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找天工师做个好东西(1 / 2)
“表哥!”
听到这柔柔弱弱,又有几许胆怯的声音,李景珩从王宛汐几个字上抬起头来。
眼前的少女着一身粉色拖地嵌金丝蜀锦长裙,头戴云鬓花颜鎏金琉璃步摇,鹅蛋般的小脸上两个浅浅的梨涡,肌肤虽不是特别白皙,倒也细腻有光泽,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儿。
只见她端着汤羹,神色小心翼翼:“表哥,先前是若兰的错。若兰太疏忽了,让坏人有机可乘。这次这个八珍羹若兰亲自守着,没有假手于人,绝不会有任何差错。表哥,你尝尝。”
说罢,便要往书桌上放。
司马若兰,长公主与司马长风的养女。十五年前,司马长风的下属,军器所监造副官宋为朝一家被歹人所杀,只留下刚两岁的女儿宋若兰。司马长风便把宋若兰带回家,与长公主商议,认了这女娃为养女。
正好长公主生了三个儿子,想女儿都想疯了。这么个现成的女儿,长公主把她如珠如宝的养着,于是宋若兰便成了司马若兰。一年后,长公主第四个儿子司马进尧出生,地位也没能越过司马若兰。
后来,司马长风出事,全家被抄,长公主自拘于法华寺,四子一女被流放北境。当时李景珩也在北境跟着尉迟将军历练,长公主便托他对司马若兰照拂一二。
长公主与司马长风是除先皇和母妃外,对李景珩最好的亲人。是以,北境几年,李景珩都对司马若兰多有照顾。一年前,他被皇帝召回上京,为了继续照顾司马若兰,他使了些手段,半年前把她也接到了上京。
这半年来,他找了几个较稳妥的男子,让她相看,无奈她都没相看上,只能继续在王府里养着。因整个王府对她都不设防,竟让有心之人嗅到了机会,借她之手,给他下了雪姬之毒。幸好,有淳于在,只遭了些罪,身体倒是无大碍。
司马若兰把八珍羹放到桌上,抬眸看向李景珩。不禁再次惊叹,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好看了,简直近乎妖孽。只见他,侧脸眉眼轮廓流畅如刀刻,鼻梁高直,薄唇轻抿,一身玄色锦衣熨帖挺阔,浑身散发着疏冷感,哪个少女看了不心悸?
可惜,真真是太可惜了。司马若兰从小就仰慕他,可从小便也知道了他那什么……不行……否则她也不会一直纠结了这七八年。
不能嫁给李景珩,不代表她就愿意随便嫁个阿猫阿狗。好歹,她也曾经是先皇亲封的郡主,长公主的掌上明珠。如今又有镇国大将军王宠着,什么人不能配?就算是王侯皇子,也使得。
她心里有了计较,便更看不上李景珩给她介绍的小小校尉,小小中丞书记了。
“我没怪你。这些自有府里厨子们做,你不必做这些。”李景珩并未抬头,“我还有事,你去吧。”
司马若兰轻轻应了一声,便转身往外走。她很清楚李景珩工作的时候,最不喜被打扰。
快走到门口时候,清冷的声音传来:“过几日,你随我去趟法华寺。”
“是,表哥!”去法华寺见长公主,是司马若兰最高兴的事。每次见了母亲,表哥便对自己放纵几分,到时,要表哥帮她找个相宜之人成亲,便顺理成章了。
司马若兰出去后,王喜便进来了。王喜是李景珩的随身大太监,是当年随他一起去北境历练的唯一之人。
他进屋后,自然而然地把八珍羹连同碗一起,丢进了垃圾桶里。
“这些人动作越来越频繁了。爷,咱可不能再惯着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