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1 / 2)
杜牧一进场, 就掉落在一只典雅精美的兰舟上。
四周波纹碧皱,大雪皎然,小舟未置船桨, 一派自在地随着融化的雪水飘动,悠悠然如白鸟般轻盈回旋,莫知将去往何方。
杜牧:“……”
该谢谢天幕没有将他投放到水中央吗?
他见此舟如此闲适, 甲板上搁置着琴书笔墨若干, 料想舟中必是高人所居,当即轻轻走了过去, 预备叩响舱门。
手方举起, 里面便传来了一道懒洋洋的少年声音说:“船入江中,距离嘉宾家中已然不远, 官奴也当收拾收拾准备登岸了。”
杜牧听到「官奴」的称呼不禁一愣,心想这是何等虎狼之词。
待下一刻,里面传来了小童清脆的应答声,他才反应过来,哦, 在这个年代, 官奴也是王献之的小字。
小王献之裹着毛绒绒的白狐裘,看起来很小一只, 眉眼却是灵动无比, 怎么看都透着一股灵秀之意。
正盘腿坐在窗边,翻看一卷王羲之的书法手札。
他的兄长王徽之以一个极其散漫的姿态躺在榻上,长发散落,衣襟半敞, 主打一个不拘小节。
王徽之见幼弟一直盯着手札不放, 便挑了挑眉:“官奴看出什么来了?”
“阿父好看”, 小王献之指向王羲之的行书手卷,又伸出嫩白的手,在一旁王徽之新写好的字上点了点,“你的,丑。”
王徽之笑容转深,蓦地支起身,不顾他的挣扎一把将他抱过来,使劲捏了两下他的脸。
见小王献之鼓起脸,满是不高兴地看着他,他顿时就高兴了:“呵,你才多大啊,就敢来嘲笑为兄了,回头记得把临帖补上。”
闻言,小王献之宛如一块失去梦想的毛绒抱枕,瘫在他怀里,一动不动。
王徽之轻笑,准备带他到甲板上看看风景,结果一推门,顿时和杜牧打了个照面。
照常理而言,一般人见到船上多出一位陌生人,多少都会有点警惕。
但王徽之是谁啊,他是天下第一放荡不羁轻佻喧嚣的——名士(熊孩子),生性落拓,不拘小节,思维哪能跟常人一样。
曾有「雪夜访戴」,山阴夜雪之时,忽然思念起了远方的朋友戴安道,所以披雪乘船,历时一夜方才抵达,到了门前却不愿见戴安道,随意一挥衣袖,兴尽而归。
雪夜访戴,何必见戴?
还有「邀笛步」,虽然未曾出仕,但邀请当时位高权重的大佬桓伊给他演奏笛子,丝毫没带怕的。
另外,还有什么见火望履、钻进老上司的车避雨、上门拜访但独自坐在竹林里长啸,气得主人将他赶出去,之类的,主打一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随意地扫了杜牧一眼,见此人清英雅秀,诗骨风流,颇合自己眼缘,索性就将新写好、墨迹犹未干的书法往杜牧手中一放,神色满是淡然:“拿去看。”
如此理所当然,让杜牧都不禁愣了一下。
转瞬想起这人在历史记载中是个什么作风,微微莞尔,拂袖展开了长卷。
平心而论,王徽之的字虽然比不上其父,但放在整个东晋也是上上品的水准,杜牧逐字看过去,淡笑道:“其势纵横,但恐失之疏放。”
王徽之眉梢挑了一下,正要说话,杜牧却截住他的话,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闻君擅琴,请为我鼓奏一曲。”
天幕之前盘点人间真情,恰好提到了王氏兄弟的「人琴俱亡」。
说王献之死后,王徽之取其故琴而弹之,弦亦不调,悲恸哀绝,月余亦卒。
这也算是一种殉情,只不过殉的是一种感人至深的亲情。
小王献之惊愕地看着杜牧,不明白怎么可以有人这么冒昧,太没礼貌了,第一次见面就要他兄长弹琴,简直将他兄长当成了伶人乐工一样。
王徽之却是大笑,蓦然一振衣衫:“好。”
杜牧单手支颐,聆听他的琴音,本想集中精神,结果越听越是眼皮发沉,险些昏睡过去。
小王献之生气地看着他,这个人的听琴态度也太不端正了!
