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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未文神(1 / 2)

“太绝了!原来做饭也能写得这么爽!虽然我不会做,但还是代入了。竹笋还可以炖汤,竹筒也可以用来做竹筒饭,啧啧,只要用心,在咱们大雅几乎就没有不好吃的食材。”

“看得我都饿了,吸溜吸溜,我也想吃竹笋炒肉,可惜现在已经夏天了……”

“我觉得这个题材也能单拎出来作为一个小说呀!就专写主人公怎么做饭,怎么艳惊四座。”

“哈哈,先前的是柳妹,谢小姐,现在的主人公我只想叫她陆帝——气场明显要强上很多。”

“要不然怎么当妖皇陛下?她穿越之前修为也有金丹后期,做的还是辑书客,更有统筹和领导的气场。”

“不过原先的这个‘陛下’在宫廷里生活好像不怎么受尊敬,很多细节都能体现出来……”

大部分读者的反应都和狄肃一样,对这个情节十分之喜欢。他们也注意到了不少细节,比如,“原身妖帝”在陆泽瑶过来之前也死了,死因疑似是中毒——陆泽瑶坚持要自己做菜也有这个原因。

显而易见,这里头有一些阴谋,会牵扯出宫廷争斗的剧情。

“说起来,这妖族都不会炒菜,真合理吗?我看到预告里面,他们是有铁制农具的,主人公也找出了铁锅。”

“说到这个我就来劲了!我家酒楼接待好多番邦客人,他们还真的几乎不炒菜,很多人第一次来咱们大雅看到我们的饭菜时,反应和文中那些妖族一模一样!”

“我觉得这是合理的。文中还提到了妖族的制度都是生搬硬套学习人族,大约这些农具,厨具也是两边流通学来的,但也只学到了皮毛……陆帝要如何带领这样一个落后的种族开创盛世?想想就令人期待。”

还有部分细究细节的读者,以冰湖狂生为代表。他在《赌翠》时期就表现出了对势力争斗的极大兴趣,现在争斗扩大到几个大陆之间,主角还要经营一个国家,让他颇为兴奋。

在翡不琢之前,冰湖狂生最喜欢的就是历史演义权谋题材,如今翡不琢也涉足了这种题材,还一上来就大气地设置了国家和种族。

仅仅三章,李冰湖就宣布《盛世》才是他最喜欢的小说。

前天夜里抵达之后,诗千改和贺雪就住在了夜九阳家里,开始享受愉快的暑假生活。

这天清晨《盛世》前三章发出去,秦方浓便主动找了她,发来了一些自己的简评和夸赞,诗千改便也聊了下去。

【对了,我这几天买了小玩意儿。你看,这个是不是和你的扇子风格很像?】

诗千改拍了张花符的灵影画,【我在斗南花市买的,打算挂在自己床头。】

这个花符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当时摊主说这股桃花香气可以经久不散,安神静气,诗千改不知道她是不是在忽悠自己。

此时还很早,秦方浓却一秒回复:【嗯。比我的扇子好看。】

诗千改:“……”

喂,这就夸张了!

【那还是你的扇子更漂亮一些。我这个嘛,哈哈,是批发的。】

而且还有更低价的同款……诗千改心里吐槽。

她又道:【我还买了两个东西,你看。】

诗千改从芥子戒里取了东西出来。

只见那是两条绳串,上面坠着经过处理而可以永久保存下来的淡紫色槐花,还有一串渐变紫的流苏。

看着有点像钥匙扣,不过,这东西不是挂钥匙的,是用来挂印章的。

——诗千改当时一在花市看到就想起了秦方浓送她的紫翡印章,上面至今还没有穿绳,用这个正相宜。

于是,诗千改记了下来,趁另外三个人在看摊位偷偷折返,买下了这两个绳串。

她还特意问过摊主,摊主说这是纯手工即兴发挥做的,不会再有另外一模一样的绳串了。

至于为什么要偷偷折返……诗千改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何种心理,大概是因为那两个家伙一定会用揶揄的眼神看她。

诗千改:我只是还个礼,其余都清清白白什么也没有。

秦方浓停顿了一会儿,才道:【很漂亮,也很相宜。】

他发了他常发的简笔画笑脸来,而诗千改这次反手就也回了一个表情包。

——一只毛茸茸的、得意插腰的简笔画狐狸。

论表情包,她怎么可以输给修界人士!

