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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我的第一任前夫(一)(2 / 2)

我把煮好的西米分了两碗,混着冻好的椰奶,端到院子里。小菜坐在梧桐树下看书,他现在上午看看书,下午去预定好的实战基地锻炼体质或者写写毛笔字,这是他的爱好。日子过得充实又轻松,他的精神状态稳定了很多。

“谢谢叔叔。”姚乐菜端过碗,他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抓着垂下来的头发。银色的勺子碰到瓷碗的碗壁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的头发稍有些长了,我觉得挺好看的,但他认为太过阴柔。

“要是有芒果就更好了。”我吃了几口,感觉还是得要有果甜味。最好是烂熟的芒果,熟得咬下去便能成汁。夏天就是要吃芒果椰奶西米露。

心满意足地喝完一大碗,我躺回摇椅,继续研究手风琴。其实我老早便想学这个乐器了,但一直太忙了,没机会。

以前我有个同事精通这个乐器。每次我去边远星球的儿童医院核实经费使用情况、儿童满意程度,他无所事事,就会给病床上的孩子拉手风琴。

那些孩子有的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医院,有的正等待死亡,但不论如何,每次他拉开病房的百叶窗,让一条条笔直的阳光洒下来,他坐在椅子上,拉动风箱,发出悦耳的声音,孩子们的眼睛总是格外明亮。他们下意识地追逐着音乐和希望。

总而言之,在我的印象里,这是一个美好的乐器。

我的退休生活貌似就是这样。朋友邀约便出去玩,没朋友喊我就在家里吃吃喝喝,学点儿东西,干点儿过去没来得及干点事。

姚乐菜洗了手走过来,他坐到我身旁的小凳子上问我,“叔叔要去吗?”

显然他听到了我和柏砚的谈话,我把手风琴从大腿上拿下来,“去啊,只是去坐坐而已,撑个场面,”我看着他,打算拉人下水,“你和我一起去,凑凑热闹。”

姚乐菜露出笑容,“老师他们会去吗?”

为了维持住那群人渣在后辈面前仅存的体面,我想了想,模模糊糊地向他描述,“他们吃菌子,没煮熟,中毒了,做了点对不起人民的事……被拘留了。”

似乎是在思考究竟是什么对不起人民的事,让自己几个老师进了局子,姚乐菜脸上的笑容凝滞了。他顿了顿,好几秒后,才又假笑起来,“确实是老师他们会做出来的事。”

“啊……这样没错。”我的眼神游移。

毕竟是要出席正式场合。

想到我一柜子的肥宅体恤、大棉袄子、运动外套、和起球的毛衣,我还是决定出门去定套正装。姚乐菜也没有带这种衣服,只能和我一起去服装店。路上,我们俩商量着颜色和款式,款式就要最传统的便好,颜色的话,黑色太肃穆,白色太跳脱,灰色不错,但太千篇一律。

服装店老板很时尚,推荐我们做透视装。

他拿出一块白色透明的网纱布料,向我和姚乐菜保证,“Oh~Honey,我保证你穿上会是聚会里最耀眼的!”

我和姚乐菜都沉默了。要是穿着这种布料的衣服出场的确会很耀眼——治安局当场出警,众目睽睽下,不耀眼都很难。到时候,我和小菜直接就能去所里见那五个正蹲着的人渣了。

“这个还是太超前了。”我婉拒。

老板遗憾地收了起来。

最终,我和小菜选了块深蓝近黑色、浅肌理的布料。现在定制衣服很快,有了身体数据后,布料会自动根据老板的设计裁剪、缝合、修边,再进行舒适度处理,明早能送过来。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花店。店门口的绣球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按道理说,现在还不是绣球花开放的季节。可这家店门口却摆着满满一盆怒放的粉绣球,花团锦簇,娇嫩饱满。拇指大小的花上向外的花瓣是近乎白色的淡粉,向内的花蕊是略红的柔粉。

我买了下来,拜托店员保鲜好,后天送到我家。

“叔叔喜欢绣球花?”姚乐菜拿起货架上的一罐种子说,刚刚我结账时,他就在研究,“这个是可以适应任何土壤的绣球花种子,我们可以买回去种。”

我摆摆手,“不是我喜欢啦,是你柏叔叔。”

“柏叔叔?”姚乐菜迟疑了一下,向我确认,“粉色的绣球花吗?”

“对,”我颔首,“他最喜欢粉色。”

姚乐菜露出一种微妙复杂的表情。他看向店员手里娇嫩欲滴的粉绣球,怎么也无法将它和柏砚匹配上。

我摸摸鼻子,干笑两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嘛。”

是的,柏砚最喜欢的颜色是粉。他童年时的床上三件套都是粉的。除此之外,他还喜欢绣花。从小到大,我的布偶上破的口,衣服上刮的洞,都是他缝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