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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异心(1 / 2)

日落月升,夜幕笼罩了大地。

方家。

一灯如豆,火苗欢快地在灯盏上跳跃着,驱散了屋子中的黑暗。

桌上,是香喷喷的饭菜。

今日晚饭:

棒子面粥,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些棒子面磨得比较细,份属上等;

棒子面馍,色泽金黄,浓香酥脆,方薛氏手艺过人,将其烙得焦而不糊,不仅不卡嗓子,而且还味似锅巴,可口美味;

一小盆兔肉,上面洒着青翠的葱花、野菜,鲜香四溢。

说来也是运气,方锐上次在黑市中碰到了卖野兔的,这才好运买下——这个年岁,在黑市中,粮食还好说,肉食、鸡蛋、黄豆之类,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也要看运气。

野兔买回来后,方薛氏都舍不得吃,直到今天,才在方锐的催促下,炖了改善伙食。

这一桌子的食物,在这个年岁,尤为显得丰盛,纵然是城中不太顶尖的富户,也不是能日日吃到。

吱呀!

方锐推开门,端着空碗回来。

他方才去了哪?

自然是送了一小碗兔肉给三娘子家。

回来却看到:方薛氏、方灵两人,围着桌子都没动筷子——纵然方灵这小丫头,已经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不断咽口水了,也照样没有动筷子。

“娘、灵儿,我都说了,让你们先吃。”

方锐无奈坐下,拿起筷子,给她俩一人夹了一大块兔肉。

“我吃馍就行……哎,怎么还给我夹?!你这孩子!”方薛氏没好气地白方锐了一眼。

纵然方锐灌输了不少‘及时享乐’的思想,经常说‘粮食就是用来吃的、不必那么节俭’,可方薛氏还是依旧如故,舍不得吃,遇到好东西,总想着留给儿女。

相比起来,方灵这丫头就‘没心没肺’多了。

“谢谢兄长!”

她道了声谢,就迫不及待地低下头,烫的哈着气也不松口,啃得满嘴流油,眼睛放光。

可吃了一口后,又舍不得大口吃了,改为小口,一点肉、一点馍、一口粥,吃得小心翼翼,珍惜而满足。

每一块小骨头上的肉,都吃得干干净净。

‘这丫头,看她吃东西,真是胃口大开!’

方锐笑了笑,也夹了块兔肉,尝了尝。

或许是这个时代的兔子天然,也或许是方薛氏的手艺,总之,这兔肉比他前世吃过的都要好吃,绵香劲道,还有野菜的鲜味,令人口舌生津。

“哎,吃过的骨头都放一边,还能熬骨头汤,都是油水,可不能浪费了。”方薛氏絮絮叨叨道。

方锐也不感觉厌烦,只觉温馨。

这时,见方灵吃完一块兔肉,自己不敢再夹——怕被方薛氏骂,可耸动着鼻尖,小眼神直往盆子里瞟。

“想吃就自己夹呗!”

方锐看着好笑,摇了摇头,又给她夹了一大块。

“哇!”

小丫头开心得不行,若非方薛氏在这儿,她恐怕都要欢呼了,不过,还是凑过油乎乎小嘴对着方锐脸蛋吧唧了一下,惹得方锐故作嫌弃地连连摆手。

“你就宠着她吧!”

方薛氏心疼不已,嘴里嘟哝道:“太大手大脚了,这些省着吃,能吃好几顿哪!”

“娘,做出来就是吃的嘛,咱家如今也不缺这点,灵儿要吃,就让她一顿吃个过瘾……反正,最近咱家补充了不少油水,也不怕贸然吃多了肉拉肚子。”

方锐笑道:“娘,您也是,再来一块!”

