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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挂念你的人是我!是我!还有我!(2 / 2)

京州市公安局长陈岩石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配合的很默契。

不但抓到了丁义珍。

还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现金。

这都是丁义珍的犯罪所得。

其中,这就包括蔡成功给丁义珍送的五十万现金。

由于目前丁义珍还没有进入审判定罪程序。

到底是赃物,还是违法所得没有界定。

说白了,到底应该退还给蔡成功。

还是直接罚没,出现了法律上的问题。

别看这好像只是一个程序问题。

但是影响着后面的一系列问题。

尤其是针对大风厂的后续改革。

因为,在祁同伟草拟的公司章程中。

其中有一条,就是关于公司高管违法犯罪的问题。

说白了,这就是为蔡成功制定的。

“公司管理者、大股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影响了公司利益,将会剥夺股东身份,股权将平均分给其他股东”。

在祁同伟的计划中,这个条款无比重要。

说白了,就是为了限制大股东以后的行为。

防止股东为了个人目的损害公司的利益。

从而最大程度保护大风厂职工的股权。

但是眼下,蔡成功就在这个条款上游走。

这五十万只要能退回来。

就谈不上损失,蔡成功就还是厂长。

一旦这个五十万,被罚没。

就是损害了公司利益。

那就剥夺了蔡成功的股东资格。

两千万全没了。

从当下来看,蔡成功不老实。

可以说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厂长。

但是,还有没有更合适的人呢?

郑西坡?

老钟?

这些人更不合适。

因为,他们没出钱,他们没有把全部身家搭上。

这就注定了和蔡成功的关注点不一样。

指望着蔡成功良心发现很难。

但是他有一样东西是怕的。

就是怕自己财富的失去。

要不然,那时也不会向自己求救。

只要一个人有他害怕的东西。

而且还被别人抓住。

这个人就不会乱来。

所以说,从保证大风厂组织架构稳定角度上来说。

在没找到蔡成功的接替者之前。

轻易就剥夺了他的股东资格,无疑是草率的。

即便是要罢免他。

至少也要等到改制完全结束后。

现在对大风厂来说,一个稳定的环境无比重要。

但是这个稳定能持续多久呢?

不能单靠着自己一单一单的军装订单续命吧?

现在不能再拖了,大订单已经接完了。

后面的改制流程必须尽快启动。

赶在丁义珍的案子审结之前办完。

这样,无论那五十万如何定性。

都不会影响大风厂改制这件大事。

……

沈国栋在办公室里。

看着祁同伟的辞职批件。

一时间陷入犹豫。

到底祁同伟适不适合在政法队伍干?

换句话说,到底哪个岗位才能让祁同伟完全施展出全部才华?

到底有没有这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