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结束与开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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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椅上,一名身穿着老旧皮夹克的男子将手中的漫画合上,放在了身侧。
漫画封面是两个正在打电话的女人,一个穿着正装,一个则是略显风尘气息,封面边角位置有泛着血色的雪花飘洒,呈现出了一种类似于葬礼的压抑。
夹克男掏出一根烟咬在嘴里,点上,吐出一口烟圈后,又抿了抿嘴唇,目光里,带着些许追忆。
一辆兰博基尼向这边驶来,在即将经过长椅时踩下了刹车,稳稳地停住。
从车上走下来一个身穿着酒红色西服的男子,男子下车后,和夹克男对视了一眼,应该是认识的,却谁也没急着打招呼。
西服男从兜里掏出了电子烟,一边给加热棒里塞烟弹一边在周围随意地目光逡巡,最终,落在了长椅上的那本漫画上。
“是头儿的新作?”西服男问道。
“嗯。”夹克男点点头,他的头发油压压的,哪怕是这冬日的寒风,都无法撼动其刘海丝毫。
“味道怎么样?”
“淡了。”
西服男闻言,眼睛眯了眯,伸手主动将那本漫画拿起来开始翻阅。
画工、构图、设计上,都无可挑剔,是头儿的水平。
尤其是最后一幅画,是左右两面合在一起的大图,可以说,无论是在剧情上还是在画风转变上,都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反差冲击。
最开始的伤痕文学叙述风和都市霓虹的画风在最后形成了双重的反转,好故事,也是好漫画。
但西服男还是点点头,同意道:
“确实是太淡了。”
头儿的作品,他们是知道的,他喜欢追求那种极致的撕裂感,无论是剧情上还是从画面渲染上,都能够给人以极大的压迫,让人看的时候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而这部漫画,相较于头儿以前的作品,就像是做惯了硬菜的大厨忽然就炒出了一盘西蓝花,佐料仅仅是撒上些许的盐巴。
“你们来得可真早。”
马路对面,一男一女正结伴走来。
他们是一对姐弟,弟弟穿着黑色的羽绒服,戴着帽子和围巾,走路时,缩脖子缩脚,有些哆嗦,显然,对室外的寒冷很不适应。
姐姐则是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天蓝色的牛仔裤,不是瓜子脸,有点圆润,但面容也是精致得很,给人一种很清纯的感觉。
“思瑶,思宇,你们来啦。”
西服男很开心地打着招呼,尤其是在面对女孩儿时,更显热情。
“邓歌,快擦擦你的口水。”
每个弟弟对任何一个企图想当自己姐夫的男人都会带着一种天然的敌意,秦思宇也不例外。
但每个预备役姐夫往往都会对自己的小舅子带着一种极大的包容;
当然了,一旦过了预备役之后,就开始提防自己的小舅子以防止自己的妻子成为扶弟魔。
“思宇啊,你怎么出来了,今儿天凉,小心别感冒了。”
嘘寒问暖,态度诚恳。
秦思宇走到长椅边,没再搭理邓歌,而是看向了夹克男,脸上露出了微笑:
“强哥,你还是单身么?”
夹克男叫许强,年纪是当初这个圈子里最大的,那时候大家普遍还是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年纪,但许强已经是叔叔辈了,却一直单身着,所以,他的这方面一直是大家调侃打趣的目标。
许强摇摇头,伸手抓了抓油腻到可以反光的头发,回应道:“还早。”
秦思瑶则是从邓歌手中接过了漫画,
邓歌在一旁有些殷勤地介绍道:
“这是头儿的新作,看样子,是几个月前画的。”
秦思瑶开始翻阅这部漫画,漫画很薄,故事也不长,如果不去细细品味画工的话,能看得很快。
翻到最后以一页后,秦思瑶将漫画放下,抿了抿嘴唇。
“怎么了,头儿的漫画怎么了?”
秦思宇从姐姐手里拿过了漫画,翻了一会儿后,有些诧异道:
“头儿怎么会画这种作品出来?”
坐在长椅上的许强则是猜测道:
“可能,头儿是缺钱了吧。”
如果不缺钱,依照头儿的性格,是不会画这种轻口味的漫画的。
“头儿也是的,缺钱用,为什么不找我。”邓歌在旁边说道。
秦思宇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邓歌,怼道:
“知道你最近两年搞出了几部大红的动漫大电影,赚了很多钱,但你说你在这里秀有什么意思?”
