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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引流才是目的(1 / 2)

林若云没有继续打搅苏洵睡觉。

轻轻的走出了内室。

此时的她虽然已经彻底反应过来了。

但还有点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苏洵的提醒。

那他们逍遥传媒这次就将损失上亿元。

也不是说损失。

应该说是少赚。

少赚至少上亿元。

为什么这么说呢?

抖乐音乐是一个音乐平台公司。

不像她们逍遥传媒一样,是娱乐公司。

抖乐音乐主营的是平台的流量。

靠音乐软件赚钱。

说白点。

就是赚用户的钱。

她们软件的用户越多。

她们的收入就越高。

但逍遥传媒就不一样了。

逍遥传媒做的主要是作品输出以及作品版权。

简单来说就是靠发歌赚钱。

而抖乐音乐是靠音乐软件赚钱。

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又互相离不开。

逍遥传媒需要抖乐音乐的平台来发歌。

而抖乐音乐又需要逍遥传媒的优秀作品来吸引用户。

所以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

反而相辅相成。

这也是林若云为什么会放松警惕。

没有察觉到合作漏洞的原因。

如今经过苏洵这么一提醒。

她恍然大悟。

也不是说达成这次合作。

逍遥传媒就亏了。

主要是抖乐音乐赚得太多了。

如果只是一个亿的话。

抖乐音乐直接赚大发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抖乐音乐靠的是用户。

用户就是她们的核心。

这次合作。

投资赚钱只是他们的表面目的。

他们真正的目的是靠逍遥好声音的巨大流量引流。

通过这场比赛,为平台吸引大量的用户。

这些用户一旦进入抖乐音乐。

那他们的收益将以亿为单位。

而且后续还可以不断创收。

可想而知。

如果这次真的就这么合作了。

他们的投资回报率不知道有多高。

而且谈合作的时候。

他们肯定会避重就轻。

说不定会让出一点利益,然后加入一些不起眼的条件。

而这些不起眼条件。

绝对有“允许他们平台引流”在里面。

这些条件,甚至都不用经过林若云。

下面的人就给处理了。

因为这并不影响到双方的合作。

也没有触犯双方的利益。

只是说抖乐音乐多赚了一点。

只是这一点有点太多而已。

当然,也不是说抖乐音乐搞欺诈。

他们只是没有把自己的赚到的说出来。

如果逍遥传媒没发现。

那只能怪逍遥传媒没本事。

可现在逍遥传媒发现了。

就可以借助这一点。

向抖乐音乐索取更多的投资。

而这里的更多甚至可以翻几倍。

这就要看如果引流。

抖乐音乐能赚多少了。

如果这次没有苏洵的提醒。

林若云绝对要错过这次赚钱的机会。

而且错过之后。

她还不能怪对方。

只能说自己蠢,没发现。

这让林若云不禁有些恼怒。

虽然这件事怪不到对方的头上。

但她就是有无名的怒火。

而这个怒火,注定需要抖乐音乐自己来扑灭。

林若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之后。

立马喊来了朱迪。

“下去安排一下,和抖乐音乐洽谈合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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