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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章 啥玩意都偷(2 / 2)

大多数孩子要么在恐惧中死亡,要么受到感染,不治而死。

那些猪狗得感谢文明社会。

放在古代,干这种事的得千刀万剐。

在《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人命》中出现有这么一条:“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明律·刑律·人命》:“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因为它违反天理,灭绝人性。

在所有犯罪中,贩卖儿童是最丧心病狂的犯罪之一。

它活生生将一个家庭拆散。

骨肉分离,让无数父母度日如年。

最后在对孩子的苦苦思念中离开人世。

贩卖就算了,还对孩子用那种惨绝人寰的手段。

没遇见就算了。

遇上了,他就得死。

我也不在乎多一条人命了。

老三也生气,不能说生气吧,就是难受。

那种感觉,身临其境才知道。

就是恶心,膈应,反胃。

他狠声道:“支持,非做了他不可,连他儿子也做了,草!”

我坐在广场等了一会,王祖宇就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大行李袋。

他走近之后,得意的拍了拍行李袋,发出哗啦的金属碰撞声。

然后把包放地上,拉开拉链。

一袋子几十公分长的砍刀,全是开过刃的,有20多把。

接着他拿出一件皮衣,给我披上。

“穿着吧山哥,这里不比朋城,夜里凉。”

我心头一热:“有心了。”

“顺带手的事。”

老三眉头一皱:“这衣服是?”

“应该就是陈栋梁的,我在他卧室顺的,诺,还有这些,我上交。”

王祖宇又拿出一个红色塑料袋。

里头是一袋子的现金。

大小面额的都有。

看着大约有个两三万。

这小子说,他摸到了陈栋梁的老巢,把藏在KTV楼梯间的砍刀都给偷了。

还去KTV楼上,陈栋梁的住处,把衣服和钱也偷了。

这样的话,更能掩人耳目。

不能搞得只偷砍刀,那样陈栋梁会警觉,觉得有人要对付他,他会提高防备。

又偷钱,又偷砍刀。

人家就会觉得,来的贼主要想偷钱,顺带偷了刀。

就不会加强防备。

后期我们要办陈栋梁,就会少很多阻力。

为了加强蒙蔽性。

王祖宇还偷了库房里备用的话筒。

还有陈栋梁住处女人的丝袜、X罩什么的。

老三拿出丝袜看看,长长的嘶了一声:“你偷话筒那些,哥倒是能理解。

你偷这些玩意,你特码的啥意思?”

王祖宇把丝袜拿回来,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嘿嘿笑道:“贼也有生活的嘛。

让陈栋梁觉得,遇上的是个生活化,活生生的贼。

这样他才不会防备有人偷袭他。

这东西小弟留着有用的,你别管了。

对了,我带你们去开个房间休息吧。

老在广场坐着也不是事儿。”

王祖宇很巧妙的岔开了话题,带着我们往另一条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