好在这时王徽之终于一曲结束,用充满欣赏的眸光注视着杜牧说:“很好,你果然听明白了此曲的真谛,此乃自然天籁之音,理当洗去尘心,鸥鹭忘机,有飘然欲醉、昏然沉迷之感。”
杜牧走到船边,吹彻江上一缕澹荡呼啸的冷风,这才觉得头脑清醒了些:“看来,凡尘心愈重的人,愈不能领会你的琴音,是么?”
王徽之将琴随意地推到一旁:“自是如此。”
杜牧微微一哂:“我非世外真仙,时常耽溺于红尘,周旋于烟火。”
王徽之已经将杜牧看作了自己的同道中人,当即为他据理力争道:“入世者未必有凡心,对天对地清白,对人对己无涉,随时皆可以散发抽簪,如此便好。”
杜牧神色淡了些,寂然未语。
他来的时候是大和九年,外任洛阳,恰好避开了朝中甘露之变的惊天浩劫。
他早年学的是经世致用之学,综研兵戎策,为《孙子兵法》写注,献计平虏,多少是有入世兴国之念的。
本想着来日方长,庙堂多风波,总可以寻找到安渡之舟,青云之路,结果就在这个时候,他进入了副本,看到了那一句「司勋绮语焚难尽,仆射余情忏较多」。
既然已经知道了后来的路如何,知道自己一生最后留下的声名皆归于「司勋绮语」,那么,还要坚持初心,行走自己本来的路吗?
王徽之目光在他脸上定格了一晌:“你似乎很纠结。”
“我不是纠结”,杜牧立在船边,远方的如画青山、偃蹇冰霜尽皆倒映在他眸中,如水墨晕染,“我是在思考自己的人生之路。”
王徽之觉得他有点莫名其妙:“兴尽而至,此生走到哪里便算哪里,你因何而困顿?”
杜牧沉默了一会,确实觉得此等不愉之事一时半会思考不出结果,便搁置到一边,问王徽之:“你欲往何处去?”
王徽之告诉他:“嘉宾家,吃鹅。”
杜牧反应过来,这个嘉宾应该就是郗超,小字嘉宾,也是王徽之的表兄。
王徽之的母亲郗璇,女中仙笔,是郗超的姑姑,也是一位非常杰出的书法家。
后来活了九十多岁,屡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将夫君王羲之和所有儿子都送走,可谓见证了整个东晋的时空交替,岁月流转。
郗家人都参与了历史上的兰亭集会,郗璇的兄长郗昙,也就是王羲之的大舅子,更是带着《兰亭集序》真迹进了坟墓殉葬,没出几年就被盗得底朝天。
杜牧微微惊讶:“郗嘉宾未曾出仕?他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已经去了桓温帐中了吗。”
王徽之淡淡道:“本来要去的,结果不知为何桓大司马经过京口并未停留,亦未曾拜访当地世家,嘉宾觉得他无理,便暂时不打算搭理了。”
杜牧:“……”
这题他会!
他看了一眼天幕,将评论区往前翻了翻,赫然便发现前段时间,因为谢脁执意要走瓜洲外镇,桓温反正暂时也没什么公务,为了陪同自己新结实的知己,就一道去了,正好和郗家人的行踪完美错过。
杜牧心情复杂,郗超可是桓温未来的谋主,著名的入幕之宾啊,怎么能就此散伙呢。
然而,他也没有什么办法,他又不在九州书院师生群中,和刘宋帝国众人也是完全不认识,也只能在心中祝桓郗二人自求多福了。
王徽之又道:“嘉宾素来心机深沉,喜好打造自己的名声,所谓「盛德绝伦郗嘉宾」,我常利用这一点让他为我背锅。”
比如吃鹅。
众所周知,王羲之视鹅如命,百般珍爱,曾有过书法《黄庭经》换白鹅的佳话,甚至与鹅同寝同坐,同吃同卧,成天腻在一块,让人怀疑鹅才是他的本体。
所以,王羲之当然严厉禁止家中有人吃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