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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1 / 2)

灯台之上,红烛默默燃烧。

一烛刻龙,一烛刻凤,谓之龙凤呈祥。双烛比臂粗,高约三尺,足可以用至大婚九日之后,喻意天长地久之意。

一室辉映,静到诡异。

叶娉在温御的瞳仁中清楚看到自己的样子,像是要被无尽的漩涡吞噬干净。她在风云变幻中瑟瑟发抖,却并不觉得恐惧。

良久,风散云歇。

漩涡归于平静,墨一样的沉。

温御就势坐下,长手长腿的整个人似趴在她身上,将她紧紧箍在怀中。完美的下巴抵在她的发上,冷冽的气息无处不在。

“你想回去吗?”

想。

这里再好,但规矩太多,她不喜欢。

叶娉不说话,她不知该怎么回答。

温御修长的手顺着她发,滑落到她的颈间,微凉的手指摩梭着她的皮肤,引得她的心一时心悸一时发慌。

“若是死了,是否就能回去?”

叶娉瞪大眼,暗赞不愧是天下第一刑司,思维就是异于常人,居然会想到这一点。所以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怀疑长公主回去了,还是想成全她?

她不想死!

“…我不想回去,我哪也不想去。我这辈子只想留在郡王身边,陪郡王看尽四时美景,花开花落。如果有可能,下辈子我还想遇到郡王,下下辈子也是。”

“是吗?”

危险的气息逼近,叶娉这下是真的怕了。

眼前的男人可不是好糊弄的毛头小子,这人活了两辈子,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样的离奇怪事没听过,也自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识破过无数阴谋诡计。她毫不怀疑这人的手段,也毫不置疑他的狠辣。最近他对自己的宽容让她生出了太多的错觉,竟然误以为自己可以在他的面前班门弄斧。

“我对郡王的心思,旁人不知,郡王还不明白吗?我不想死,也不敢死,我怕死了就再也见不到郡王。哪怕死后会回去,我也不愿意。出嫁之前,祖母和母亲叮嘱我…若想坐稳郡王妃的位置,敢紧生个儿子才行。可是我怕…我怕自己难产…怕自己和郡王的缘分太浅。在我心里,除了郡王,别的都不重要。这一生,我只盼自己能和郡王白首不相离。”

话音一落,她便感觉在自己颈间威胁的手指往上,擒住她的下巴,迫使她仰头贴近。温热的唇随即覆上,辗转如战场厮杀。

一室生春,烛光艳艳。

所以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初一倒是清静了,十五就得双倍奉还。

一夜风雨摧残,醒来时全身如散架,身边早已空无一人。她躺尸般地一动也不动,脑海中莫名出现那具骷髅架,仿佛能看见自己的骨头根根强行拼凑在一起的样子。

姓温的王八蛋,简直不是人!

三喜侍候她更衣时,又是脸红又是偷笑,好似她得了多大的雨露滋养,还得对那个始作俑者感激涕零。

“郡王妃,要不要奴婢现在开始准备小主子的衣服?”

叶娉磨了磨牙,挤出两个字。

“不用。”

不用吗?

三喜纳闷了,那些东西不是应该早点准备吗?怎么郡王妃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难道是不想生孩子?

叶娉忍了又忍,要是自己不解释,这个胖丫头定会脑补一大堆。万一再惹出什么乌龙事,还得她出面收场。

“我还想和郡王多多相处,若是过早有了孩子,怕是会分心。”

原来是这样。

三喜恍然。

自家姑娘这般痴情,真让人感动。

“你哭什么?”叶娉一脸莫名,这丫头好端端的抹什么眼泪。

三喜抽抽答答,“郡王妃,奴婢真是太感动了。你对郡王一片痴情,定是感动了老天爷,才让你嫁给郡王…”

叶娉想翻白眼,嫁给温御有什么好。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上床如上刑,差点要了她的命。而且性子阴晴不定,让人难以捉摸。

此前她窃喜自己能拥明月入怀,现在才知道明月之所以远在天边遥不可及,自是有一定的道理。一旦真的落入怀中,一时冷一时烫,冷暖只有自己知道。

她扶着腰有气无力地道:“别感动了,快过来扶我。”

……

一府主母,睡到哪时起无人说道,但该做的事不能落下。叶娉用了粥和小菜,歇了一会儿,便准备去国公府。

她到恰心堂时,温老夫人刚念过佛经,正端坐着转动手里的佛珠。那佛珠早已出浆,看色泽应是有好些年头。盘珠子的手保养得宜,白皙不见老年斑。

田嬷嬷示意她不要打扰,她便安安静静立在一旁。

一刻钟后,温老夫人终于睁眼。一抬眸便看到叶娉眼有神往,一脸羡慕的样子,心下很是得意舒坦。

“祖母好生雍容,孙媳险些看呆了。”

温老夫人越发自得,她这般身份,当然雍容。这叶氏人不讨喜,出身也不好,但说话好歹还算有些中听。

她朝田嬷嬷使了一个眼色,田嬷嬷即开始长篇大论。说的都是世家女子的仪容举止,一板一眼极为严肃。

叶娉就知道会有这些东西等着自己,她若真的照着这些条条框框而活,端庄是端庄了,人也一定会越活越木。

有钱有权所为哪般,还不是希望活得更加恣意。若身份越高,反倒将自己套进牢笼中,意义何在?

她频频失神,惹得温老夫人面有不快。

“祖母莫怪,孙媳方才一直在想祖母保养如此得宜,若是换一身绛色或是朱色的衣服,必是气色更好。”

温老夫人今日穿的是黑青的绣团蝠纹褙子,料子精贵,但颜色颇显老气。她忽地想起自己好似多年未穿过颜色亮眼的衣服,犹记得年轻那会,老国公就赞她穿红衣最好看。她皮肤白,红色尤为衬她的皮肤。这些年来,她的一应衣食都是大儿媳妇打理。近些年莫说是早年偏爱的正红色,便是赭色都极少有。

王氏说什么暗绿为稳,黑青为重,最是配她的身份,她一直深以为然。蓦然听到叶氏的话,她觉得自己似乎忘了好多东西。

叶娉见她发呆,心下微动。

“祖母这般福气,正是应该让世人所见。红气养人,不仅彰显气色,更能显现祖母之福泽深厚。”

田嬷嬷皱眉,“郡王妃,老夫人衣着向来有规制,岂能胡闹?”

“什么规制?谁规定上了年纪的女人就必须衣着寡素,孰不知心若年轻,则朱颜永在。即便晚霞余晖短,也能红满半边天。祖母是国公府的老夫人,最是应该让世人仰其光彩,何需每日里暗色沉沉,不知情的还当是日子不如意。”

“老夫人一应份例,皆是府中最好,怎会让人觉得不如意?”

“我。”叶娉声音清脆,语速不慢。“我嫁进来后与祖母见面两回,上次祖母一身深黛,原本就身体不适,越发显得气色不佳。幸亏祖母生得白,压得住那颜色。若换成旁人,只怕会被误以为重病缠身时日不多。”

温老夫人年纪越大,很是听不得时日无多这样的话。若不是叶娉比喻的是别人,还说她皮肤白,她定是要动怒的。

“好了,些许小事,吵什么。”

叶娉眼有惋惜,似自言自语。“我就是看着不舒服,若我以后也能如祖母这般显年轻,我必不会把自己打扮得如此老气横秋。不说是日日穿红戴绿,那也是要穿得体面又华贵,让世人羡慕又惊叹。”

她声音不大,但足够温老夫人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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