“秀什么秀?头儿缺钱的话,我会不给么?当初要不是有头儿接济我早回老家蹲着了。”
“头儿哪怕再缺钱,也不会开口向我们要的。”许强感慨道。
当即,邓歌和秦思宇也安静了下来,是的,头儿毕竟是头儿,不管日子过得再怎样艰难,他都不会向自己等人开口伸手的。
这时,一辆机车开了过来,在众人身旁停下,驾驶机车的是一个女人,紧身的机车服将其完美的身材凸显得淋漓尽致。
女人掀开自己的头盔护目镜,扫了一眼在场的众人,很平淡地道:
“都来得挺早啊。”
“阿秋……”
“秋姐……”
邓歌等人很是意外,因为他们没想到过眼前这位也会在今天来到这里。
“嗯,头儿给我发了讯息。”
阿秋将头盔摘下,挂在了把手上,下了车,将手机掏出来,念道:
“A栋3单元701,门锁密码110120。”
众人聚集的位置,正对着富华小区的大门。
顺着手机里的提示,很快就找到了那处屋子。
“头儿是打算办聚会么?”
邓歌一边准备输入门锁密码一边说道。
工作室解散已经有三年了,解散后,大家基本也都没有再聚过。
邓歌进入了一家动漫公司,靠着自己的实力和创意,很快成了该公司的管理层,其亲自把关监制的两部动漫电影成了这两年的知名爆款,无论是收入和身份地位都不可同日而语。
秦思宇的身体不好,工作室解散后,基本就宅在家里,也没出去工作,至于秦思瑶,则是在一家服装公司做设计师。
许强则是在一家游戏公司上班,996,享受着福报。
至于阿秋,离开工作室后,去山区当了两年志愿者,年初时才回来。
“或许……或许吧。”秦思宇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很久没见过头儿了,真挺想他的。”
头儿的名字叫郑凡,年纪,比许强小一些,但因为是他牵头组建的工作室,所以是工作室里当之无愧的老大。
在工作室运营的五年时间里,他付出了最多的心血,哪怕最后工作室解散了,众人也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纷纷离开了,他也依然一个人守着工作室。
每隔一段时间,头儿都会给他们的邮箱里发电子版的漫画,哪怕,这些漫画基本都不可能出版和发行。
邓歌输入了密码,门锁解除,门被推开。
门后面,是客厅,但客厅的墙壁则是被暗色系的墙纸覆盖,给人一种极强的压抑感。
再加上窗帘的紧闭,所以哪怕是白天,屋子里也依旧是黑黢黢的一片。
“这里,是头儿的家吧?”
邓歌伸手摸到了门口墙壁上的开关,打开了灯。
灯并不是很亮,在上头分为三盏,都只能发出淡淡的熏黄色的光线,但也足以将屋子里照满了。
“墙壁上挂着的,是…………”
秦思宇从邓歌身边挤过去,走到了墙壁面前,这上面挂着一幅画。
画有近两米长,一米宽,像是照片一样,被相框罩着。
画中,是一个侏儒。
侏儒的面容有些畸形,双腿和双脚都呈现出一种不成比例的粗壮,在侏儒的后背上,还有一把和其矮小身材极不相符的铁剑,铁剑自然不可能是竖直着的,因为侏儒的身高还没铁剑长,所以,铁剑是横着挂在背上,显得很是滑稽。
“这是薛三。”
在看到这幅画时,秦思宇的双手开始了颤抖,因为这幅画中的人物,来自于他的创意,这是他的一部长篇漫画中的主角。
秦思宇个头不高,这一直是他的一个自卑点,所以他的主角,是一个侏儒,一个邪恶的侏儒,这个侏儒有一个癖好,喜欢将嘲讽自己身高的人当作自己的猎物,且对这些猎物进行“再整理”,嫌高就锯掉一截,嫌矮就拉长。
这个癖好脱胎于西方的神话故事,但也诠释着一种人性的共通。
“薛三脚么?”
