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1章 刊登在校报上的光子反重力理论(1 / 2)
策略是策略,公开态度又是另外一件事。
针对一些传播小道消息的问题,相关的公开回复根本就没有提及,完全就当做不知道,只是强调只是小道消息,同时类似的询问也得到了否定结果。
这种回答被分析为,“指定的对象,才有机会交换到反重力相关技术。”
好多人顿时急于确定消息,他们把询问的声音指向了小道消息的对象,得到的回答也是否定的。
局势顿时就更加紧张了。
好多国家、机构都迫切想要得到反重力技术,眼看暂时似乎没希望得到,他们可不想落后,只能采用其他方法来表达态度。
舆论,到处都是压力。
这种局势持续到了港城举办的科技发展会议。
科技发展会议,是国际影响力非常大的科技会议,会议会有科技、信息、能源、环保等多个议题,目的是加强各国科技领域的合作。
因为会议讨论的都是发展大方向,但说的都是笼统的东西,实际意义其实并不大,往常不会受到太多关注。
现在不同了。
好多重量级人物都来参会,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会议肯定会讨论反重力技术问题。
这次会议不是公开的,有一部分是保密性质,但会议中途还是透露了消息,大体意思差不多可以理解为,买不到最顶级的高技术产品,反重力技术就不可能公开出去。
对此,其他参会代表,连反驳都根本做不到。
但同时,也说出了公开反重力技术的前提,就是国内能买到高技术产品,而不是一直被限制不能购买,不说所有都能买到,但需要的肯定要买到。
两者也没区别了。
需要的都能买到,不需要的自然也不需要购买。
科技发展会议透露的消息并不多,但影响力还是很大的,会议结束没有一个星期时间,好多高层代表们,就集合在一起,就进行了相关的会议,针对性的进行商谈。
有些人本来就不赞成购买限制,因为会损害他们的利益,让他们的一些高科技产品,失去最大的市场。
事实上。
在知道反重力技术后,有些人甚至做好了大出血的准备,因为反重力技术的意义,要比其他领域的一些技术,实在是重要太多了。
但是,技术交换并不容易实现。
比如,一些高端的制造技术,所有权是属于私人公司的,谁也不可能把私人公司的技术,直接拿来做反重力技术的交换品。
如果是单纯的技术交换,会让事情变得很麻烦,换成了买一些高技术产品,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还会得到一些大型公司的支持,因为他们肯定会得到更多的订单。
当然,反对的声音也是很强烈的,因为高科技产品代表着高技术,他们可不希望技术被追上或反超。
但是,没有办法。
他们必须要拿到反重力技术,否则根本没有‘科技爆发’的钥匙。
显然。
在通过售卖一些高技术产品,就能拿到反重力技术是最好的选择,还能以此获得一些大公司的支持。
更何况,还有一种说法是,国内的技术发展速度本来就快,有一些领域还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比如,J-40。
J-40战斗机是多数人不能理解的,从发动机到外在设计,可以说都赶超了的F-35的水平。
J-40可是自主研发的!
可以制造如此先进的战斗机,还谈什么不售卖高技术产品,到底还有什么意义?
很难说。
会议上就有人提出说,“也许未来我们也能得到J-40,就能研究其中包含的技术,有些技术肯定是很惊人的!”
虽然支持的声音很多,但售卖高技术产品是很大的事情,会议还是没有直接达成决定,却明确了一点是,去和进行相关的谈判,在不完全开放售卖所有高技术产品的情况下,单独针对一些领域去谈。
换句话说,只要谈好了什么领域的产品,就在相关产品领域上放宽。
这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实际上,类似的做法等于是盖上了遮羞布,直接说同意售卖所有高技术产品,会引起一些人士的不满,就会有很多反对的声音。
那么就退而求其次,放宽一些领域的限制,去进行相关的谈判。
所有人都知道‘时间就是金钱’。
会议结束以后,他们马上派出了代表,去洽谈相关问题,差不多就是个砍价过程。
一些人会提出购买什么高技术产品,他们就针对性的辩驳,最后一般就是‘打折’通过,核心的技术、设备,肯定是不能松口的,但一些没有直接影响的,都可以直接选择通过。
相关的内容很快谈妥。
因为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各领域需求都是准备好的,谈判进行的速度很快,其他人也希望快一点完成谈判,从而去谈最关心的‘反重力技术’。
……
‘反重力技术’相关的谈判,进行了一个多月时间。
这可不是简单的公开技术,因为反重力装置包含了理论和技术,还有一些对太空的威胁,肯定要制定相关的秩序、构建负责管理技术应用的组织,等等。
所有参与的人,一起敲定了‘反重力技术’相关的协议,随后就开启了公开反重力技术的开端。
协议敲定了以后,就一起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首先是给反重力技术做了定性——
“反重力是民用科研领域技术,是一项主要用于未来太空探索的技术!”
民用,是关键字。
“任何进行反重力相关研发的机构、企业、团队,都不允许把反重力技术应用在军事领域。”
国内对此早有准备。
因为反重力技术,目前最主要就是建造空中堡垒,但空中堡垒不一定对外说是军事用途,未来可以说是用于研究‘可控核聚变’。
一些标准还是必须规定好的,比如非常重要的一条,“任何从事反重力研究的企业、团体、机构,都不得制造直径超过五十米的大型反重力设备。”
这是担心影响到太空卫星运作。
其他还有很多的条款,大体上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反重力的研究,影响到卫星、飞机等,也就是为了研究的安全性。
一系列规定的发布,好像大家都知道了反重力技术,实际上,到这时候,理论和技术并没有公布,因为理论和技术的公布,牵扯到了投入‘研发经费’和专利问题。
反重力技术不可能无偿的公布出来,谈判的时候就说起,投入到大笔的经费,一开口就是上千亿美元。
所有人都知道是狮子大张口,但反重力技术太关键的,说投入了高额的研发费用,也根本没办法辩驳。
研发费,是一定要赚回来的。
如此大笔的费用想要直接拿到,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还是要从专利的角度入手。
所以才会把反重力技术直接定性为民用。
初期也可以公布一些内容了。
赵奕的理论组,把最基础的光子反重力理论,公开发表了出来。
……
当一切都谈妥的时候,赵奕就回到了燕华大学,他早就整理好了基础的光子反重力理论。
这一部分理论,只能支持‘知道光子反重力的数学逻辑’,但想要以此制造出反重力装置,最低也要继续研究个五年,制造出来的还是残次品。
比如,耗费大量的能源支持,只能产生百分之十的反重力效果。
数学逻辑不代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