“哎哎,不用,我不喜欢……好好,我自己来……我吃小的那块就成……你这孩子……”

……

一顿丰盛的晚餐,在温馨的氛围结束了。

吃过饭。

方灵帮着方薛氏洗刷了碗筷,又玩了一段时间,就开始打瞌睡,乖乖地自己洗漱过后,就去睡觉了。

方锐看着夜色渐深,时候差不多了,也背着药包起身:“娘,我出去了。”

“嗯,去吧,一路小心。”方薛氏送出门外。

……

黑市。

方锐来到约定好的地点,发现到了时间,高要却没来。

“卷款跑路了?不太可能啊,这些天接触,我看那高要,也不像是利令智昏的人。”

“难道,是出什么事了?”

方锐皱眉。

他决定:在这儿等一炷香时间,若是对方还不来,那就离开,等明日这个时候再来。

约么一刻钟功夫后。

一道葛布蒙面的高瘦人影急匆匆赶来了,不是高要,又是哪个?

“晚了,抱歉、抱歉,方爷,实在是有点事情耽搁时间了!”

高要呼哧、呼哧喘着口气。

显然是真遇到了事,紧赶慢赶来的。

“没什么事吧?”方锐问道。

“没事……不,有事,好事,大好事!”

高要眉头一挑,忍不住炫耀道:“虽然耽搁了些时间,不过……不亏!方爷,你猜怎么着?我弄到了一本真家伙!”

虽然和方锐合作卖成品药,但他自家的老本行——卖假秘籍,也没放下,这些天他卖完了成品药,就行头一换,继续去卖假秘籍。

不得不说,这家伙也是个人才。

“哦,武功秘籍吗?功法还是武技?”方锐眼睛一亮。

“哟,方爷,您可真敢想?!武功传承,哪是好得的?”

高要摇头道:“一本旁门杂术罢了。”

“也是。”

方锐冷静下来,知道自己方才是自己想多了。

就说他家传的《养身功》,在功法之中也不过下品,方家历代就看得极严,秘传不宣,传儿不传女,不记录文字,只口口相诵,其中还有大量暗语解读。

方锐当初学习时,都学了个把个月。

‘草芝堂’以前的伙计二狗子,方家对他不错,也只是体现在伙食上、钱财上,其它的就别想了,别说《养身功》,医术上的本事,方百草连皮毛都没教给他。

当然,这也有和二狗子是伙计,不是正经学徒有关,但话说回来了,即使是学徒,那也要先学个十年八年的规矩,才可能教一些真本事。

这不是方家特例,而是社会的大风气,就是如此。

管中窥豹,可见这个时代门户之见的严重。

至于高要说的旁门杂术?

这包括的可就多了,涵盖许多手艺:吹糖人、磨豆腐、动物杂耍、戏法表演、风水堪舆、偷盗开锁、打井建筑……等等都算。

“你得到的旁门杂术,是哪一类?”方锐问道。

“杂耍,更具体点说,就是驯兽。那人祖上就是耍这个的,据说也是阔过,后来才破落了……今岁这个年景,方爷您也知道……那人一家实在是活不下去了,若非如此,我还真不一定能成。”

高要说完,面上喜色稍退:“东西是好东西,可恐怕不太好卖。想买的,付不起那个钱;真正能付得起钱的,多半又看不上。”

这话不假。

真正的底层人,确实眼巴巴想要学一门手艺吃饭,可买不起;

稍微好过一点的,比如方锐家这种的中层人家,基本都有着自家手艺,可自家手艺学好就够讨饭吃了,要别的传承,也没什么用;

而权贵大户人家,更是看不上。

不过,不好卖归不好卖,可听高要的说法,得到代价也不大,只要能卖出去,总归有得赚。

再不济,就留着呗,等年景好了,说不定,运气好就能卖出一个不错的价钱哪!

“你确保是真的?”方锐眼睛一闪,突然问道。

“当然,我听那人口述,补全了所有缺漏,还有暗语注解,最重要的是……”

高要说着,不自觉露出一丝煞气:“我知道那人是谁,家住那里,他若敢骗我,我自有法子治他,让他全家吃不了兜着走!”

这家伙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

想想就知道,一个卖假秘籍的,这么些年都没出事,能是什么简单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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