邓歌走到秦思宇身后发出了一声调侃。
侏儒的名字叫薛三,但有一个绰号,叫薛三脚,是当初的漫画读者对其的戏称,因为侏儒的双脚很短,但夸奖的那活儿却比例正常,而秦思宇又是一个很讲究细节的人,所以,每次漫画中的薛三蹲下来时,可以清楚地看见三个脚。
“这是头儿画的吧。”许强走过来说道。
“应该是吧,可惜了,思宇的这部作品,当时的销量太差了,毕竟这主角,很难让读者有代入感啊。”邓歌在感慨着。
当初工作室还在时,头儿曾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塑造出一个角色来,然后再大家一起帮忙将其漫画做出。
《侏儒薛三》,就是秦思宇的漫画,只不过市场反应是最差的,毕竟,很少有人能够将自己代入到一个丑陋的侏儒角色中去。
“都好几年过去了,还提这个,有意思么?”秦思宇有些不满邓歌说话的语气。
其实,人的脾气和性格,确实会因为其所在社会的层次而发生变化的,尤其是现在的邓歌,无疑是一个成功人士,哪怕他不是故意的,但再见到昔日的“落魄”好友时,有些东西,还是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不不不,这就叫市场把控,当初我们的工作室就是因为把太多的精力分散出去,没能着重于王牌作品,才导致…………”
“够了。”秦思瑶开口道。
邓歌马上闭嘴。
秦思宇对邓歌的话语充耳不闻,只是默默地盯着面前墙壁上的这张侏儒画像。
邓歌撇撇嘴,转身,看向了另一侧,当即有些惊喜道:
“思瑶,快来看,这是你的风四娘。”
这也是一幅人物画像。
画像中,一个风姿绰绰的女人依靠在门板边,粉面含春,一身与和服很相似的装束,恰到好处的露出了一部分的肌肤,足以让大部分男性心猿意马。
秦思瑶走到画像前,看着画中的风四娘,有些出神。
风四娘,是她的漫画作品,这是一个非人非鬼的角色,因为她没有在漫画里交代过风四娘的背景由来,所以当初的读者也只是猜测风四娘可能曾遭遇过感情的背叛或者家庭出现了什么变故。
因为漫画故事里的风四娘,是一个做事很不守规矩的女人,她开着一家妓院,不同的系列里,她就是在不同的城市或者是不同的年代开着自己的妓院。
风四娘喜欢奢华,也喜欢折磨人,她奉行着一种另类的处世规则。
当初,这部漫画的销量还可以,因为漫画里,有不少香艳的画面,细腻、圆润且充满想象力和视觉冲击力,丝毫不逊于那些国外的此道大师,不少读者就是冲着这类的画面来的。
但要知道,秦思瑶是在刚上大学时加入的工作室,那时的她,还没谈过恋爱,甚至邓歌可以确定,她那时还是处,但偏偏她笔下的画面,却又是那么的老司机。
邓歌一度认为,自己之所以当初没能追到秦思瑶,不是因为自己太差劲,而是因为任何活生生的男人都PK不过秦思瑶笔下的二次元。
“这是,我的樊力。”
许强走到一幅画前停下了脚步,他有些激动地伸手又抓了抓自己油腻腻的头发,带下来不少头皮屑。
在其面前的画中,是一个背着木柴的樵夫,樵夫很精壮,看起来也很憨厚。
他是一个樵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樵夫,他杀人的频率和他砍柴的频率一样,他不是单纯地以杀人为乐,而是机械地习惯性地去杀人。
这部漫画的销量,和当初秦思宇的薛三一样,属于工作室内垫底的角色,算是扑街货了。
原因很简单,当代漫画是一个分工很细致的产业链,画工、脚本、剧情设计人物塑造等等都精通的这种全才,还是太少。
比如秦思宇和许强,他们的优势更多的还是在于实际操作上。
许强的这部以砍柴屠夫为主角的漫画,其剧情也和他这个人一样,显得有些太过朴实,朴实得,读者完全看不动。
“没理由头儿给你们画了却不给我画啊,嘿,找到了,阿铭!”
邓歌手指着画卷上画着一个身材略显瘦削的男子,男子的嘴角有獠牙若隐若现,整个人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
他叫阿铭,他是一个吸血鬼,是邓歌设计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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