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要打十个!(2 / 2)
但她依然自信,当大哥扑过来的时候,她一把抓住大哥的手臂,同时奥屯大哥也抓住了她的胳膊,脚下开始拌腿,显然很有技巧。
然而再多的技巧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枉费心机。
“啊!”
让奥屯家的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奥屯大哥直接被奥屯樱举了起来,一把扔了出去。
奥屯樱最近动手都是跟一剪梅切磋的,而且一剪梅除了不下杀手外,几乎没有留手,虽然樱子也赢不了,但也会让一剪梅很难受,这就是她,一介凡人武者在嗑了仙丹后的实力。
奥屯老大在地上滚了几圈,已经丧失了战斗的气势,他现在整个人还是蒙的,我是谁?我在哪儿?今晚吃什么?
樱子得手之后看向她的另几位哥哥,“要不你们一起来吧,我要打十个!”
奥屯大哥忙爬起来道,“打九个就好,不要算上我~”
另外几个看着瘦弱的妹妹大逞威风,一个个都后退几步,明明比小时候瘦削了那么多,怎么这丫头比小时候还要凶悍!
妈的,奥屯家阴盛阳衰啊!
胡禄搂着樱子的肩膀笑道,“现在北疆王放心了吧,有樱子在身边,朕的安全不用担心。”
“是是是,我女儿就是厉害,不过陛下比她更厉害,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哈哈哈,”奥屯豪笑着,然后耸了耸鼻子,“啊呀,烤羊出炉了,咱们边吃边聊吧!”
在一个大的草原包里,胡禄在主位上,樱子守着他,帮他拆羊。
十余只烤羊被抬了上来,金黄的颜色,还滋啦啦冒着热油,羊身上撒着各种香料,老远就能闻到,如今凑近了,色香味全面冲击,更是勾的人口水直流。
哪怕林啸天、一剪梅这种修道之人都忍不住食指大动,蔡芯则更多的是观察,现在不方便记录,等会儿休息的时候可以写日记。
至于云轻,她定力更高,早就过了被美食所惑的阶段,不过现在自己扮演的是凡人,所以已经迫不及待地拿起了刀子,不过坐在她旁边的金玉珠动手更快,直接下手扯下了一根羊腿。
她好久没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了,还是这种日子痛快啊!真怀念之前的日子啊~
奥屯豪笑道,“没想到楚娘娘如此豪迈,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胡禄笑道,“我这妃子本就是江湖人,向来不讲什么规矩。”
“无妨,都是性情中人嘛,哈哈哈。”
奥屯豪对胡禄敬了几杯酒后,问起一事,“陛下,樱子送给你的那面具可是什么宝贝啊?”
他一直想着这件事,生怕那面具不是自己以为的好东西,会惹皇帝不快。
云轻斯文地吃着肉,樱子悔恨地低着头,胡禄叹气,“应该是个宝贝儿吧,可惜不在我身边。”
“啊?樱子没有送到吗?”奥屯豪紧张问道。
奥屯樱自责道,“是,我中途弄丢了。”
若不是她想要自己戴上面具耍帅,就不会摘不下来,也就不会被那个女修士趁机弄走。
“樱子,你啊你!”奥屯豪指着樱子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胡禄,“北疆王也不必怪她,虽然没有得到面具,却因此结识了一位非常厉害的修真者前辈,说起来朕还赚了呢。”
奥屯豪看向林啸天。
林啸天,“别看我,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都不知道什么面具,不过听起来应该是个好东西。
“不提那些了,”胡禄笑道,“小王子之乱后,北疆一切都还太平吧?”
“一切如常,”奥屯豪汇报道,“樱子这一战把小王子那伙人打服了,和小王子亲近的部落也都不敢有什么不臣之心,一个个都乖得很。”
“哦,那和小王子关系好的部落都有哪些呢。”胡禄笑着问。
胡禄在笑,草原包里的气氛却突然有点冷。
奥屯豪有些疑惑,莫非皇上还要搞清洗?
他是不希望草原再流血的,小王子之乱,小王子的部落几乎被整个从北疆抹掉了不说,奥屯等部落也要跟着出兵,也死了很多青壮啊。
他奥屯豪是北疆王,是北疆的铁沁,不希望自己的族人再有损伤。
结果他还在沉吟,大儿子就嘴快道,“小王子之前养骆驼,跟他关系好的都是戈壁附近的部落,什么完颜部、耶律部还有爱新罗部。”
胡禄点点头,这就对上了。
“陛下,您是有什么想法吗?”奥屯豪问。
胡禄,“没什么想法啊,就是想着有机会能和这些部落的青年才俊见上一面,不知道北疆王有没有办法。”
奥屯豪还是有些不放心,北疆的和平来之不易,“陛下,他们几个部族都还算老实,以前只不过是和小王子有些生意往来罢了,这次平定小王子他们也都是出了兵的。”
胡禄,“那朕更要见他们了,你想个办法,我这几天要见到这几家的所有二代,记住,是所有!”
奥屯樱云轻等自己人都有些奇怪地看着胡禄,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
奥屯豪犹豫片刻后道,“想要把他们聚齐在奥特城,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什么?”
“北疆王大婚。”
胡禄有些犹豫,“骗人不好吧~”
奥屯豪挠挠头,“确实也要大婚了,无非就是提前一些。”
奥屯豪有三任妻子,都死了,樱子的母亲就是第三任,也是在位最长的一位,但也死了十余年了。
之后奥屯豪再未娶妻,当然,小妾是从没断过的。
北疆王娶妻可是大事,从此这十一个孩子就有了娘,北疆就有了后。
奥屯樱惊奇道,“人呢?爹你怎么没让我们见见她啊!”
奥屯豪不好意思地扭捏道,“她又不在王府住,本来是想着年末再办的,既然陛下有需求,那就十天后吧。”
胡禄,“十天后朕等不及,三天后,北疆王大婚,没问题吧。”
奥屯豪表面纠结,内心狂喜道,“陛下金口玉言,那就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