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1 / 2)
一桩急速驰骤马匹的案件。
从九月初二中午开始审理, 直到当天晚上还未结束。
放在平民跟平民身上,还算正常。
但这件事发生在贵族跟平民身上, 那就不同了。
平民告贵族, 在先朝的时候还是大罪。
今朝改了律法之后好些,但也没人真的去告。
其实被纪炀护卫带来的老人家,自己都是懵的。
进衙门的时候很懵, 出衙门拿着银子的时候依旧很懵。
等冷静下来,还以为那些贵族会找他们麻烦,但根本没人在意他们。
之后来了个貌美的娘子帮他们诊断, 确定祖孙两个没事,又给他们拿了些医药钱, 告诉他们安心回家养伤即可。
事情到这, 已经跟他们祖孙两个没关系了。
至于那些贵族, 目光也不在祖孙两个身上, 而是异常愤怒地让家仆堵着府衙门口。
扣下宗室子弟?谁给你的胆子!
你纪炀不过是伯爵的人, 徐兴呢?徐兴是皇室!是皇上兄弟的亲孙儿!
再说人家都讲了,可以赔偿受伤者银钱, 要你多事?
还问什么公差?
你有什么资格问皇室的公差?
纪炀外放的时候, 就针对豪强贵族, 可以说朝中不少人本就在防备他。
如今他上任第一件事, 就是没事找茬,更让汴京许多贵族门户有了狐兔之感。
如今扣下徐兴问话之事,看着小事一件, 但衣冠同类,休戚荣辱之感, 立刻涌上心头。
就像之前说的, 同阶级的人, 肯定会下意识维护同类阶级,屁股决定脑袋。
所以徐兴留在衙门被问话,外面瞧着没什么,但汴京所有贵族都有一瞬间慌张,慌张之后自然是愤怒。
打了徐兴,就是打了他们!
扣下徐兴,就是不给皇室脸面!
这事你纪炀怎么敢干得出来?
于是眼看着汴京府衙门口被围的水泄不通,全都是问纪炀要人的。
外面的人为徐兴声援,内里的徐兴却一直在擦汗,他本就生得膀大腰圆,此时坐在小小的凳子上,显得十分臃肿。
眼前小吏不紧不慢问话,让他硬生生憋出几句。
他确实是去办公差的,去给皇家的宗正寺采办马匹一事,所以才在街市纵马。
如此漏洞百出的谎话,用了两三个时辰才编出来。
再问他为何买马,要买多少匹,多少金额,买家是谁,宗正寺公文呢。
那可就太过为难了。
纪炀正在府衙门口,笑眯眯听着小吏汇报。
小吏岳文塞故意说得大声,让门口的众人都听得到。
什么兴王孙汗如雨下,支支吾吾,什么兴王孙两个时辰跑了十几趟茅厕。
什么一会发脾气,一会要打人,这会都快哭了。
门口过来要人的宗室下人们,想笑不敢笑。
说到底,不过是件小事,随口胡诌个公差即可,但这徐兴从小就不知公差是什么东西,自然答不上来。
人家连唬带吓,可不丑态百出。
不管今天这板子打不打,人肯定是丢完了。
接着主管皇家事宜的宗正寺赶过来,说什么他们兴王孙确实在办公差。
可宗正寺拿来的公差,是说让徐兴去采买今年新出的布匹,赶着去郊外庄子采买。
宗正寺那边手续倒是一应俱全。
但是很可惜,跟徐兴这边根本对不上啊。
这下还有什么好说的。
瞎子都能知道,是这徐兴为了逃脱罪责,故意把纵马伤人说成因公务伤人。
而皇家的宗正寺为了包庇,急忙补了所有东西。
原本丑态百出的只有徐兴一个。
等代表宗室的宗正寺的也出来,那就是一起丢人。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皇上那边自然也已经知晓,但他一句话也不说,宗室过来求情,告状,也只当不知道。
他也想看看,纪炀这次要如何收场。
从上午这折腾到晚上,终于在晚上戌时,也就是晚上七八点的时候,结果终于出来。
徐兴先是在街上急速驰骤马匹伤人,然后为了逃脱罪责,胡乱编造公务。
两者一起判罚,判杖责一百八,罚伤者医药费,以及其他损失一百两。
因是宗室子弟,按律例减免一百杖,医药费,赔偿照旧。
总的来说。
就是打八十板子。
还要交给宗正寺来打。
原因自然是,他为宗室子弟。
这是一种身份,是他身份带来的权利。
甚至今天扣下,也因扣下的人是纪炀。
好在也有纪炀。
纪炀看着宗正寺来提人,笑着拱手:“夜已经深了,不如就在府衙行刑,免得多费周折。”
宗正寺右掌事皮笑肉不笑,开口道:“这本就是皇家的事,你个小小的府尹,连审的权利都没有,竟然在这大放厥词。”
话到这,已经知道前任府尹为什么急着要走。
更知道汴京府尹这活有多难做。
原本就是个简单的伤人案,如果老老实实道歉,老老实实赔偿。
而不是事情找上门了,还要逃脱罪责,估计早就结束了。
可人家不肯,人家自恃身份,一定要高于旁人。
比如这宗正寺右掌事又道:“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通义。”
“一个低贱的百姓而已,堂堂皇家子弟,已经屈尊来了公堂,难道还不够?”
“我劝你不要太过分。”
纪炀听到头一句,已经稍稍抬头,听到最后的时候反而笑了。
此处的贱,指的就是百姓,贵自然是贵族。
意思是,低贱的人伺候贵族,是天下都知道的道理。
可人怎么会有高低贵贱。
纪炀看了看这位同样满脑肥肠的宗室,眼神不转一瞬,对身后的护卫们道:“即刻便打。”
那右掌事见纪炀盯着他,却吩咐下人去打徐兴,这分明是挑衅!
“来人!来人!把十二王孙带回来!”
话音落下,纪炀带来的护卫齐齐拔刀,守在府衙门前。
“谁敢上前?!”
这些跟着纪炀到汴京的护卫,手上都沾过血,都是最最忠心纪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