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栽赃嫁祸(2 / 2)
当权者,只要一句话,就可以要人满门的性命,偏偏,还反驳不得。
纵使权势滔天,覆灭也不过是转瞬之间。
林梦雅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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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雅只得如履薄冰,步步谨慎。
“丫头,在王府里当什么劳什子王妃,不如,跟我一起去闯荡江湖吧。”
清狐其实性子单薄得很,不然得话,他也不会用自己仅剩的三年时间,来跟随在林梦雅的身边。
“江湖啊?死狐狸,江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
在现代的时候,林梦雅也曾经喜欢过那些江湖的侠客。
自从接触到清狐后,她却也渐渐的看透了所谓的江湖。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跟勾心斗角。
哪怕你武功再高,也抵不住对方暗箭伤人。
“江湖——江湖其实跟这里,没什么俩样。”
想了想,清狐却突然的笑了。
坐在林梦雅的身边,幽幽的说道。
“我从小,就被人豢养在府里。别的男孩,学的是拳脚功夫,我学的,却是能让人销魂蚀骨的媚功。”
毫无防备的,林梦雅就突然听到了关于清狐的过去。
看着那家伙的侧脸,却是一派的云淡风轻。
可是,那垂放在身体两侧的手,却握得紧紧的。
“我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是达官显贵们之间,最为美丽跟可以炫耀的物品了。从那一年开始,我就辗转在每一个喜好男色的显贵的床头。如今这京都里,还有不少德高望重的老臣,曾经是我的恩客。”
一丝厌恶,从眸子里划过,清狐却把它隐藏到了自己的毫不在乎后面,留给林梦雅的,只有那个贱兮兮的清狐。
“后来,年纪大了,主人有了新的玩物。我便给送到了桃花坞,再然后,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了。”
传闻,清狐喜怒无常。
可谁又能知道,这家伙从小开始,就接受着非人的折磨跟待遇。
他没疯,没傻,没走火入魔,已经是最好的状况了。
“清狐,你也是我朋友。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吧,我会支持你的。”
清狐却笑了笑,摇了摇头道:
“我并不会去报复他们,都过去的事情了。况且,许多人都因为我,已经得到了惩罚,这就够了。何况——他们都是黄土埋半截的人了,而我却是如此的青春貌美,光凭着这一点,我就已经完胜了!”
又是恢复了以往的嬉皮笑脸,可林梦雅的心头,却多了些什么。
如果说,龙天昱是衣食父母,也是狂拽酷霸屌炸天的大boss,林中玉是可爱卖萌的弟弟,那清狐,就是一个虽然不着调,却很靠得住的哥哥。
她真是个很幸运的人,才短短的三个月而已,自己,竟然收获了那么多。
在亭子里,林梦雅也第一次,透露了一点点,关于自己的过往。
“其实,我也是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呢。”
这句话,除了清狐外,却落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耳中。
龙天昱站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亭子里的俩个人。
虽然林梦雅的声音不大,可他却听得清清楚楚的。
不属于这个世界?是觉得,在王府里,这种拼死打杀的事情,实在是太过惊险了吧。
是他忽视了,即便,她心思再奇绝,也是个柔弱的女人。
三天两头的,便有人来打她的注意,每日里都担惊受怕的,却是他的失职了。
“夜,从今天开始,你要寸步不离的盯着王妃,不能让她再受到一点点的伤害。不然的话,就提头来见。”
从小未曾离开过他身边的夜,就这样轻易的转送给了另外一个人。
哪怕是从来都波澜不兴的夜,眸子里,也掠过了几分滔天骇浪。
以前,最多不过是让他却保护几天而已,现在,竟然把自己完全的转送给了王妃。
天啊!王爷没发烧吧?
“我知道你的武功,不再清狐之下,所以,有你们保护着王妃,千军万马中,也可护她的安全。记住我的话,一定要保护好她,不让她掉一根汗毛。”
作为他手下最出色的影卫,夜替他抵挡的危险无数。
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自己的安全,跟林梦雅安全比起来。他,丝毫不费力气的,就做出了选择。
许是,因为如果林梦雅死了,再找一个这样的王妃,会麻烦的吧?
话是这样想,但是他的脚步,却好似黏在了流心院里,非得要听林梦雅在说些什么。
“我有件事情,非常的好奇。京城里,都传闻你痴痴傻傻的。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你绝对是属狐狸的,还是沾上毛就成精的狐狸。”
说起来,他纵横江湖三十多年,未尝败绩。
可就是这丫头,每次交锋,自己总是讨不到丝毫的便宜。
对此,清狐倒是有些耿耿于怀。
“那是因为你笨呗!其实,之前我确实是痴痴傻傻的。可是那天在花轿里面,状况实在是太多。我只记得,当时眼前白光闪过,然后,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