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带一首诗送去(2 / 2)
“其三……叫余福记蔡掌柜和西坊余记琉璃店姜记瓷器店接洽后面所需的器具,后面这些器具的价格,要压低两成。”
“暂时就这样……爹你也别去掺和了,多陪陪姨娘吧。”
傅大官乐呵呵的带着一群人又走了,院子里终于安静了下来,春秀端着两菜一汤走了出来。
“时间有点急,厨房的人这时候才回来,奴婢就给你随便弄了点,晚上再叫他们给你弄好吃的。”
晚上……傅小官忽然想起今晚要去闲亲王府的上林洲参加一个聚会。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这是他爹给他带来的请柬,不去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呀。
可怀里这本纯阳心经还没捂热呢,里面有许多东西需要时间理解消化……这特么的,去那地方浪费时间啊!
傅小官想了想,开口道:“秀儿,笔墨纸砚侍候。”
“好嘞!”
傅小官想好了,反正他又不认识闲亲王和闲亲王府里的人,亲王这种很高的人物肯定也是不认识自己的,所以,自己去与不去并没有关系。
为了不落父亲的脸面,还是要对此表示一点尊敬,所以,他决定写一首词,派秀儿晚上带过去,交给上林洲主会的人,说明歉意,也表明自己的心意。
秀儿磨好了墨,心想少爷又要写点什么呢?
写点什么呢?
傅小官也很纠结啊。
提笔想了数息,拿定主意,这次写一首诗。
醉今宵
今夜星辰今夜风,画楼西畔上林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夏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苏墨本在闭目养神,此刻睁开眼,视线随意的扫过,落在那纸上,瘪了瘪嘴,因为这是他所见过的最丑的字了。
可就在他的视线将要离去那一瞬间,又投射了回来。
因为这首诗!
他的身子坐正了一些,微微向前倾,然后看完了全诗,视线便落在了傅小官的脸上。
春秀心里很欢喜,少爷这是又有灵光了呀!
这诗很好,特别是那一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不过,少爷这是和谁心有灵犀呢?
春秀很好奇,再加上最近时日与少爷的相处,知道少爷是个很随意的人,所以她便问了一句。
“少爷,你这是与何人心有灵犀呢?”
傅小官哈哈一笑,放好笔,想来想去,我究竟应该和谁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樊朵儿?
这肯定不行。
那就只有……“董书兰董家姑娘!”
春秀顿时乐了,董家姑娘如此美貌,知书达理,经商还很厉害,和少爷简直是珠联璧合,果真会心有灵犀呢。
“这个东西,你晚上晚些时候帮我送去上林洲。那处有个聚会,我没时间,你去了之后看看谁是主家,告诉他我的歉意,以后有机会我再负荆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