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要疯了(2 / 2)
明烛过二十四岁生日的时候,粒粒快一岁了。
他超乖的,而且超可爱,带出去几乎是要被一个姨姨亲一口。
这其中,沐茜是亲的最猛的。
明烛看不下去了,推了她一下,“自己和慕权生一个,别给我儿子脸亲烂了,”
沐茜呵呵一笑,“早分了,姐现在和小弟弟都谈好几个月了,谁还稀罕那个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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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那个老男人。”
沐茜的话刚落下,身后,慕权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听到了沐茜的话,但是没什么表情。
沐茜也不在乎,继续逗粒粒。
等慕权走了,明烛才问了一句,
“真的结束了?”
“真的。”
比起圆满的爱情,这个世界上更多的是,无疾而终的爱情。
不是每个人的爱情都可以走到圆满的大结局。
送走了沐茜,明烛回到了家里。
孩子大了,也应该离开秦家,回归小家庭了。
保姆正在整理着她的东西,随时准备从秦家搬出去。
见明烛回来,保姆把手中东西递给了明烛,
“一封信,好像是好久之前的了,您还要么?”
这封信明烛都没见过。
外面是某家高奢品牌的logo。
应该是品牌方送的?毕竟她微博现在也算是大v了,加上现在饿身份背景,很多高奢都给她送东西。
她坐在沙发上,随手拆开了信。
里面文字密密麻麻,瞥到上面字眼时,叫她表情都僵硬了一瞬。
因为……
这封信,居然是傅言佞写的。
【明烛,我是傅言佞。很冒昧,打扰你的幸福生活了,看到我的名字,你应该很诧异吧?
不是我非要打扰你,而是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这封信,我也是拜托我的朋友给你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完成没,不过我希望你看到哈哈哈)。
很久没用这种语气和你说话了,好遗憾啊,因为自卑要和你分开。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没有要怪你的意思。
都是我活该。
我出生在大山里,是村子里唯一一个走出来的大学生。青春期的时候,我以为我好好学习,考上大学,走出大山,就能改变家庭环境,能过上想吃肉就吃肉的生活。没想到的是,我走出来了,才发现,读书只是让我过的不那么惨,仅此而已。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优秀幸运的人了,出生好、家世好、精神都比我更强大,他们见过的世界之丰富让我震惊。我因自己的贫瘠和狭隘,觉得自己比不过任何人,毕竟我家那么穷,一年的收入不过三千块,而周围的人,一秒钟就能花掉三千块买一双鞋。我看着我十二块钱的帆布鞋,曾自卑到尘埃里,是你,让我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你选择和我这样的穷小子在一起,所有人都震惊,包括我自己。但同时,我觉得我的尊严被捡起来了,在他们看我那羡慕的眼神中。
所以我说,好遗憾和你分开。
因为和你在一起的那阵子,是我最高兴的日子了。
只可惜我精神空虚、人格轻贱,就算你百般照顾,我依旧自卑自己配不上你。
我满心满眼钻营,执着于自己成为穿着西装出入公司最高层的总裁,好似那样,我就不再卑微了。
但是我忘记了,你最初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未嫌弃过我的出身。
倒是我,很你在一起之后,忘记了自己,也忘记了你是多么好的人。
我伤害了你,执念太深,蒙昧到底。
我真的很抱歉。
好在,我现在死了。
我终于也轻松了。
ps:当年在车上,其实我是准备和明甜一起死的,但是忽然出现了一批人把她带走了,把炸弹销毁了。看到她死了的新闻后,我也就松了一口气,平稳的多活了几个月,感谢老天爷,让我看到你的幸福,下辈子再见。】
……
这封信从开头到结束,傅言佞的语气好似都很轻松。
像是以一种绝对豁达的心态去面对死亡,得以回顾当初一般。
但只有明烛知道,傅言佞之所以用这种语气,是因为,他们当初短暂在一起时,傅言佞就是这样的性格。
他善于扮演乐观和沉稳,叫自己得以融入人群。
明烛一直都知道。
这封信看完之后,她没有再看第二遍。
收到了卧室的箱子里,里面放的很多的,都是尘封的,她这辈子都不会再打开看的东西。
都是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