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4章 云外天域前的启程!(2 / 2)

御兽进化商 琥珀纽扣 12784 字 6个月前

从人类的年纪上讲,林远现在的年纪已经超过了三十五岁。

不过以林远的寿元来看,林远才刚刚在自己的生命线上迈出了第一步。

原本林远也是打算契约寿元鼠的。

不过林远在前往纪元神殿的归贤池,觉醒了体质后。

便无需再通过寿元鼠去提升自己的寿元了!

万灵之体让林远每去吸收一种血脉的情况下,自身的寿元均会得到增加。

这种体质让林远的寿元超脱了人类的范畴。

十余年的岁月流转并没能改变林远的容貌,却让林远的双眸变得更加明亮有神。

林远暗道,再过不久一直沉睡的莫比乌斯应该便能够苏醒了。

十余年林远日日都能见到莫比乌斯,却无法与莫比乌斯交流。

林远很想念这个一直陪伴着自己,伴着自己从尘埃走向云端的伙伴。

等莫比乌斯苏醒后,林远便决定动身带人前往纪元神殿。

由纪元神殿的通道进入到云外天域中。

在这十余年的时间里,林远一刻都没有空闲下来。

除了在帮人提升实力,就是在提升主世界的底蕴。

通过这十年帮人提升实力,让林远的实力从命格巅峰提升到了神火高阶。

到达神火的层次后,林远竟然真的凝结了神火!

在已经有了神国,神国中有圣灵存在的情况下点燃神火,着实荒谬。

可这正是林远当前的状态。

主世界在这十多年的时间经过发展,已经彻底稳定了下来。

亡灵天灾确实推动主世界从第五纪元迈入了第六纪元。

却并没有带来太多的阴影。

不过这亡灵天灾依旧在主世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就在这时林远的房门被敲响。

一名长发及腰的温婉女子走了进来,这名女子正是温玉。

温玉本来留着齐耳的短发,可现在温玉已经蓄起了长发。

蓄着长发的温玉看起来要比短发时更加干练。

主世界能在十年的时间里发展的如此迅速,与温玉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在天空之城发展最快的十年时间里,温玉坐实了天空之城大管家的位置。

成为了林远之下天空之城当仁不让的二号人物。

请假条!

夜深了。

荒原上的夜寒冷异常,若不是没有足够的水汽,大漠都要覆盖上一层白霜。

如此酷寒之地,生命的迹象越发减少,大漠中一片死寂,只偶尔石砾微动,发出沙沙的轻响,也不知是风声还是哪位地底来客制造出的动静。

远处营地已经安静了下来,似乎刚刚那场热闹已经散了,但篝火没有熄灭,火光一闪一灭,在大漠中清晰可见。

在大荒原中露营,火焰是一刻也不能熄灭的,有火的地方才有生命。

沙沙沙——

地面摩擦声。

两个青衣童仆走在大漠中,其中一个提着一具尸首的脚——那是那具尸身唯一一只脚——在地面拖行。

“行啦,就扔这里吧。”

行至一块大石前,一个俊童仆道:“这种腌臜东西,扔哪里不是扔?要我说没有都别必要特意扔出来,往哪里一塞,一晚上难道就臭了?我们走了他留下就行。”

“大概是不想和这种东西同在一个营地呆一晚上吧。早上起来还能看到不碍眼么?”另外一个童仆,也就是危色认真的回答,“这种东西不但不配呆在营地里,也不配放在术器空间里,曝尸荒野也是便宜他了。”

那俊童仆抬头看了对方那平平无奇几乎木讷的脸,道:“连你也有如此外露的恨意?倒也少见。”

危色微微低头,道:“抱歉。”

俊童仆笑道:“抱歉什么?切肤之痛,还不许人喊疼么?我站着说话不腰疼,倒是我的不对了。他是考虑的比我周全。譬如凡是要在大漠中行动,都要咱们一起,不能单独行动。我还觉得他小题大做,难道你我的本事还怕谁么?现在看来,荒原中还真是藏着不少危险。”

他说着,缓缓转过身,面对身后那块石头,道:“别藏了,出来吧。”

危色一脸平静,也不只是早就有所察觉还是面瘫没表情。

稍微静了一静,从石头后面缓缓走出一个人,尚未看清面目,就看到了她一头几乎融于夜色的灰色头发。

紧接着,借着俊童仆提着的灯笼照出来的些许微光,她露出了真容。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身材娇小,相貌端正的女子,她的五官其实很端庄,仿佛那些文静娴雅的大家闺秀,但眉宇间有一个掩不住的野性,似乎藏着足以杀人的锋锐。

她露出一个笑容,声音娇柔,道:“小女……”

不等她继续说,那俊童仆直接打断,指着脚下的尸首道:“你应该认得这是什么。看到此人,你就该知道,他早把你的底细卖的干干净净,你休想再哄骗我们,玩什么化妆潜入的把戏。你要动手就试试。”

他身子站得笔直,似乎并没有摆出出手的姿态,但其实早已蓄势待发,将精神和身体调整到了巅峰,随时可以发动。

旁边的危色默不作声的看着她,占据了斜侧方的位置,与同伴形成掎角之势。

双方沉默下去,沉默,即是对抗。

他们在互相判断对方的实力。

危色并没有能判断出灰发女子的实力,只凭着训练有素的危险感知,感觉她实力在自己之上。

十有八九,是个剑客!

