情况下,无奈使用手术进行一搏。大数据将因此而死亡的患者归咎于开颅手术。要知道颅内出血恶化缺乏预见性,存在恶化速度极快的特点。”
石英:“很遗憾的是小石去世了。手术失败的原因是小石血压比我们预测的要高的多。小石是一名高血压患者,在案发前一天服药控制了血压。我们测量的血压是错误的。在手术前,我和另外一位医生三次询问小石父母,小石是否有高血压,小石父母没有和小石住在一起,他们并不清楚小石情况,所以回答没有。”
石英:“查询联网的医疗记录中并没有发现小石的过敏史,高血压史。所以……在手术中,发生了血管爆裂的悲剧。对此我很遗憾,我现在正在接受医疗部门的调查,患者死亡,我肯定有责任。”
王磊问:“其实你可以选择比较稳妥的观察和全面检查后再动手术?”
石英回答:“是的。”
王磊:“做这台手术你赚多少钱?”
石英回答:“7%的抽成,小石手术费用为一万左右,七百的抽成。七百包含了护士,麻醉师等人的抽成,我是主刀医生,可以抽成三百五十元。7%抽成已经是非常高的。”
王磊:“为了三百五十元……”
石英:“当然不可能为了三百五十元我就说服家属动手术。当天我有两台手术,其中一台五万元手术费的手术。因为我对颅脑手术比较了解,五万元的手术就由另外一位医生主刀,我负责小石的手术。”
王磊:“你亏了?”
石英:“就金钱来说,是的。不过我本人并不是很在乎抽成费用。说是抽成,实际上是补贴,手术费越高的手术通常越幸苦。”
王磊:“石医生你的记录非常漂亮,二十五年的从医生涯,做过的手术不计其数,甚至有一天八台的记录。这也许是第一例死亡的病历。”
石英回答:“不,是第三例,在报告中都有记载。”
小子翅膀硬了,王磊问话开始有了技巧。如石英所说,报告中记录,但是王磊故意说错,由石英来纠正这个错误,在陪审团面前展现了石英的品德。石英的品德是很重要的,如果医生不存在过失,小石之死就会被归咎于小山头上。
并不是王磊有先见之明,预审中曹云已经说明自己不同意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王磊有充足的时间去收集信息。第二医院医生素质都不错,石英是真金白银的名医,不会被曹云抓到破绽。
曹云心中为王磊鼓掌,幸苦了,幸苦了。不过,医院只是曹云试探性进攻的战场,曹云的主战场不在医院。如果王磊根本不守医院的阵地,曹云会毫不客气的直接拿下。现在看来王磊大有进步。
法官道:“请辩方律师询问证人。”证人首先接受举证方的询问,而后接受另外一方的询问。
曹云站起来:“石医生说的很好,我都赞同。不过我有个小问题,医院是否就赔偿问题和小石双亲进行协商?”
石英:“这我不太清楚,据说医院的律师接触过小石的双亲。”
曹云道:“也就是说医院知道自己有责任?”
石英:“没有,我已经说明很清楚……”
曹云:“医院没有责任,为什么会主动和小石双亲接触?”举例房价降了,导致已购房业主不满。他们就会在销售处拉横幅:还我血汗钱。人一多,基本就解决了。东唐不一样,你阻碍了销售处的正常秩序,会被警方驱离甚至逮捕。至于你被侵害的权益,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房价下跌,已购房业主维权,估计全球也就独高岩一家。严格按照法律来说,这是府政为维护违法人员利益,以权利胁迫企业的目无法律的行为。
现在小石因手术而死亡,医院认为己方没有责任,可以提供人道补助,但是绝对不能和患者协商赔偿。赔偿就代表医院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