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你全家被杀了(1 / 2)
浩瀚大周,三万里山河无尽,
千载国祚,三十代帝王传承。
穿越至今二十五载,陈落这一次算是真正的了解这一个江湖,也是第一次亲身感受到了这大周的浩瀚无疆。
有宗门林立、广收门徒。
有江湖帮会,齐聚于绿林。
有侠客饮酒高歌。
意气风华,好不潇洒自在。
有红缨长枪,仗剑红颜。
一人
一笔
一枪
一骑
一剑,
书剑恩仇录
陈落一路上走走停停,见证了很多,也经历了许多。
永乐十五年!
他于长江河畔,见过百姓捕鱼……
见证过他们的一日两人三餐四季。
虽苦。
却苦中作乐、
永乐十六年!
他于市井之中,化身为乞者,破碗,短杖,旧衣,见证世人冷眼。
无处安身,却又处处是家。
永乐十九年。
他于宗门之间,看那两宗之战,杀人,夺宝,男女老少,举宗尽灭。
因被发现。
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逃亡。
虽能反杀。
可却乐得其中,享受这种待遇。
永乐二十年。
他仗剑于江湖,却没有人敢与之对视。
先天气息,哪怕掩饰得很好,可依旧能感受到其身上的宗师气息。
只是一个照面。
转身扔下武器,拔腿就跑。
眨眼就剩下一股尘烟。
连个鬼影都没留下。
陈落拿着剑,看着面前跑得比什么还快的一群劫匪。
他低着头。
不知道问题出现在了什么地方。
但很快的他就笑了起来。
呵……
这就是江湖。
原来,这便是江湖!
不是小说中那种反派凑脸上来,非要给自己打上一巴掌的那种弱智戏码。
没有人是傻子。
也没有人眼瞎。
这江湖虽不如后宫需要百八十个心眼才能混下去。
可要是没有十个九个的眼神那也是走不出几步!
【您游历江湖,看着手中的剑,好像明白了什么是江湖。
对于武道,您的经验值获得了提升。
武道经验值+20!
PS:读万卷书,行万里,做江湖人,行武道事】
陈落微微一笑。
手中的长剑入鞘,
扔出。
挂于小毛驴一侧。
随即落在小毛驴上……轻轻拍了下屁股,小毛驴晃悠悠的载着陈落,继续西上、
这是陈落换的三只小毛驴。
第一只于长江河畔被人偷走。
陈落找到的时候,被转手了六七手,已经认不出来了。
第二只在逃亡的路上,气绝而死。
那一日,陈落含泪多吃了三碗米饭,换得了几两银子。
这第三只……尚且力壮。
应该还能有好几年的日子能活。
于是,陈落给它取了个名字:小红。
毕竟这一个名字对于一只母驴颇为合适。
尽管当时不知道它在喊什么。
等后来,陈落才发现。
这根本不是什么母驴,而是一只标准无比的公驴。
之所以会发现,那是因为陈落不小心低头,发现了令所有男人都为之羞愧的规模。
陈落并没有羞愧。
作为太监。
他不觉得那东西有什么好……
他最讨厌那种东西了。
至于名字。
他和小红商量了下。
两人一致认为,这名字很好,就不需要修改了。
至于它的哼哼……
或许是因为太过满意吧。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