诗千改又道:【我还有一整套,也给你们画了。】

她又不带停顿地发出去十几张,聊天的界面顿时被胖乎乎的白狐狸充斥。

秦方浓:【可爱。不过,我“们”?】

诗千改:【我的朋友们啊。】

发完白狐狸,她又发了几张其他动物。

夜九阳——金毛;

贺雪——不用说,就是本体乌云盖雪猫;

薛倾碧——短毛的高冷优雅白猫;

简升白——长了胡子的胖鸽子……

至于秦方浓,则是一只黑色的狗狗。

这些都没有构思好,只是画出了形象,但是后世的漫画式夸张表情已经把每个人的气质都活灵活现勾勒了出来。

秦方浓:【噗……】

对面这次停了好一会儿,显然是在笑,诗千改都能想象出他的表情。

大概过了四五十秒,他才发来四个字:【非常传神。】

同时还配了一张笑脸狗狗的图片,可以说是使用迅速了。

……

与此同时,边境地带。

“那杀神怎么突然心情这么好?”

两个镖客对视了一眼,小声嘀咕。他们正在前头驾马,护卫着中央的商队;而商队的货车顶上,坐着个玄衣少年。

那少年带着黑色帷帽斗笠,看不清底下的脸,只能瞧得出身形纤长、双手白皙。在清晨的雾气之中,好似一只山中精怪。

这少年是前天半路加入的,当时镖队已经遭遇了山匪,损失惨重,再进到下一个路口时却又遇到了匪徒——据说前些天有一队修士杀了不少匪徒,此义举传遍了附近各州。于是这几天剩下的匪盗都从山窝里跑了出来,导致原本安全的大路上也有了隐患。

商队正暗自绝望,斜下里却突然窜出一阵妖冶鲜妍的桃花,顷刻间就将匪盗杀得连灰都不剩。

镖客们有些见识,当即就认出这可能是幽篁山庄的那位小公子。秦小公子让商队带他一程,他要去滇云州,作为交换,他会帮助灭掉匪徒。

秦方浓要去滇云州,哪里需要商队捎带?镖客们摸不着头脑,观察了两天后才发现,这小公子可能就是冲着杀人来的。

他把商队当成吸引匪盗的诱饵,自己则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那个黄雀。几天下来,商队的车轮不知碾过了多少尸骸血泊,镖客们心中的畏惧也更深了。

——就如传闻中一样,这秦方浓是个冷血的狂徒。

现在,这狂徒又为何而笑?

笑声愉悦又清澈,但听在这群镖客耳中,很是毛骨悚然。

“前面又有强人了!”忽然,他们注意到了异状,连忙绷起神经。

秦方浓将神识退了出来,帷帽下的双眼犹带笑意,直接用灵犀玉牌接通诗千改那边,说道:“翡姐姐,我正好也快到滇云州,就先不聊了。那个挂坠,等我来取。”

再抬头时,他的手已按上了腰间的折扇,幽幽的双眸看向前方,桃花漫天而来。

……

“嗯?……好。”诗千改下意识回道。

那边秦方浓已经挂断了,少年含笑的嗓音仿佛犹在空气中震动。

这么着急的吗?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诗千改屈指抵住下巴。

“诗妹!快起床了,今天我们要进山呢!”

夜九阳敲门,诗千改便把这小事抛之脑后。

夜家住在一处山村中,山叫落翠山,满山青翠。

山中泉水和溪流清澈无比,还可以亲自抓小鱼儿。夜九阳带着两人四处乱跑,第一个白天捕鱼烤鱼,这第二个白天就准备进山打猎。

三人昨晚还帮着夜父夜母采了些草药,以三人现在的身手,不管草药长在什么悬崖绝壁上都不是问题,轻松就能摘下。

夜九阳带两人去镇子里的店里买工具:“村民们说前段时间总有野猪下山扰民,我们看看能不能这次把野猪解决了。”

贺雪抱手站在一边,冷漠地说:“所以为什么我们还要买工具?根本没有必要。”

不管是隐藏气息,伪装衣服颜色,还是攻击手段,修士都可以一力完成。

诗千改兴致勃勃地挑着猎户装,反驳:“这叫做寻找灵感,体验生活。”

——买装备是她提出来的,她还没打过猎呢,可不就得有点仪式感。

三人采购完毕,进山的途中引起村民们的围观。他们是深夜里到达的,第一个白天也没有在村镇里游逛,许多村民都是刚知道夜九阳回来。

“小阳回来了?咱们村的大才子!”

“夜家儿子回来了!哎呦,是不是又长高了?”

“这俩队友长得可都真好看呀!姑娘,你叫什么?可曾婚配?还有这个小伙子,你可曾婚配?……”

看得出夜九阳在村民里人气很高,属于“别人家的孩子”,山民们异常热情,连带着诗千改和贺雪也备受瞩目。

村民质朴,足不出山,就算看报纸一般也只看本地报,并不知道诗千改和贺雪具体的身份,只晓得这是两个相貌极好、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就像天底下所有华夏老人一样忍不住问起婚配来。

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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