但绝不可能是剑侠。

如果从没见过剑侠,他还未必敢下判断,但这些日子他日常跟随一位剑侠,自己又成了剑生,已经有了判断一定阶段实力的基础,因此他能下结论——对方,不是剑侠。

那就没问题了。

剑客固然厉害,但还不够厉害。

谁家还缺剑客么?

危色在刚刚就对营地发出了求援信号,其实即是他不发信号,他相信营地也在关注这边。现在还没有人出面,多半是要对方放松警惕,看看对方有什么目的。

若还是来杀人的,那就不用客气了。

那灰发女子默然,过了一会儿,道:“你们营地谁能做主?我想见一见。”

俊童仆道:“你想进我们营地?”

灰发女子微微一笑,像一只豹子露出了犬齿,道:“要是你们不敢,那我就不进去,就让最强的人走出来跟我说话。最强的人,说话也有分量吧?”

俊童仆挑了挑眉,笑了一声。

给你脸了?

一个剑客,说话也这么嚣张?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剑仙降世呢?

他也不是个好说话的性子,正要开口反击,就听有人道:“既然贵客造访,自然欢迎之至。营地大门当为客人打开,请进。”

这个声音是在几人耳边同时响起,就像有人面对面说话一样清晰,但周遭没有人,说话的人正在营地里等候,只有声音传了过来。

这种传音能力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其实实力高深一些的侠客也能做到,但要看听众是谁。对方越是实力高强、越是心存防备,越不可能顺利传音。

尤其是剑客,灵感高,精神力强,都会把自己全方位保护起来,岂肯随便接受什么传音?剑的能力千变万化,万一凭着声音中招了呢?

能够无视所有防护,直接在耳边响起声音,要么就是特殊的能力,要么……就是实力比对方更强一截!

灰发女子一下子沉默下来,现在压力给到了她。

营地敢让她进来,她敢进去吗?

远处营地的火光,仿佛黑暗丛林中野兽的眼睛,靠近了,迎接她的可能就是捕猎者的血盆大口。

她沉默了片刻,笑道:“既然邀请我,我就不客气了。二位,请带路吧。”

她这样镇定,那俊童仆倒高看她一眼,道:“跟我来。”

三人进了营地,篝火还在烧个不停。一个男童正在往里面添柴,看到有人进来毫无反应。

倒是那灰发女子多看了男童几眼。

三人直接进了最里面那最豪华的大帐篷。

一进帐篷,眼前一亮,帐篷中灯火通明,四壁点着数十支无烟蜜炬,顶上另悬着造型华丽的术器水晶灯。

那水晶灯晶莹璀璨,是市面上买不到的精品先不提,就那烛火明亮、久烧无烟还有澹澹香气的蜡炬,市面上就要数十两一根。

一根蜡烛,就足以让寻常百姓一家人衣食无忧的过一年!

但那蜡烛的香气几乎无法闻到,因为帐篷中另有香炉,焚烧着由龙涎、沉水、麝香等价比千金的香料调出来的奇香。地下的地毯用胡地特有的羊毛编织,和周遭丝滑垂坠的江州丝绸风格迥异,但相处居然颇为和谐。就像旁边那用最坚硬的檀木所打造的家具配上最柔软的紫貂皮毛垫子也很和谐一样。

帐篷之中,所铺、所挂、所摆、所设,皆世上罕见之物,用奢华亦不足以形容,就好像仙境一样的世界。

在这片方寸仙境当中,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穿着舒适轻薄的袍子半躺在一张软榻上,一个美貌女子正给他捶腿。

另一边,一个白发人正侧坐在太师椅上,打量着灰发女子。

灰发女子一眼看见那一头白发,目光霍得一跳,但紧接着又看清了脸,眼中的光消失了,仿佛刚刚只是一堆死灰险些复燃罢了。

最多,只剩下了警惕:这个人,很强!

当然,在最上面那个少爷也很强,她也看不透,然而都是看不透,她还是觉得是那白发人更强些。这是剑客的直觉。

不过……白发等于强者,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儿吗?

灰发女子缓缓道:“小女子迟明镜,见过两位前辈。”

从相貌来看,不说那白发人,即使那少爷也比她大上十岁,叫一声前辈也很正常。

那少爷点了点头,算是敷衍的致意,道:“你还真的姓迟?你把那姓鲍的胖子杀了,又来找我们,是杀上了瘾,停不下来了吗?”

灰发女子迟明镜毫不介意,道:“我非嗜杀之人,本来也没想杀他,原本不过搭个顺风车罢了。但不想他竟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又是卑劣的畜生,杀之也不为过。”

她倒是直言不讳,那少爷道:“那你来找我们是什么意思?又要搭顺风车?你这么大摇大摆的进来,可不像是搭车的人,倒像是劫车的响马。”

迟明镜道:“我正是来搭车的。阁下也是去罔两山参加深影会的吧?我直说了吧,我想要加入你们,同去罔两山。”

那少爷哈哈一笑,道:“你加入?你凭什么加入啊?我们的队伍是你想加入就加入的吗?你可是有前科的人,鲍人伍的队伍都给你杀干净了,谁知你不会故技重施?你说是为了私仇,焉知不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说不定你是讨厌奴隶贩子?要这么说,我们也是啊,说不定也是你眼中钉,肉中刺。让你加入,无异于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