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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五月的鲜花(5)(1 / 2)

一直到开始吃晚饭,张松龄都处于某种浑浑噩噩状态。性格活泼的彭薇薇跟他说了好多话,但是所有内容,他一概都没有记住。只记得大部分时间内,都是彭薇薇在问,自己在答。从在哪上的初小到中学如何跳级,以及跟铁匠铺的小徒弟一道去掏鸟蛋被蛇咬,到跟书画铺子的陈先生学写大字不肯用功被陈先生打手掌心,如是种种,无论是光荣的还是羞愧的,皆如竹筒倒豆子般给抖了出来。

也不怪他定力太差。这年代,山东省的民风远不如上海、北平等地开放。张松龄上小学时,就压根儿没见过女生是什么模样。到省城读中学,班上总算有了三名身穿蓝裙布鞋的女孩子,却有一个才读完高中一年级,就奉父母之命嫁了人。另外两个,直到毕业,张松龄总计跟她们交谈过的话加在一起都不到一百句,其中还有八成以上,是“魏婷婷同学,你的作业什么时候能交!”“赵小丽同学,老师想请你放学后,到他办公室去一趟!”之类,毫无营养,也不值得任何回忆!

猛然间遇到彭薇薇这样一个“异类”,几乎刷新了他对同龄女生的所有认识,试问他怎能不觉得新鲜有趣?!而对于彭薇薇这样一个自幼生长于大城市的女孩子而言,略带一点儿木讷的张松龄,又何尝不是一种新鲜物种?!后者不像他的哥哥,老成世故,无论做什么都会在心里斟酌好一会得失利害;也不像同行的其他北平学子,一个个总是喜欢指点江山,眼高于顶。这个年龄与她相仿的大男孩,眼睛清澈得就像一弯小溪,让她一看就能看到底部的石块和小鱼。面孔又干净的像一张白纸,没染上半分市侩之气,坦然、真诚,还反射着淡淡的阳光。

即便是主动示好,张松龄也示得极为另类,如果他现在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向女孩子示好的话。别的男生,包括彭学文的那些大学同窗,在彭薇薇面前,都唯恐表现得不够完美。都捡着自己过去和现在那些辉煌、出彩的经历说。而像北大这种名校,随便拎出一个男生来,恐怕都算得上他故乡一带的翘楚,每个人的那些出彩与辉煌,也都大致相同。只有张松龄,也许是还没学会如何在女生面前表现吧,说得居然全是些毫不起眼的琐碎事情,包括他自己曾经如何出丑。

两个少年人肆无忌惮地分享彼此的快乐,当然逃不过其他同行者的眼睛。很快,彭学文就发现了妹妹身边的小尾巴,警觉地皱了下眉头,将说话声音陡然提高:“小张同学,我刚才听石头说你数学方面非常好,是吗?!我认得一个教授,姓申,在国内国际都颇负声望。如果你有省一中的校长推荐信的话,等时局安定下来,我可以带着你去提前去拜访他!”

“我,噢,彭大哥是问我么?我只是心算比较快而已!我们家是做小生意的,我从小就帮着哥哥看账本!”张松龄起初根本没听见,被陆明偷偷在桌子下踢了一脚,才回过神来,自然是回答得驴唇不对马嘴。

“噗!”田仁宇一口茶没喝完,直接从嘴里喷到了前大襟上,转过头,拼命地咳嗽。其他几个血花社成员也强忍笑意,看着满脸迷茫的张松龄,纷纷开口替他打圆场,“他心算的确有一手,四位数以内,根本不用打算盘,就能直接报出结果。”

“国立一中的校长推荐信,虽然每届只发十封。他是年级第一,理所当然有一份!”

“入世也是一门学问!我辈读书,最忌讳闭门造车!”扑克脸方国强也难得夸奖了张松龄一句,虽然有些词不达意。

当着血花社这么多人的面儿,彭学文当然不能直接说,“喂,傻小子,麻烦你离我妹妹远一点儿!”那样做的话,不但会让老朋友周珏下不来台,在自己的妹妹面前,也讨不了什么好处。但是他又实在看不惯张松龄那见了女人就挪不开眼睛的怂样,笑了笑,继续道:“有推荐信就好,有推荐信就好。我们北大,数学系顶是难考。往年招生,二十个里边,未必能考上一个。不像其他系,只要你临场发挥不算太差,总有一线留下的希望!”

“我,我还没想好,报考哪个大,哪个系呢!”张松龄本来想坦白,自己其实还没决定到底报考北平的大学,还是南京的中央大学。但看到隔壁桌上那些北平来的学子都在竖着耳朵听,话到嘴边,又谨慎地改了口。

这一下歪打正着,让彭学文预先准备好的攻击之词,登时统统失去了目标。后者被堵得心口发闷,眼睛冒烟,忍了又忍,才又强笑着说道:“那你可得多下些功夫了。如果选了自己不喜欢的学科,读着痛苦不说,将来毕了业,也容易学无所用。反而是白白荒废了数年光阴!”

“哥,你别成天就知道教训人行不行?!”没等张松龄开口,彭薇薇主动将话头接了过去。“他跟着石头哥哥,什么问题不能问?还轮到你在这里没完没了?!”

“我,我这不是关心他么?他年龄那么小,多听一些过来人的经验,总不是坏事!”彭学文皱了皱眉头,非常委屈地解释。

“各人有各人的选择,你那些经验,未必管用!”彭薇薇压根儿不懂得给自己哥哥留面子,毫不客气地打击。

彭学文只是想把张松龄的注意力,从自家妹妹身上引开。至于经验有没有用,根本不在他的关心范围。见自家目的已经达到,便摇了摇头,笑着道:“好的,好的,你说没用就没用。咱们今天不说这些,说有趣的事情!来,大伙先干一杯,庆贺咱们今天都没露宿街头!”

“干!”想想今晚找旅馆的艰难,南下北上的众学子们纷纷举盏。

酒是地道的衡水老白干,味道非常炽烈。入口后就像一团火,从嗓子眼一直烧到肚脐处。才一杯酒下肚,张松龄的脸立刻红成了猪肝色。再看其他同伴,也是一个个面红耳赤,却谁都不肯自认酒量不好,将已经喝干的酒杯子举起来,再度让旁边伺候的男招待添满。

“我等不在一个城市读书,今天却能迎面相遇,这是何等的缘分!我提议,为了今天的相遇,大伙儿再干一盏!”彭学文非常擅长交际,提出的喝酒理由,也让众人无法拒绝。

血花社的一众学子前往北平投军,本抱定必死之志。所以平素生活中强迫自己遵守的那些规矩,也早就丢在了脑后。见到彭学文和一众北平学子举起了酒杯,也不甘示弱地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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