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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麒麟之名出于口(1 / 2)

荒古岁月,诸国尽起。

于是,年号什么的,倒也不是那么重要了了、

再后来。

百姓们也便常用几年几年来说。

荒古198年十月。

天气尚好,不热不冷。

陈落终走出了海城……

离去的时候骑上了一头小毛驴,毛驴是红的,取名为小红。

这毛驴是陈落在马市上买的。

本来的想法是买一只健康且好看的小母马……别的想法是没的,主要是若是有一日它的机缘不错,且又侥幸开了灵智,那么好看一点,还是一只母的,总是更好一点的。

却哪想,母马没买到,一只小毛驴自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扑通一声跪在了自己面前,任由毛驴的主人不断的鞭策击打,它就是不愿意起来。

浑身鲜血,说不出的凄惨。

陈落是仁慈的,也见不得这样的场景,于是花了二十两银子买下了这小毛驴,乐得那主人咧嘴满是乐呵,回了家更是和自家的婆娘吹嘘见到了一傻子。

在马市上,一只健康还好看的马也才十两银子,一只上了年纪的小毛驴才值几两银子?

一个转手二十两……

那人不是傻子是什么?

当然了!

毛驴的主人倒也不知道,买下了毛驴的小红拉着陈落来了一破庙,它示意陈落推开乱石,不曾想下面竟有一洞,洞内有一尊枯骨,为炼虚修士洞府。

其内金银不计其数。

更有功法玉简什么的。

“你倒是聪慧,知晓你开了灵智,不曾想你竟这般聪明……这样看来,买下你倒是咱家的幸运了。”

骑上小毛驴。

拍了下它的脑袋,示意它回去。

小毛驴时不时的回头,看着那分毫不取的黄金白银和秘籍,似乎不明白,为什么陈落不愿意要……但大抵这便是高人吧?

当然了。

往后小毛驴就会明白,陈落之所以不愿意要,那是因为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只是累赘罢了了。

索性不如留着,或许在往后的时间中,也能造就出另外一个传奇也不好说。

谢以并未离去,他留在了海城。

他问陈落:“师尊此去,将去何处?”

陈落道:“去该去之处……”

又问:“何时再见?”

陈落道:“该见之时,便会再见了!”

谢以跪别陈落。

直到陈落随着夕阳远去,他才回了院子……再后来,他在这里又住了五年,五年后他拿着拐杖,带着老黄狗,走出了海城。

至于桑刀和柳刀却是在了拐杖之内。

拐杖内有空间……虽小,却也不算小,而这也是陈落送给谢以为数不多的礼物了。

……

朝阳,清风,绿水,青山。

陈落骑着小毛驴游历于天下,没有目的,没有尽头。

他有人书。

有收录天下人族之责。

于是游山玩水看遍红尘兴衰也便成为了陈落又一个乐趣。

当然了,他也没去刻意的为了收录人书而故意去了什么地方,一切随缘,一切皆看缘分。

这一走,便是整整一百年的时间。

自东土,到了中州,自中州,到了北域,又从北域入南疆,最后去了西方之地。

有些地方陈落有着一些熟悉感,有些倒是全是陌生了。

荒古300年。

陈落入西方,见了不曾见到的另外风情。

不管是在现时时代,还是如今的荒古,陈落都不曾去过西方,于是这里也便多了一些新奇。

也见了许多有意思的人和物。

比如,一个浑身如水一般的女人,她是没有骨头的,就好像是水做的一样。

比如,有一个专门吃人的部落。

比如,有个叫做韦陀的少年,觉得这世间好像少了些什么,东西,于是寻了一个洞,这一面壁就是一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后,入了洞虚境,建立了一个叫做达摩的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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